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6日8时26分,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某某某某某中型箱式货车倒车时与李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上海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后认为,李某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致腰部活动度丧失17%,构成十(拾)级伤残;酌情给予休息期12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肇事车辆于A财险东莞分公司被投了保险。李某某起诉索赔。原审中,A财险东莞分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不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重新鉴定)规定”为由不予受理

题目

2013年2月16日8时26分,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某某某某某中型箱式货车倒车时与李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上海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后认为,李某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致腰部活动度丧失17%,构成十(拾)级伤残;酌情给予休息期12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肇事车辆于A财险东莞分公司被投了保险。李某某起诉索赔。原审中,A财险东莞分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不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重新鉴定)规定”为由不予受理。

请问:在该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应该包括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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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3年2月16日8时26分,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某某某某某中型箱式货车倒车时与李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上海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后认为,李某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致腰部活动度丧失17%,构成十(拾)级伤残;酌情给予休息期12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肇事车辆于A财险东莞分公司被投了保险。李某某起诉索赔。原审中,A财险东莞分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不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重新鉴定)规定”为由不予受理”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处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的哥哥李某某认为判罚过重,欲提起上诉。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某没有上诉权,不得提起上诉

    B.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某作为上诉人

    C.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作为上诉人

    D.李某某只能说服李某,由李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由此可见,被告人的近亲属享有有限的上诉权。但《高法解释》第233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由此可见,李某某提起上诉需以李某作为上诉人。故选C。

  • 第2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矿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并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1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通过对事故损失判断,该事故等级为()

    A.特别重大事故
    B.重大事故
    C.较大事故
    D.一般事故

    答案:B
    解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第3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石厂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不包括( )。查看材料

    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C.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D.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受害群众未得到赔偿不放过

    答案:E
    解析: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这4条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成为一个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系统。

  • 第4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矿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并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1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权利。

    A.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B.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C.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D.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损害时获得赔偿
    E.参与事故调查

    答案:A,B,C,D
    解析: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第5题:

    有过贩毒史的李某某(男,某省乙市人,2017年曾因贩毒被处理)进入甲市后在甲市一四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触发预警系统。7月11日甲市民警小孙负责在工作平台查询李某某住宿信息及是否有同行同住人,查询到的相关的信息如下表所示。结合该表,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A.李某某与张某同住
    B.李某某可能与孙某有联系
    C.张某在一个月内与不同男性同住
    D.张某是卖淫女

    答案:A,C,D
    解析:
    如图所示,7月10日李某某与张某同住1405房间,故A项正确。李某某与孙某并无交集,孙某两次入住的房间均为1406,时间都为17:00,李某某于1月10日和张某共同入住1405房间,李某某与孙某之间除了共同住在一起过的张某,两人并无关联性,故B项错误。张某在七月分别与王某、李某某同住,故C项正确。张某分别与孙某、王某、李某某同住过,且多名男性之间并无关联性,据此推断张某可能为卖淫女,D项正确。因此选择ACD选项。

  • 第6题:

    2006年3月21日,甲省某县红旗村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县公安局派协警员小王、小郑到红旗村侦查时,村民张某反映李某某有作案嫌疑。李某某一个月前因为怀疑盗窃被公安机关关押审讯并打折了右腿,得知张某反映他有作案嫌疑一事后,李某某连夜收拾行李逃到乙省。根据李某某的这一反常举动,县公安局认定李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县公安局直接向李某某逃往的乙省发布通缉令。请指出县公安局违反了那些刑事诉讼原则和规定并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侦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而题中的公安机关派协警员小王、小郑侦查。
    (2)县公安局因为怀疑盗窃就关押审讯李某某并打折了右腿,违背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原则。
    (3)县公安局根据李某某的反常举动,就认定李某某是犯罪嫌疑人,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当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县公安局违背了这一规定。
    ⑸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某符合逮捕的条件。

  • 第7题:

    党员李某某因违法建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党组织按规定终止李某某县级党代会代表资格
    • B、受处分一年内李某某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C、半年后李某某因参与“牛牛”赌博受到行政处罚,被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 D、李某某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被罢免

    正确答案:C

  • 第8题:

    2013年10月某日,某高校学生杨某与曹某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双方还拉扯了几下,但当即被周围的学生劝开。曹某某回到宿舍后,越想越气愤,就想上杨某宿舍讨个说法,其同宿舍的刘某某一听便陪同曹某某一起去了杨某宿舍。曹某某与杨某争执了几句后,刘某某抄起一张板凳就向杨某的头上砸去,还连砸两下,杨某当场满脸是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杨某头部被砸开两道口子,构成轻伤。曹某某、刘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公安机关调解,由曹某某、刘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人民币13.8万元。公安机关为曹某某、刘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本案中,曹某某和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的案件()

    • A、曹某某和刘某某均构成了殴打他人
    • B、曹某某和刘某某均构成了故意伤害
    • C、曹某某没有违法,刘某某构成了殴打他人
    • D、曹某某没有违法,刘某某构成了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B

  • 第9题:

