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不合格物资的非预期使用。
第1题:
第2题:
库存原材料的料签或标识牌应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批/炉号、供方等,检验和试验状态不需要标识。
第3题: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物资,应在标识中注明“待检”。
第4题:
检验试验不合格物资应予以标示,单独存放,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第5题:
食品企业对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须先投入使用的采购物资,经审批后予以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物资应单独堆放,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并加挂()标识牌。
第6题:
对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物资严禁使用,并换上“不合格”标识,及时进行退货处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台帐》。
第7题:
物资进场质量判定合格后,需要进行物理或化学检验和试验的物资标注“待检”标识。
第8题:
物资的妥善保管,是为了防止物资的变质、损坏和报废。
第9题: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差异化规定海岛变电站应保证足够的(),并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确保物资的良好状态。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目的是什么?
第14题:
库存原材料的料签或标识牌应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方等信息,检验和试验状态不需要标识。
第15题:
进场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试验室及时通知项目总工、物资部和安质部,()负责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置,处置应留有影像记录并及时登《不合格品台帐》。
第16题: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目的是防止不合格品的什么?
第17题:
库存原材料的标识包含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在保管和发放物资过程中注意识别和保护标识,防止不同类型的产品混用。
第18题:
分包方物资需进行检验、试验的,由分包方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试验工程师,共同参与物资取样、送检,检验结果和相应材质证明报送总包项目试验工程师及物资部备份。
第19题:
物资堆场实施标识管理,标识牌记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检测状态等基础信息。
第20题:
项目物资部应根据检验和试验报告及验证记录,对物资进行状态标识。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