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吴某由国内机构派往国外工作6个月,工资由境外工作机构支付,每月折合人民币40000元,外国机构每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在境外工作期间,吴某取得该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60000元,按该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9750元。吴某的境外所得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950B.2650C.400D.200

题目

2005年吴某由国内机构派往国外工作6个月,工资由境外工作机构支付,每月折合人民币40000元,外国机构每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在境外工作期间,吴某取得该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60000元,按该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9750元。吴某的境外所得在我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950

B.2650

C.400

D.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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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与我国未签有税收协定国家的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市场推广部经理助理,该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l800元,该企业境外母公司每月另支付其工资4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3000元),该个人2007年度在境内履行职务实际工作244天(8个月),在境外工作121天(4个月)。其在境外工作期间其取得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94~95 题:

    第 94 题 月纳税所得额为( )。

    A.5000元

    B.39000元

    C.10000元

    D.29000元


    正确答案:B

  • 第2题: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9年9月2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9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
    B.310
    C.156
    D.200

    答案:A
    解析:
    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28+31+19=78(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8000+15000)×[8000÷(8000+15000)]×(19.5÷30)=5200(元),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5000)×3%=6(元)。

  • 第3题:

    2009年中国居民李某被公司派往A国工作6个月。在A国工作期间,工资由公司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支付,每月工资折合人民币50000元,并由该分支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李某取得A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按A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2009年李某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110
    C:2400
    D:3510

    答案:B
    解析:
    李某在A国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4800)×30%-3375]×6=61110(元),已由分支机构代扣代缴税额=10000×6=60000(元),则工资薪金应在我国补缴个税=61110-60000=1110(元);李某在A国的劳务报酬所得抵免限额=40000×(1-20%)×30%-2000=7600(元),在境外已经缴纳税款10000元,所以在我国境内不用补缴税款。2009年李某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110元。

  • 第4题:

    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来华工作,于2008年6月10日来华,8月3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同时其所在英国机构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约翰逊先生8月份应就其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元。

    A.2349.29

    B.2311.39

    C.665

    D.745.58


    正确答案:B
    离境当日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60000+10000-4800)×35%-6375]×10000/70000×30.5/31=2311.39(元)

  • 第5题:

    美国的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约翰2019年8月30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6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9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9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30
    B.312
    C.1620
    D.454.5

    答案:A
    解析:
    约翰2019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足90天,应仅就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在我国纳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16000+15000)×16000/(16000+15000)×19.5/30=10400(元),11月约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400-5000)×10%-210=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