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构成反诉?
第1题:
我国近代离婚制度采用了两愿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离婚方式。下列关于我国近代离婚制度中两种离婚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两愿离婚是基于配偶双方的合意,以契约方式终止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B.两愿离婚对离婚的原因不作任何限制,只需配偶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
C.法律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可以分为过错原因和无过错原因
D.法律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采取了列举性规定和概括性规定
第2题:
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可以分离吗?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不同意离婚,也就不会考虑到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问题。从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事后再提,即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另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一审时不同意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看到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便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能够调解成功当然事半功倍。调解不成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而不是发回重审。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无过错方离婚后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请,这种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分离,是为了让无过错方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而且是在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提出。
第3题:
A.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诉乃确认之诉
B.王某向法院请求停止李某对其名誉权继续进行侵害的诉乃变更之诉
C.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与胡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诉乃变更之诉
D.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诉乃给付之诉
第4题:
呈诉离婚,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下列关于“呈诉离婚”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5题:
哪些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6题: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能否在离婚后提出?
第7题:
按照封建法律规定,离婚方式有四种,即出妻、义绝、和离、呈诉离婚,实际上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是().
第8题:
只有原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被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9题:
有损害事实
配偶一方有法定过错,且请求权人无过错
过错行为须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离婚损害赔偿不限于离婚时,在其余时间也可
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离婚时
第10题:
我国近代离婚制度在《中华民国民法典•亲属编》有规定
两愿离婚是基于配偶双方的合意,以契约方式终止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夫妻两愿离婚,得自行离婚,但应以书面为之
两愿离婚对离婚的原因不作任何限制,只需配偶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构成反诉?
我们认为,从反诉请求的独立性来看,反诉虽然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但反诉请求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原告的起诉日后无论是自愿撤回或是被驳回,对反诉的审理均不影响,法院仍应对反诉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显而易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是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与离婚请求紧密相连,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则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故被告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能抵销和吞并原告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不构成反诉。
从诉的合并的角度来讲,原告在请求离婚的同时,提出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等,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向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可以将这些诉讼标的合并审理,一并加以解决。即把几个有内在联系的诉,合并于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而离婚案件诉的合并属于诉的客体合并。诉的合并之目的在于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长期以来,我国审判实践中对离婚案件按照惯例一直实行诉的合并,除了考虑诉讼效率方面的因素外,更多的可能与我国婚姻家庭的实体法的立法体例有关。修订后的《婚姻法》仍然是以婚姻、家庭、财产为一体的立法例,在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也是一并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
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又增加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合并审理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同时也可以消除当事人离婚后的后顾之忧。也就是说,当有过错一方的本诉是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既不是对本诉项目的添加,也不是对本诉的反诉,而是一个新的诉。对于无过错方这个诉讼请求,由于其是在离婚的过程中提出的,故应当将其作为共同诉讼来处理。这既是查明案件事实之必须,也是节省诉讼成本之必要。这种诉的合并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范畴,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则不应单独判处离婚损害赔偿,这也是主诉与附带之诉的关系。如同判决不准离婚,就不发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一样。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夫妻感情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也可以说,离婚请求权是主权利,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从权利。主权利不行使,从权利也就无法主张。《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规定的很明确:“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同一个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和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被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预交诉讼费,被告不预交的,对该请求不予审理。
第14题:
属于变更之诉的有()。
A.离婚之诉
B.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C.损害赔偿之诉
D.分割共有财产之诉
E.追索抚养费之诉
第15题:
第16题:
有权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一方吗?
第17题:
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应在何时提出?
第18题:
我国近代离婚制度采用了两愿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离婚方式。下列关于我国近代离婚制度中两种离婚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19题:
属于变更之诉的有()。
第20题:
第21题:
只有原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被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
第22题:
离婚之诉
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损害赔偿之诉
分割共有财产之诉
追索抚养费之诉
第23题:
第24题:
只有原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被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