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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请简述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参考答案:(1)违反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措施。(2)案件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情况下的逮捕措施。(3)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等行为致人伤害或死亡。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 第2题:

    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受害人故意引起导致关押或被判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这一免责事由,必须符合条件:
    (1)受害人须有主观故意;
    (2)受害人所作的虚假供述或伪造的证据应当对认定犯罪具有关键性作用或决定作用;
    (3)受害人故意与被羁押、被判刑有因果关系。
    2、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况:
    (1)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以外之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
    3、对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了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上述2、3项的人拘留、逮捕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4、司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导致的损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表现为:
    (1)司法工作人员作出的与其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
    (2)利用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5、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 第3题: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追偿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A、刑事追偿的案件属于法定的可以追偿的国家赔偿案件的范围
    • B、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财政无力负担
    • C、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
    • D、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正确答案:A,C,D

  • 第4题:

    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 A、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 B、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
    • C、刑事赔偿和经济赔偿
    • D、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正确答案:D

  • 第5题:

    简述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正确答案: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第6题: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 A、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B、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
    • C、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 D、刑事赔偿、行政赔偿和民事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监狱刑事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刑讯逼供或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3)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6)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 (1)违反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措施。
    (2)案件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情况下的逮捕措施。
    (3)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等行为致人伤害或死亡。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A

    人民检察院履行赔偿义务

    B

    刑事赔偿案件范围具有确定性

    C

    刑事赔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D

    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赔偿的申请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刑事赔偿中,赔偿请求人所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属于直接损失范围。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名词解释题
    刑事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 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何种范围之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原因是:
    (1)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
    (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后,作出不予赔偿的裁决。
    (3)请求人对赔偿裁决中有关赔偿项目、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有异议。
    (4)赔偿义务机关在受到赔偿请求后,超过2个月而不予答复。
    (5)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予以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2个月而不予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 (1)违反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措施。
    (2)案件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情况下的逮捕措施。
    (3)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等行为致人伤害或死亡。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 第14题:

    刑事赔偿


    正确答案:是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由国家通过赔偿义务机关依法给予的赔偿。

  • 第15题:

    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 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原因是:
    (1)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
    (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后,作出不予赔偿的裁决。
    (3)请求人对赔偿裁决中有关赔偿项目、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有异议。
    (4)赔偿义务机关在受到赔偿请求后,超过2个月而不予答复。
    (5)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予以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2个月而不予履行。

  • 第16题:

    刑事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 也称冤狱赔偿范围,指对国家刑事赔偿责任应当界定在何种范围之内。

  • 第17题:

    简述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 第18题:

    刑事赔偿中,赔偿请求人所支出的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属于直接损失范围。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国家赔偿包括()、()、()。

    • A、刑事赔偿、司法赔偿、民事赔偿
    • B、司法赔偿、民事赔偿、行政赔偿
    • C、刑事赔偿、民事赔偿、行政赔偿
    • D、刑事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行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正确答案: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包括实体上的资格和程序上的资格两类。实体上的资格是指作为请求人要具备什么样的主观利益;程序上的资格是指行使请求权要具备什么样的行为能力。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是受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地说,确认行政赔偿请求人实体资格的规则有三项:
    (1)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实际损害的人。
    (2)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其所受损害与行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人。
    (3)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其请求事项必须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
    在程序上,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政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受害人故意引起导致关押或被判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这一免责事由,必须符合条件:
    (1)受害人须有主观故意;
    (2)受害人所作的虚假供述或伪造的证据应当对认定犯罪具有关键性作用或决定作用;
    (3)受害人故意与被羁押、被判刑有因果关系。
    2、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况:
    (1)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以外之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
    3、对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了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上述2、3项的人拘留、逮捕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4、司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导致的损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表现为:
    (1)司法工作人员作出的与其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
    (2)利用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5、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