    2014年9月20日(周六),某某市商务局司机汪某驾驶商务局公车去某某县某某乡钓鱼,与该乡某某村五组村民刘某所骑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与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某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不力,对内部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 A、直接责任
    • B、主体责任
    • C、监督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不定项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 m,1987年采矿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并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 5 m,约50 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上述事实,露天开采应遵循(  )。
    A

    自下而上

    B

    自上而下

    C

    自中间向两边

    D

    自两边向中间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无烟草制品经营许可证的黄某某多次利用驾驶一辆轿车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卷烟销售到邻县李某某、陈某某处,2011年3月黄某某在一次交易行为中被当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查实,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期间,黄某某销售给李某某、陈某某假冒卷烟标值分别达到15000元和16000元,黄某某于2009年11月、2010年5月、8月因无证非法经营卷烟被A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过两次。黄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黄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黄某某在无烟草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数额虽未达到5万元,但其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工商行政部门进行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超过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符合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三条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之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一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8月29日下午上班后,仍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放炮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的重大伤亡事故。根据上述事实,露天开采应遵循()的开采顺序。
    A

    自下而上

    B

    自上而下

    C

    自中间向两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石厂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根据上述事实,露天开采应遵循( )的开采顺序。查看材料

    A.自下而上
    B.自上而下
    C.自中间向两边
    D.自两边向中间

    答案:B
    解析:
    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 第14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矿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并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1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是指()。

    A.违章指挥
    B.违章作业
    C.违反劳动纪律
    D.违反相关法律
    E.违规建设

    答案:A,B,C
    解析:
    安全生产领域“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 第15题:

    某采石厂开采地点距国道大桥16.7m,1987年采矿由村办企业转为乡镇企业,王某某承包经营该厂,破碎车间由李某某承包并作为负责人兼安全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某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1989年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1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1989年8月29日1下午上班后,李某某将18名生产人员安排在此处从下部掏采。16时15分进行爆破后,在未检查清理爆破现场的情况下,李某某就令工人开始生产作业,此时工地左上方伞檐岩中一块弧长22.5m,约50m3的岩石突然脱落,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A.丧葬抚恤费
    B.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C.停产减产损失
    D.抢救费
    E.医疗费

    答案:A,B,D,E
    解析: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包括: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①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②丧葬及抚恤费用。③补助及救济费用。④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①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②现场抢救费用。③清理现场费用。④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①固定资产损失价值。②流动资产损失价值。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包括: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被害者损失工作日×企业全年人均日净产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损失费用。

  • 第16题: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
    问题:
    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6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 ,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审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甲市B区作为侵权行为地、甲市A区作为被告住所地,其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中,原告应为李某、李某某,被告为王某。《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案中,李某、李某某享有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资格作为案件当事人,起诉后,便实际地成为本案的当事人;王某同样具有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其应诉后也实际地成为本案的当事人。
    3.法院应当通知陈某某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尽管陈某某年仅6岁,但只要能正确表达意思,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认为“年纪太小,不能作证”的看法是错误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陈某某出庭作证。
    4.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因此,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5.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活着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第17题:

    打电话时,以下比较恰当的用语是()。

    • A、你好!我是某某某,请问方便接听电话吗
    • B、我要找某某某
    • C、是某某某吗
    • D、我有XXX事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2010年4月20日,机械某队司机李某某驾驶大型叉车沿28货区通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港寰路左转,在左转时,李某某对道路两边的情况没有进行观察就直接转弯,此时,装卸某队职工段某某骑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港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28货区出口处时,撞在李某某驾驶的大型叉车的炮具上,段某某死亡,摩托车损坏。事故造成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1)司机李某某安全意识不强,观察不周,在货场路口转弯时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段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骑助力车行驶中,观察不周,车速过快,没有提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紧急情况下躲闪不及,是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 第19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某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分批派出10人参加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且存在考察费用超预算等问题。该院党委、纪委履行()不力,院党委书记李某某、院长景某某、纪委书记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 A、主体责任
    • B、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 C、监督责任
    • D、领导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某看守所民警张某某因当班时间饮酒,致使在押犯罪嫌疑人李某脱逃,根据"五条禁令"对张某某应当予以()。

    • A、纪律处分
    • B、记大过
    • C、辞退或者开除
    • D、停止执行职务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一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的重大伤亡事故。根据上述事实,露天开采应遵循()的开采顺序。
    A

    自上而下

    B

    自下而上

    C

    自中间向两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1日,甲省某县红旗村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县公安局派协警员小王、小郑到红旗村侦查时,村民张某反映李某某有作案嫌疑。李某某一个月前因为怀疑盗窃被公安机关关押审讯并打折了右腿,得知张某反映他有作案嫌疑一事后,李某某连夜收拾行李逃到乙省。根据李某某的这一反常举动,县公安局认定李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县公安局直接向李某某逃往的乙省发布通缉令。请指出县公安局违反了那些刑事诉讼原则和规定并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侦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而题中的公安机关派协警员小王、小郑侦查。
    (2)县公安局因为怀疑盗窃就关押审讯李某某并打折了右腿,违背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原则。
    (3)县公安局根据李某某的反常举动,就认定李某某是犯罪嫌疑人,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当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县公安局违背了这一规定。
    ⑸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某符合逮捕的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