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某等5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制假原辅材料生产假烟。2011年2月15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公安干警对该生产假烟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原辅材料,以及已经完成的伪劣卷烟10万余支,抓获5名涉案人员。根据主犯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制假窝点截止被查获之日,已累计销售伪劣卷烟100万元,该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题目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某等5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制假原辅材料生产假烟。2011年2月15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公安干警对该生产假烟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原辅材料,以及已经完成的伪劣卷烟10万余支,抓获5名涉案人员。根据主犯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制假窝点截止被查获之日,已累计销售伪劣卷烟100万元,该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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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题:

    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赵某尚未销售的伪劣“中华”卷烟15件,无法查清销售价格。对该批卷烟,应该按照()计算。

    • A、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华”烟的零售价格
    • B、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华”烟的批发价格
    • C、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
    • D、查获地物价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华”烟的市场价格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滤嘴棒、烟用丝束、()。


    正确答案:复烤烟叶;卷烟纸;烟草专用机械

  • 第4题: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某等5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制假原辅材料生产假烟。2011年2月15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公安干警对该生产假烟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原辅材料,以及已经完成的伪劣卷烟10万余支,抓获5名涉案人员。根据主犯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制假窝点截止被查获之日,已累计销售伪劣卷烟100万元,该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等人的行为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一款进一步明确,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李某等人的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 第5题: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A、再造烟叶
    • B、烟草薄片
    • C、烤烟
    • D、名晾晒烟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烟草专用机械”是指由()烟草专用机械名录所公布的,在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生产加工过程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独立操作的机械设备。

    • A、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B、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C、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D、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 A、卷烟、雪茄烟、烟丝、复考烟叶
    • 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
    • C、卷烟、雪茄烟、烟丝
    • D、复考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器械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2009年2月,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一村民出租窝发现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查缴假冒中华、南京等成品卷烟6件,以及卷烟包装手工器械若干,涉案标值35万元。公安部门当场留置制假嫌疑人张某等人。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所查卷烟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由于案情重大,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A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案件答卷手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9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应移交哪级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移交给与A县烟草专卖局同级的公安机关。

  • 第12题:

    问答题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某等5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制假原辅材料生产假烟。2011年2月15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公安干警对该生产假烟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原辅材料,以及已经完成的伪劣卷烟10万余支,抓获5名涉案人员。根据主犯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制假窝点截止被查获之日,已累计销售伪劣卷烟100万元,该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有错误的是()。

    • A、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能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 B、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 C、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
    • D、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YJl9卷接机组开车前应对烟丝、卷烟纸、卷烟纸用胶、印刷油墨、()、水松纸、水松纸用胶等原辅材料进行准备,且符合质量标准和生产要求。


    正确答案:滤棒

  • 第15题:

    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不合法。A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将李某销售115条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违法行为移送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李某违法经营100条卷烟的行为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 第16题:

    2010年6月2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拦下一辆装载有卷烟的货车,当场查获“娇子”、“南京”等注册商标卷烟共计15个品牌10500条,承运人王某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合法手续,经鉴定,该批卷烟全部为假冒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达85万元。经查明,王某即为该批卷烟货主,欲运往A市进行销售。王某尚未销售假烟即被抓获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王某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欲运输该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至外地销售,由于被查获时尚未进行销售,其行为未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不能构成该罪的既遂状态,但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2条规定,伪劣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 第17题:

    2009年9月18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对该县城区个体卷烟经营户李某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国产真品卷烟100条。9月28日,该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9月30日,该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了当事人李某。 如果要你制作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正确答案: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局的名称和日期。

  • 第18题:

    2009年2月,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一村民出租窝发现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查缴假冒中华、南京等成品卷烟6件,以及卷烟包装手工器械若干,涉案标值35万元。公安部门当场留置制假嫌疑人张某等人。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所查卷烟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由于案情重大,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A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案件答卷手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9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移送该案的简要理由?


    正确答案:从该案查获现场和检测结果看,现场查获的假冒卷烟违法金额达35万元,该案违法事实涉及的情节、后果、金额等涉嫌构成犯罪。将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可以充分运用刑事制裁手段,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第19题:

    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 A、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B、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C、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D、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制品是指()。

    • A、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 B、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
    • C、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
    • D、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烟丝、复烤烟、卷烟纸、烟用丝束、()

    • A、雪茄烟
    • B、烟叶
    • C、滤嘴棒
    • D、烟草专用机械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2009年2月,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一村民出租窝发现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查缴假冒中华、南京等成品卷烟6件,以及卷烟包装手工器械若干,涉案标值35万元。公安部门当场留置制假嫌疑人张某等人。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所查卷烟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由于案情重大,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A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案件答卷手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9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A县烟草专卖局办理该案移送手续主要有哪些步骤?


    正确答案: (1)立即制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附下列材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4)公安机关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5)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 第23题:

    问答题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李某等5人利用非法购买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制假原辅材料生产假烟。2011年2月15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公安干警对该生产假烟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的卷烟卷接机、烟丝、滤嘴棒等原辅材料,以及已经完成的伪劣卷烟10万余支,抓获5名涉案人员。根据主犯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制假窝点截止被查获之日,已累计销售伪劣卷烟100万元,该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李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李某等人的行为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一款进一步明确,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李某等人的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