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查明:(1)县国税局曾对该公司作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该公司对评定不满,公开指责县国税局不公正。此后,县国税局曾就此派人何该公司作解释。但被该公司拒绝。(2)此次县国税局完全出于报复实施税务检查,并以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为由作出过重的罚款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法院应判决( )A.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超越行政职权B.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C.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D.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适用依据错误E.确认罚款处罚无效,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题目

若法院查明:(1)县国税局曾对该公司作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该公司对评定不满,公开指责县国税局不公正。此后,县国税局曾就此派人何该公司作解释。但被该公司拒绝。(2)此次县国税局完全出于报复实施税务检查,并以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为由作出过重的罚款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法院应判决( )

A.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超越行政职权

B.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

C.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D.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适用依据错误

E.确认罚款处罚无效,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相似考题

4.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谜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名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该公司在检查期间( )即构成阻挠税务机关检查。A.拒绝税务人员在检查场所对有关情况录像B.阻止税务人员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资料C.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D.威胁税务人员,拒不缴纳税款E.隐匿、销毁被检查的账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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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国税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008年3月6日,县国税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08年3月15日,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材公司认为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国税局不进行复核,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处罚决定违法。于是,建材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建材公司针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国税局( )。

    A.必须充分听取建材公司的意见

    B.应当进行复核,并在收到陈述和申辩意见后15日内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C.对建材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D.应当采纳建材公司的意见

    E.不得因建材公司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正确答案:ACE

  • 第2题:

    甲县国税局发出的有关通知,其违法之处主要在于( )。

    A.罚款超过2000元

    B.无权设定行政处罚

    C.未报请市国税局批准

    D.未报请省国税局批准

    E.未向社会公开并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B

  • 第3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正确答案:CE

    [答案]:C, 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4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答案:C,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1年12月,甲市乙县国税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国税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国税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2012年2月1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国税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入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2012年2月10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国税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国税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国税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甲市国税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有()。
    A、作出变更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B、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
    C、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D、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E、作出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但是不得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乙县国税局拒绝听取锦绣服装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对此,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提示】此题出的不严谨,本案中原行政处罚不成立,那么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但案例材料中并没有提到申请人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了赔偿请求的信息。因此,复议机关不应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E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但题目中并没有表明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已经经过。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捏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提交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所以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选项D符合规定。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第6题:

    共用题干
    2011年12月,甲市乙县国税局对锦绣服装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笔账务处理异常。乙县国税局认为,该公司购进的某批布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276000元不应抵扣。乙县国税局决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2012年2月1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告知书》内容未涉及公司的听证权利问题。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和财务负责人楚某找到乙县国税局工作人员齐某,就有关事实和依据问题以口头形式向其作了全面的陈述和申辩,主要理由是:公司购进该批布料后,将其全部用于委托他入加工服装,收回后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并缴纳了增值税。齐某当场劝吴某和楚某不要再狡辩和发牢骚,吴某和楚某只好作罢。2012年2月7日,吴某打电话给齐某说:“我们公司要求举行听证。”对此,齐某口头解释说:“你们有权要求听证,但是,法律规定听证要求得书面提出,3天的听证申请期限已经过了”。吴某听后就没有提交听证申请书。2012年2月10日,乙县国税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少缴增值税税款的50%即138000元罚款。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次日即向甲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理由是:乙县国税局不依法告知听证权利和举行听证,对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甲市国税局复议人员在审查乙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时发现:没有锦绣服装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申辩的笔录材料;在一份检查笔录上注明了“无陈述申辩”字样,但没有公司盖章或者公司有关人员签字。复议期间,乙县国税局不能提供对锦绣服装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进行复核的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乙县国税局对该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其法律后果()。
    A、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B、行政处罚决定成立但不生效
    C、行政处罚决定成立且生效
    D、行政处罚决定效力先定
    E、行政处罚决定待生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乙县国税局拒绝听取锦绣服装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对此,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提示】此题出的不严谨,本案中原行政处罚不成立,那么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的复议决定。但案例材料中并没有提到申请人向复议机关一并提出了赔偿请求的信息。因此,复议机关不应同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选项E符合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但题目中并没有表明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有听证的权利,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提出听证申请的期限已经经过。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捏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提交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所以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选项D符合规定。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第7题:

