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播电报发完后,按各台给收据的时间先后,在报头发往栏内或者附注栏内分别划去给收据电台的()。
第1题:
单方发信时收信台应当(),并按规定发法重复电报和给收据,给收据时应当在“QSL”后面加发给收据时间。
第2题:
拍发转报时,当收到转报台的收据后,还应向收报台索取收据,在记录该份转报的发出时间时,应以转报台给收据的时间为准。
第3题:
通播台发完通播报后,分别向各台不索取收据。
第4题:
值班报务员接到电报收发室或者机要、通信等部门送来的电报时,应当检查报头、报文的填写是否正确,准确无误后即可以签收,然后在收报登记上登记。
第5题:
通播电报发完后,按各台给收据的时间先后,在报头发往栏内或者附注栏内分别划去给收据电台的()。
第6题:
电报终端通报应按()、受理时间顺序拍发,由设备自动给收据。
第7题:
限时电报应在附注栏内填记送交()的时间。
第8题:
受理电报重号时,应在重号电报的()内填写“CH”。
第9题:
SITA电报的报头与AFTN电报的报头格式相同。
第10题:
GNSJ 冠流号 发报所 电报号 时间
GNSJ 发报所 电报号 时间
GSJ 冠流号 发报所 电报号 时间
GSJ 发报所 电报号 时间
第11题:
收报单位
话传单位
收报所
电报
第12题:
代号
附注
受理者代号、附注
受理者代号、必要的附注
第13题:
通播电报重复的方法通常有()。
第14题:
发报登记填写通播电报时,在“发往”栏内分别填写各收报属台电报代号,在“附注”栏注明“()”。
第15题:
传输指导行中报文等级即为拍发()等级栏所定电报等级。
第16题:
电报发往转报台后,应在附注栏内签名记时,并注明()代号,但不等于电报的最后发出,还应继续联络收报台,并及时询问转报台转报情况。
第17题:
需要拍发通播电报时,拍发()符号TBO字母。
第18题:
受理电报后,应填记发报所所名、电报号码、等级、日期、受理当时的时间、()。
第19题:
受理后的电报发现重号时,要在()上注明“CH”字样。
第20题:
电报发完后,应在原稿上填写发出的()、代号,填写机上日志。
第21题:
受理本
重号电报的附注栏
附注栏
原稿
第22题:
通播指导行
通播标志
通播方式
通播字符
第23题:
附注栏
报文起始标志行
报头行
指导行
第24题:
指导行
电报等级
电报号码
电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