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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受害人丙小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于2009年8月30日治疗结束,2009年9月25日评残为六级伤残,从住院时间起持续误工到2009年9月30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

    A、2009年9月30日。

    B、2009年9月25日。

    C、2009年9月24日。

    D、2009年8月30日。


    参考答案:C

  • 第2题:

    误工时间要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

    A.20年

    B.定残日前一天

    C.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D.以上都不对


    参考答案:B

  • 第3题: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

    A.定残日前一天

    B.定残日后一天

    C.定残日当天

    D.以上都不对


    参考答案:A

  • 第4题: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 )时止。

    A.10年

    B.定残日前一天

    C.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D.以上都不对


    参考答案:C

  • 第5题: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月;受害人在持续治疗过程中死亡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 )


    参考答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