    共用题干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谜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名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该公司在检查期间( )即构成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A、拒绝税务人员在检查场所对有关情况录像
    B、阻止税务人员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C、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
    D、威胁税务人员,拒不缴纳税款
    E、隐匿、销毁被检查的账簿资料

    答案:A,B,C,E
    解析:

  • 第8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错误。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 第9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C市国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是否可以对C市国税局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C市国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可以对C市国税局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 第10题: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4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14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若法院查明: (1)县国税局曾对公司作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该公司对评定不满,公开指责县国税局不公正。此后,县国税局曾就此派人向该公司作解释,但被该公司拒绝。 (2)此次县国税局完全出于报复实施税务检查,并以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为由作出过重的罚款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法院应判决()。

    • A、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超越行政职权
    • B、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
    • C、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 D、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适用依据错误
    • E、确认罚款处罚无效,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4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14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若法院认为该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罚款20000元的处罚明显太重、显失公正,则法院()。

    • A、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处罚决定虽然不合理但合法有效
    • B、应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责令恢复复议程序,重新处理此案
    • C、应判决维持处罚决定,并向被告发出司法建议
    • D、可以判决变更罚款处罚
    • E、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市H县国税局针对A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若A企业不服,则有权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是(  )。
    A

    H县人民政府

    B

    某市国税局

    C

    H县国税局

    D

    某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如果春晖服装厂不服罚款处罚及其所依据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则( )。

    A.法院只应对不服罚款处罚的起诉予以受理

    B.法院可以受理对《规定》不服提起的诉讼,并有权对该《规定》作出撤销判决

    C.法院应以罚款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为由作出撤销罚款处罚的判决

    D.法院应当参照《规定》审理该案,并作出维持罚款处罚的判决


    正确答案:A
    A项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项的说法不正确;行政命令不能作为断案依据,故D项不正确。故选A。

  • 第14题:

    如果春晖服装厂不服罚款处理及其所依据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则( )。A.法院只应对不符罚款处罚的起诉予以受理B.法院可受理对《规定》不服提起诉讼,并有权对该《规定》作出撤销判决C.法院应以罚款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为由作出撤销罚款处罚的判决D.法院应当参照《规定》审理该案,并作出维持罚款处罚的判决


    正确答案:A
    A项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项说法错误,罚款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属无效的行政行为,法院应作出确认无效判决。行政诉讼的审理只是参照规章,并且不能依据规章进行判决.D项也不正确。

  • 第15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答案:C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3)罚款20万元,剥夺服装公司财产权,选项C正确。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谜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名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若法院认为该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罚款20000元的处罚明显太重、显失公正,则法院( )。
    A、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处罚决定虽然不合理但合法有效
    B、应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责令恢复复议程序,重新处理此案
    C、应判决维持处罚决定,并向被告发出司法建议
    D、可以判决变更罚款处罚
    E、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谜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名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被告资格、管辖法院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渡口县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B、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C、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D、惠江市国税局是被告,应由惠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E、渡口县国税局和惠江市国税局是共同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答案:B
    解析:

  • 第18题:

    共用题干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09年8月,县国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此外,唐某还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谜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基于此,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000元罚款名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国税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国税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09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国税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若法院查明、(1)县国税局曾对该公司作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该公司对评定不满,公开指责县国税局不公正。此后,县国税局曾就此派人和该公司作解释。但被该公司拒绝。(2)此次县国税局完全出于报复实施税务检查,并以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为由作出过重的罚款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法院应判决( )
    A、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超越行政职权
    B、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主要证据不足
    C、撤销罚款处罚∥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D、确认罚款处罚违法,理由是适用依据错误
    E、确认罚款处罚无效,理由是滥用行政职权

    答案:C
    解析:

  • 第19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C市国税局对强制执行措施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撤销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强制措施或赔偿相应的价款。

  • 第20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C市国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在多长时间内可对A县国税局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 第21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B企业要求A县国税局退款被拒绝后,为此向人民法院起诉C市国税局,B企业的这种作法是否有依据?B企业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是否可以裁定准许撤诉?


    正确答案: 有法律依据。可以。

  • 第22题: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税务机关
    • C、当地地税局
    • D、当地国税局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单选题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A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

    B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税务机关

    C

    当地地税局

    D

    当地国税局


    正确答案: C
    解析: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