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只能是原审原告,不可以做原审被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行政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只能是原审原告,不可以做原审被告。()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相似考题
更多“行政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只能是原审原告,不可以做原审被告。() ”相关问题
  • 第1题:

    答辩状的制作主体有()。

    A、原告

    B、被告

    C、上诉人

    D、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BD

  • 第2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77条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 第3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 和被上诉人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 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 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 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 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 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 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 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其他共同原告都 是本案的被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 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的规定,双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 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 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77条对必要共 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 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 第4题:

    由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在刑事上诉状中相对一方的规范称谓应书写为( )。

    A.被上诉人

    B.原审被告人

    C.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D.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参考答案:C

  • 第5题: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1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因此,只要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诉人,故D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19条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