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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原始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CD

  • 第2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前履行抗辩权 E.先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

  • 第3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行使的抗辩权不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D

  • 第4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须具备如下条件:
    (1)须双方当事人因合同而互负债务。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对待给付是另一方权利得
     以实现的基础,反之亦然。只有在双务合同中,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须有先履行义务。只有在一方须先为给付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3)须对方于合同成立后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先为给付的一方不能主张刁;安抗辩权。
    (4)须对方来履行债务或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或者提供了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必须恢复履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评析] 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条件。不安抗辩权作为双分合同履行中的大抗辩权之一,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考生在复习该简答题时,对于与不安抗辩权相关的知识点,如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法律后果,以及与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差异等也应当掌握。

  • 第5题:

    下列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答案:A,B
    解析: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 第6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何不同?


    答案: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二者同属延期抗辩权,均属于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无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时适用,不安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中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对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情形时行使。

  • 第7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的标的物,则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B.在买卖合同达成后,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方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
    D.在运输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精解】不安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先履行方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不佳”不等于“严重”,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是:先中止(注意:不是终止),后解除合同,不能直接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故C项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这区别于先履行抗辩权,故选D项。

  • 第8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


    正确答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不能履行其债务,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时,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未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制度。

  • 第9题:

    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为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 第10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后履行抗辩权
    • C、不安抗辩权
    • D、前履行抗辩权
    • E、先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单选题
    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

    正确答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不能履行其债务,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时,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未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ABCD

  • 第15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则受让人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B.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
    [评析] 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此,A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之一就是后履行方须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但后履行方仅仅经营状况不佳,其财产状况尚未达到严重恶化的地步,先履行方尚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至于何谓“严重恶化”,一般以足以危害其债权,并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实施综合考察;可见,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在双务合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毕竟属于先履行方,如果先履行方滥用不安抗辩权,这对后履行方十分不利,因此,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在程序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方应当先中止合同,给后履行方一个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机会,在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方才能解除合同,即要先中止,后解除,不能直接解除合同。所以,C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这是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根本区别。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 第16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不安抗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作为先履行义务方的不安抗辩权人,其享有的权利为:
    (1)中止履行的权利,但对方提供担保的,该中止履行的权利消灭。
    (2)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权利。
    (3)给对方宽限期的权利。
    (4)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或者在宽限期内未改善不安之情形,则享有解除权。
    其义务为:
    (1)证明的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安之情由,其拒绝履行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通知义务,如果先履行义务方不通知对方,并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就该扩大的损失部分,先履行义务方应负赔偿责任。

  • 第17题:

    合同履行抗辩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针对的均为双务合同。(  )


    答案:对
    解析:
    抗辩权是针对双务合同而言的。

  • 第18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延期抗辩权
    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法定的权利。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先中止合同,然后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即先中止,后解除,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仅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的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 第19题: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0题: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享有以下抗辩权()。

    • A、先诉抗辩权
    • B、同时履行抗辩权
    • C、后履行抗辩权
    •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不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A、先履行抗辩权
    • B、同时履行抗辩权
    • C、先诉抗辩权
    •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多选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后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前履行抗辩权

    E

    先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