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新疆和平解放前参加“新疆战斗社”、“新疆先锋社”正式成员,在该组织内积极工作,没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加该组织之日算起。
更多““新疆战斗社”、“新疆先锋社”正式成员参加革命时间有何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的规定()

    • A、成员资格宗旨时间
    • B、退社时间
    • C、批准问题
    • D、排解矛盾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新疆“9.26”起义留用人员参加革命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新党组字〔1984〕059号文件规定:新疆“9·26”起义留用人员不能享受离休待遇。
    一、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央十人小组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起义地区的国民党的经济企业、文化卫生、科学研究等部门的人员不要当作起义人员,应当以留用人员或群众看待”。一九七九年十月五日,自治区党委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办公室《关于再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关于起义人员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也重申:“银行、贸易公司、新疆日报社、邮电局、各学校、保密局、中训团、航空公司、国民党各级党部、造币厂、中运会、各医院、西北文化协会、各族文化协会、公务人员消费合作社、青年联谊社、青年服务社、粮运总处、各级三青团、新光电灯公司、血清制造厂、各级文化馆、水文站、各种工程队、硫酸厂、金属冶制厂、地质调查所、八道湾煤矿、各级农村试验场、各级兽医院、和田蚕丝厂、妇女会、工会、省参议会、公路段、养路段”等单位人员不以起义人员对待。
    二、中组部〔1982〕11号文件的第八规定:“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新疆和平解放后,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宣布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应从新疆和平起义之日算起。而应从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之日,即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算起。
    三、各单位确定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耐心细致的作好思想工作,改正过来。

  • 第3题:

    对确定山西公学学员和山西革命妇联(红色妇联)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西公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开学之日算起。
    凡1935年春至同年11月参加“山西革命妇联”(又名“红色妇联”)的正式成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以从加入该组织之日算起。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该组织之日算起。

  • 第4题:

    各级对农村信用社安全检查的时间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各营业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制度执行、枪支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至少对现金库进行三次全面检查;各县联社保卫部门,每月至少对所辖营业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县联社分管领导,每季对所辖营业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含枪支管理)。

  • 第5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 第6题:

    关于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描述错误的一项是:()

    • A、有50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
    • B、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 C、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 D、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浅草社和沉钟社主要成员有()、()。


    正确答案:陈翔鹤;冯至

  • 第8题:

    问答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填空题
    浅草社和沉钟社主要成员有()、()。

    正确答案: 陈翔鹤,冯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是什么时间?

    正确答案: 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应从新疆和平起义之日算起,而应从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之日,即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确定“中国民主革命同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简称“小民革”)是1941年夏我党在重庆建立的秘密外围组织。该组织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我党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1949年9月17日宣告结束。凡参加“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的正式盟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入盟时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新疆战斗社”、“新疆先锋社”正式成员参加革命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新疆和平解放前参加“新疆战斗社”、“新疆先锋社”正式成员,在该组织内积极工作,没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加该组织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确定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1934年根据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在上海建立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1935年《八一宣言》以后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建立的妇女界、职业界、文化界“救国会”和上海“国难教育社”,1936年成立的重庆"救国会"和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即秘密学联),抗战前夕及初期在上海、北平建立的“东北救亡总会”和武汉、长沙等地“青年救国团”,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直接领导的抗日救亡群众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编入组织系统、过组织生活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2)抗日战争爆发后,在白区以公开合法形式进行行抗日工作的,例如“第八集团军战地服务队”,“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保卫中国同盟”(解放战争时期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进步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3)抗日战争时期的桂林“文化供应站”、湖南“观察日报”,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期间的“国际新闻社”、上海“时代出版社”、香港“华商报”,解放战争时期的上海"联合日报"、"联合晚报",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新闻、出版机构。凡建国前参加这些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上述机构之日算起。
    (4)湖北、云南、贵州“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简称“新联”),湖北、广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新青团”),云南“民主工人同盟”(简称“工盟”),广西“爱国民主青年会”,遵义“曙光社”,北京“职业青年联盟”,香港“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白区建立的由进步青年组成的秘密外围组织。凡当地解放前参加这些组织的正式成员,解放后即分配干部工作(或从其参加这些组织的学校毕业即分配干部工作),并直接转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这些秘密外围组织之日算起。
    (5)上述各类组织、团体的成员,在组织、团体活动期间或停止活动以后,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这些组织、团体之日算起。

  • 第14题:

