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如何开通公积金电子业务?

题目

天津职工如何开通公积金电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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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听说国家推行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知外地买房能否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 第2题:

    之前在天津上班,当时单位给缴纳了公积金,后来离职离开天津了。现在能否以个人的名义继续缴纳公积金?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不能,目前天津职工个人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

  • 第3题:

    天津职工工作变动,公积金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在天津工作变动公积金处理可分为几种。
    一、对于离职后仍在天津工作的职工。职工在离职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原单位会办理封存,在找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启封新职工得个人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
    二、在天津市缴存公积金现到外地工作的职工。职工先要在现工作地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携带公积金卡和缴存证明和身份证到天津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三、在天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离天津工作的。可以根据天津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申请提取公积金,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然后注销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 第4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如何查询?


    正确答案: 当年归集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结转后计入本金;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按年结算。每年的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
    职工可凭《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受托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或经办网点)打印、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支取情况。
    职工如需查询,可向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公积金在线”网上查询。

  • 第5题:

    单位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条例》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的构成是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组成,归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工个人的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单位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市管理中心进行举报,中心接到职工举报核实后,将依据《条例》规定对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执法。管好用好公积金,确保安全和保值增值是市管理中心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法催缴就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30多万职工的利益。但仅仅靠市管理中心一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需要全市广大职工的支持和配合。《条例》赋予了职工检举、揭发、控告挪用公积金行为的权利,职工可以凭借市管理中心制发的对账单等,随时监督单位缴交公积金的情况,如果对缴交情况有疑问,可以到市管理中心复核,可以拨打2811191向市管理中心咨询和投诉。

  • 第6题:

    天津职工如何享受医保住院待遇?


    正确答案: 天津职工在住院治疗后,必须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参保人员携带住院证等前往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即可。因客观情况无法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但需注意一点的是,由社保分中心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需于开具当日交至所住医院医保科。详情请看《天津职工医保住院登记指南》。

  • 第7题:

    问答题
    天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规定,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开设公积金账户一年,贷款前连续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5、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开通热线电话吗?

    正确答案: 天津已设立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天津职工工作变动,公积金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在天津工作变动公积金处理可分为几种。
    一、对于离职后仍在天津工作的职工。职工在离职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原单位会办理封存,在找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启封新职工得个人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
    二、在天津市缴存公积金现到外地工作的职工。职工先要在现工作地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携带公积金卡和缴存证明和身份证到天津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三、在天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离天津工作的。可以根据天津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申请提取公积金,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然后注销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开通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省内公积金短信服务号码是多少?

    正确答案: 职工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手机号码即开通公积金短信服务。省内公积金短信服务号码为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之前在天津上班,当时单位给缴纳了公积金,后来离职离开天津了。现在能否以个人的名义继续缴纳公积金?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不能,目前天津职工个人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天津职工出现哪些信用不良记录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
    2、近24个月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3、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单笔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
    4、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记录;
    6、存在呆账或核销记录。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或拨打需要申请贷款的银行服务电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天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规定,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开设公积金账户一年,贷款前连续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5、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第14题:

    公积金职工如何办理自动划扣业务?


    正确答案: 目前逐月划扣业务只接受办理在建行惠州分行、工行惠州分行、农行惠州分行、中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交行惠州分行、中信银行惠州分行、博罗农商行的贷款的客户,如您在14年7月以后办理过按照现有银行借款合同提取还贷的业务,且为上述银行的贷款,可以直接凭身份证(如配偶需要提取需携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到我中心服务网点或相关归集银行可以办理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划款到贷款供款账户的,夫妻双方供款账户为其中一人的,不为供款账户户名的那一方必须亲自办理,为为供款账户户名的那一方可由配偶代办。

  • 第15题:

    职工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符合条件的,应当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支取转移审批表,凭审批表和本人持有的《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受托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或经办网点办理取款手续。
    职工因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应出具购建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书、有关部门同意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支取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第16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 第17题:

    如何开通公积金短信提醒服务?省内公积金短信服务号码是多少?


    正确答案: 职工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手机号码即开通公积金短信服务。省内公积金短信服务号码为12329。

  • 第18题:

    天津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以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一般名下有过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认定为二套房贷款。详情咨12329。

  • 第19题:

    问答题
    听说国家推行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知外地买房能否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不能,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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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天津职工如何开通公积金电子业务?

    正确答案: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开通电子业务流程比较简单,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到任意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签约业务,即可开通电子业务。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备注】: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筹备网上签约办理电子业务,但具体上线时间和支持合作银行以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APP、微博发布的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天津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以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一般名下有过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认定为二套房贷款。详情咨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杭州公积金个人对账业务开通方式?

    正确答案: 一、职工个人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选择“网上对账——个人用户”→按提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登记→中心网站系统验证后即时开通。
    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至中心服务网点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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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公积金职工如何办理自动划扣业务?

    正确答案: 目前逐月划扣业务只接受办理在建行惠州分行、工行惠州分行、农行惠州分行、中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交行惠州分行、中信银行惠州分行、博罗农商行的贷款的客户,如您在14年7月以后办理过按照现有银行借款合同提取还贷的业务,且为上述银行的贷款,可以直接凭身份证(如配偶需要提取需携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到我中心服务网点或相关归集银行可以办理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划款到贷款供款账户的,夫妻双方供款账户为其中一人的,不为供款账户户名的那一方必须亲自办理,为为供款账户户名的那一方可由配偶代办。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