甲企业因经营需要,将市内某处空置厂房与乙企业的某土地使用权交换,由乙企业支付价款差额100万元;甲企业还接受丙企业以房产进行的投资,丙企业投资入股的房产市场价值为300万元。甲企业应缴纳契税( )万元。(契税税率为4%)A.4B.6C.12D.16

题目

甲企业因经营需要,将市内某处空置厂房与乙企业的某土地使用权交换,由乙企业支付价款差额100万元;甲企业还接受丙企业以房产进行的投资,丙企业投资入股的房产市场价值为300万元。甲企业应缴纳契税( )万元。(契税税率为4%)

A.4

B.6

C.12

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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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7年考试真题)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互换一处厂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00万元。在这次互换中,乙企业不需缴纳契税,应由甲企业缴纳。(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交换房屋中契税的缴纳”的掌握。根据规定,房屋交换中,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题中甲企业多交付100万元,应缴纳契税。因此,本题说法正确。

  • 第2题:

    甲企业购买乙企业一处闲置的房产,合同上注明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厂房和附着物价款共计150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适用税率5%,则甲企业应缴纳契税( )万元。

    A.100
    B.175
    C.75
    D.200

    答案:B
    解析: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甲企业应缴纳契税=(2000+1500)×5%=175(万元)。

  • 第3题:

    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交换一处厂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00万元。在这次厂房交换中,乙企业不需缴纳契税,应由甲企业缴纳。()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交换房屋业务契税的缴纳。根据规定,房屋交换中,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多交付货币的一方是甲方,因此应该由甲方缴纳契税。

  • 第4题:

    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互换一处厂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100万元。在这次互换中,乙企业不需缴纳契税,应由甲企业缴纳。(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互换房屋中契税的缴纳。根据规定,房屋互换中,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多交付货币的一方是甲方,因此应该由甲方缴纳契税。

  • 第5题:

    甲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厂房,邻近的乙企业将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甲企业。后因甲企业未按期支付转让款,故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一直未办理。甲企业凭与乙企业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到市建设局申请建房许可,并给予该局主管局长李某 “好处费” 5万元。市建设局决定给予甲企业在乙企业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上建房的许可。 甲企业获得许可后,不顾乙企业的反对动工建设。乙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甲企业 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受诉法院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
    B.甲企业在乙企业土地上建房给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企业承担赔偿义务,市建设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
    C.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属于民事糾纷,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不能合并审理
    D.若在诉讼中,市建设局决定撤销本案中的施工许可,受诉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诉讼中止、诉讼终止、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 ……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据此,选项A “受诉法院 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的表述正确。《行 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1款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 案件尚未审结的;……”在本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市建设局建房许可的合法性, 李某是否构成受贿犯罪,不影响该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行政案件不应中止,故选项 A “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表述有误。
    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1款,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 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市建设局与甲企业 存在恶意串通,违法实施建房许可侵犯乙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事实,故市建设局应当与甲企业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 “市建设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的表述有误。
    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2款,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决 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据此,选项C “不能合并审理”的表述有 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 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 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原告 不撤诉,就必须继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故选项D “终止审理”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