    对确定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日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由我党派遣出国和因组织破坏或因受到敌人通缉、追捕而被迫出国的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团员从入党入团之日算起;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其出国前、后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在国内未正式参加单命工作,由我党派遣出国,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受派遣任务之日算起。
    (2)在国外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华侨中的党组织(简称侨党),回国后承认其党籍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侨党之日算起。
    (3)在国外接受我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经中共党员证明,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以从接受党的任务之日算起。
    (4)建国前在国外参加过其他国家共产党的归侨干部,其参加工作时间,需经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组织、干部部门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5)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马来西亚“人民抗日军”和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归侨干部,经有关当事人证明,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武装部队之日算起。
    (6)上述人员如有中途脱离组织,中断革命工作等情况,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参照中组发〔198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7)归侨中有影响的知名人士,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实事求是地充分肯定他们的革命历史和他们对祖国的贡献。他们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需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 第15题: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中对家庭成员的义务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中第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尊老爱幼,切实履行抚养教育儿童和瞻养扶助老人的义务。
    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人的子女,子女拒绝瞻养老人,虐待老人,强占或骗取老人的住房及其他财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责令其履行抚养或瞻养义务。

  • 第16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17题:

    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是什么时间?


    正确答案:新疆和平解放后留用人员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应从新疆和平起义之日算起,而应从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之日,即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算起。

  • 第18题:

    一日本旅游团由西安飞乌鲁木齐,由于乌鲁木齐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使该团在新疆的旅游计划被迫减少了一天,此时应由()决定并通知新疆接待旅行社。

    • A、该团组团社
    • B、西安接待社
    • C、西安地陪
    • D、该团全陪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问答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的规定()
    A

    成员资格宗旨时间

    B

    退社时间

    C

    批准问题

    D

    排解矛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对确定山西公学学员和山西革命妇联(红色妇联)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西公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开学之日算起。
    凡1935年春至同年11月参加“山西革命妇联”(又名“红色妇联”)的正式成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以从加入该组织之日算起。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该组织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对确定党的秘密外围组织、进步团体及三联书店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包括左联、计联、记联、音联、剧联、美联、教联、语联八个团体)中国互济会、反帝大同盟;抗战前夕及抗战初期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民先);抗战后期及解放战争时期的民主青年协会(民协)、中国民主青年同盟(民青)、新民主主义青年社(新青社)、民主青年联盟(民联),是我党建立的秘密外围组织。凡参加这些组织的正式成员,一盲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参加这些秘密外围组织之日算起。间断革命工作的,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的有关条款确定。
    (2)救亡演剧队、抗敌演剧队、抗敌宣传队、新中国剧社、上海劳动妇女战地服务团,是抗战时期我党在国民党统清区直接领导的进步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的正式成员,拥护党的主张,服从组织安排(需经当时该团体党组织负责人的证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这些进步团体之日算起。间断革命工作的,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的有关条款确定。
    (3)生活书店、读书出版社、新知书店及其联合后的三联书店,在建国前实际上起到了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出版发行机关的作用。凡是三家书店的正式工作人员,拥护党的主张,服从组织安排(需经当时分店以上负责人证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1937年8月以前进店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1937年8月三家书店受党直接领导时算起;1937年8月以后进店的,从进店之日算起。间断革命工作的,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有关条款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对确定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1934年根据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在上海建立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1935年《八一宣言》以后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建立的妇女界、职业界、文化界“救国会”和上海“国难教育社”,1936年成立的重庆"救国会"和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即秘密学联),抗战前夕及初期在上海、北平建立的“东北救亡总会”和武汉、长沙等地“青年救国团”,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直接领导的抗日救亡群众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编入组织系统、过组织生活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2)抗日战争爆发后,在白区以公开合法形式进行行抗日工作的,例如“第八集团军战地服务队”,“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保卫中国同盟”(解放战争时期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进步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3)抗日战争时期的桂林“文化供应站”、湖南“观察日报”,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期间的“国际新闻社”、上海“时代出版社”、香港“华商报”,解放战争时期的上海"联合日报"、"联合晚报",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新闻、出版机构。凡建国前参加这些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上述机构之日算起。
    (4)湖北、云南、贵州“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简称“新联”),湖北、广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新青团”),云南“民主工人同盟”(简称“工盟”),广西“爱国民主青年会”,遵义“曙光社”,北京“职业青年联盟”,香港“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白区建立的由进步青年组成的秘密外围组织。凡当地解放前参加这些组织的正式成员,解放后即分配干部工作(或从其参加这些组织的学校毕业即分配干部工作),并直接转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这些秘密外围组织之日算起。
    (5)上述各类组织、团体的成员,在组织、团体活动期间或停止活动以后,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这些组织、团体之日算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