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这一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第1题:
76~80 张某委托在商店工作的同学王某购皮包一只,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朋友杨某。王某在上班时间购一皮包,得奖券若干。王某将皮包交给张某,张某又将皮包送给杨某。三日后商店开奖,王某所持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一台冰箱。于是,王某到商店兑奖,商店以上班时间购物违反商店员工守则为由,宣布中奖无效。几日后,张某到商店讨要冰箱,称皮包是其委托王某购买,但遭到商店拒绝,理由是,王某买皮包时并没有说明代买。又几日后,杨某向商店提出,奖券是购包所得,冰箱应当归他。为此,引发诉讼。请根据题目回答76-80题:第 76 题 本案中王某在商店的购包行为属于( )。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待生效行为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某南北货商店出售一批干贝,由于核价员粗心大意误将40.8元一斤,王某按4.08元的价格买了6斤,当商店发现错误并找王某,王某已食用了一斤,商店向王某说明情况,要求互相返还价金和干贝,并要王某补足食用的一斤差价,王某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 法院将如何处理本案?
第6题:
王某,16岁,某天到商场以1800元买了项链和戒指,她父母认为王某尚未成年,没征得家长的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商店退货。而王某认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待业青年,不愿退货。 请问:其父母要求退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7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第8题:
张某开一家小商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9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王某撤诉确属自愿的,法院应当()。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
第17题:
王某,16岁,某天到商场以1800元买了项链和戒指,她父母认为王某尚未成年,没征得家长的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商店退货。而王某认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待业青年,不愿退货。 请问: 王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第18题:
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是在2000年12月提起的诉讼,情况会怎样?为什么?
第19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第20题:
2004年5月,毛一文到某市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4500元标成450元。毛一文看到这架相机后,觉得非常便宜性能优良,于是就买走了。事隔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毛一文,要求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毛一文却认为你标错了价是你的错,我买东西又不是没付钱,货已经卖出去了,哪有再补钱的道理,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于是该百货商场到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买卖相机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第21题:
第22题:
不予准许
中止案件审理
判决李某无罪
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第23题:
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直接找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
张某只能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向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但必须支付李某购买相机的费用
张某在支付给李某费用后取回了自己的相机,然后可以向王某追偿该费用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