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王先生家里有位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上周病逝。想咨询一下家属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青岛城乡居民享受养老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第2题:

    上周生了一个男孩,因黄疸过高需住院,不知能否享受医保待遇?我参加的是居民医保。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规定,新生婴儿母亲已参加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婴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另行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 第3题:

    我是一名外来从业人员,单位按照规定为我参加了城保。不知如何享受医保待遇?住院能报销多少?怎么报销?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城保外来从业人员在个人医保帐户内尚有资金余额的情况下,可持医保卡至本市医保定点药店按规定购药或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急诊就医,符合规定的费用由您的帐户资金支付,帐户资金用完为止。若您在享受待遇期间,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60000元以下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若发生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或分类自负费用由个人另行支付。出院时,持医保卡结算即可享受相应住院医保待遇,无需事后报销。

  • 第4题:

    下列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表述错误的有()。

    • A、到达领取年龄的城乡居民,即可享受养老待遇
    • B、被判刑人员释放后不享受养老待遇
    • C、从办理完成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 D、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原享受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人员,如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前已参加上海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的人员,其高龄试点时的评估有效期自动延续为长护险的评估有效期,并可在有效期内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

  • 第6题:

    王先生,40周岁,上海农村户籍。之前一直都参加新农合,现在打算参加城乡居保?可以吗?如何办理?参保后医保待遇怎么享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1、根据现行上海医保政策规定,原新农合参保人可以参加城乡居保。所以王先生可以参加城乡居保。
    2、王先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的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即可。
    3、参保后,王先生在2016年一年内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基金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医保基金支付80%。如发生住院的,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4、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021-12333。

  • 第7题:

    因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所以接到济南跟我一起生活。不知能否在济南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家里老人都是属于退休老人,在家里有医保。


    正确答案: 不能,这种情况您可以帮家里老人办理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在济南选择定点医院。咨询电话12333。

  • 第8题:

    新生儿出生当年未按照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仍享受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在集中参保时间内缴费参保的人员,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当年1月1日到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时间自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到12月31日;在当年3月1日起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从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 第10题:

    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和中断缴费后足额补缴的,自缴费当年度开始享受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问答题
    王先生家里有位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上周病逝。想咨询一下家属是否有丧葬费待遇可以申领?

    正确答案: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享受待遇时连续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享受?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
    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当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生育待遇标准。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第14题:

    王先生家里有位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上周病逝。想咨询一下家属是否有丧葬费待遇可以申领?


    正确答案: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

  • 第15题:

    参保人由城乡居民医保转换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自转换次日起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村(居)协理员通知村城乡居保待遇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核对认证材料,接收报送结果的是()。

    • A、村
    • B、社区
    • C、乡镇(街道)事务所
    • D、县级社保机构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参保职工享受待遇时连续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享受?


    正确答案: 可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 第18题:

    参保职工什么时候开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什么时候停止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停止缴费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第19题: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待遇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的机构是()。

    • A、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
    • B、城乡居保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
    • C、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
    • D、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当年度不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稽核与内控的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的欺诈行为。下列属于重点稽核内容的有()。

    • A、参保资格
    • B、待遇领取资格
    • C、财政补助资金到账
    • D、重复享受待遇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问答题
    王先生,40周岁,上海农村户籍。之前一直都参加新农合,现在打算参加城乡居保?可以吗?如何办理?参保后医保待遇怎么享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1、根据现行上海医保政策规定,原新农合参保人可以参加城乡居保。所以王先生可以参加城乡居保。
    2、王先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的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即可。
    3、参保后,王先生在2016年一年内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基金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医保基金支付80%。如发生住院的,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4、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021-12333。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因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所以接到济南跟我一起生活。不知能否在济南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家里老人都是属于退休老人,在家里有医保。

    正确答案: 不能,这种情况您可以帮家里老人办理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在济南选择定点医院。咨询电话12333。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我是一名外来从业人员,单位按照规定为我参加了城保。不知如何享受医保待遇?住院能报销多少?怎么报销?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城保外来从业人员在个人医保帐户内尚有资金余额的情况下,可持医保卡至本市医保定点药店按规定购药或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急诊就医,符合规定的费用由您的帐户资金支付,帐户资金用完为止。若您在享受待遇期间,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60000元以下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5%,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若发生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或分类自负费用由个人另行支付。出院时,持医保卡结算即可享受相应住院医保待遇,无需事后报销。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