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土地征用制度作了哪些修改?
第1题:
第2题:
根据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的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
第3题:
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国家征收土地规定作了哪些修改?
第4题:
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以前,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被称为()。
第5题:
对
错
第6题: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9题:
第10题:
1982年宪法作了五次修改和补充,形成了五十二条修正案。但宪法条文仍然是原来的138条。
第11题:
1953年政务院通过了(),明确规定了国家征用制度,此处的征用制度类似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征收制度。
第12题:
第13题:
对
错
第14题:
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第15题: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土地改革法》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