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题目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

    B.合同未成立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C.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D.合同虽未成立但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看到周围的人纷纷发家致富,户口所在地为洛阳市桃城区的张强经过考虑,于2011年 2月前往郑州市河西区经营服装销售业务。因张强为人精明,销售渠道宽,于是,生意颇为 红火。2011年12月3日,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刘某、赵某二人前往张强 服装店征收税款,因税款额发生争议,张强以重复计算、多征税款为由拒不缴纳,刘、赵二 人将其强行带至郑州市河西区税务分局,并称“交钱放人”。12月10日,张强的妻子孙某 缴纳税款后将张强“赎出”,张强即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地方税务局认为 刘某和赵某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其征收的税款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征收的款项低于法律规定 的数额,于是,复议机关将税款数额由原来的3,000元改为5,000元。张强不服行政复议决 定,遂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经人指点,张强欲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若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2.若张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3.若张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裁定的,则张强可以怎样做?
    4.若张强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应如何提出?
    5.若赔偿义务机关接受了张某的赔偿申请书,其应在什么期限范围内作出决定?


    答案:
    解析:

    1.张强应以刘某、赵某所在的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其既 可以向洛阳桃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所在地的河西区人民 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张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可以向河西区税务 分局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在地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第十七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 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张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4.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5.赔偿义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 第3题:

    材料一: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旺旺超市张强明零暗批卷烟,刘局长责成专卖科进行调查处理。专卖科王科长安排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前去进行调查。赵强、王文、刘军认真检查了零售户张强近几个月的卷烟购进情况及其日常经营情况,发现张强平时从烟草公司购进的卷烟数量较少,而销售的数量却远远大于购进的数量,且发现他多次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在调查中,还发现张强与邻市烟贩子肖某来往密切,同时其一个远房亲戚在邻市工商局工作。在检查期间,恰好有一个人来店里要买两件卷烟,张强毫无顾忌的从库房取了两件卷烟要卖给这个人,赵强、王文、刘军当即对其违法经营卷烟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立即向刘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将所有有关零售户张强的情况录入微机,对张强的信息进行了信息维护。 材料二: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与某市工商局赵局长取得联系,拟于2009年9月8日举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某市无证经营行为。 赵强、王文、刘军的哪些做法不符合市场监管对象信息维护的程序?


    正确答案:检查结束后,赵强、王文、刘军直接向刘局长进行汇报,并将所有有关零售户张强的情况录入微机,对张强的信息进行信息维护,这些做法不符合市场监管对象信息维护的程序。

  • 第4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本案中丙的回避由法院院长作出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不合法。审判长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 第5题:

    材料一: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旺旺超市张强明零暗批卷烟,刘局长责成专卖科进行调查处理。专卖科王科长安排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前去进行调查。赵强、王文、刘军认真检查了零售户张强近几个月的卷烟购进情况及其日常经营情况,发现张强平时从烟草公司购进的卷烟数量较少,而销售的数量却远远大于购进的数量,且发现他多次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在调查中,还发现张强与邻市烟贩子肖某来往密切,同时其一个远房亲戚在邻市工商局工作。在检查期间,恰好有一个人来店里要买两件卷烟,张强毫无顾忌的从库房取了两件卷烟要卖给这个人,赵强、王文、刘军当即对其违法经营卷烟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立即向刘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将所有有关零售户张强的情况录入微机,对张强的信息进行了信息维护。 材料二: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与某市工商局赵局长取得联系,拟于2009年9月8日举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某市无证经营行为。 对零售户张强的信息进行维护的正确做法应该怎么做?


    正确答案: 对零售户张强的信息进行维护的正确做法应该是:
    (1)赵强、王文、刘军在对零售户张强的有关情况进行整理后上报专卖科;
    (2)专卖科的信息管理员在进行认真审查后,提出信息维护意见上报王科长进行审核;
    (3)王科长经认真审核后再上报刘局长进行审批;
    (4)刘局长审批后,再由专卖科信息管理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零售户张强的有关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 第6题:

    2008年华夏出版社组织刘明等50位学者编写系列丛书《中原文化》,刘明是主编。该丛书的著作权属于()

    • A、华夏出版社
    • B、刘明
    • C、刘明等50位学者共有
    • D、华夏出版社和刘明共有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被告人刘晨,男,31岁,辽宁人,农民。1997年5月,被告人刘晨因盗窃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同年7月10日,县法院对刘晨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布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后,即要求公诉人和公诉人的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起诉书称他用溜门撬锁的手段进行盗窃,而实际上他并没溜门撬锁”。审判长听后,认为这种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当即驳回被告人刘晨回避的申请。刘晨不服,要求合议庭复议,审判长认为没有必要,又拒绝了被告人申请复议的要求,继续开庭审判,依法对被告人刘晨判处有期徒刑2年。审判长能否当庭驳回被告人刘晨申请回避的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回避是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但申请回避必须是有理由的,其理由就是《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各种情形。申请回避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即侦查、检察、审判员、书记员(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不是这些人不能申请回避。被告人刘晨以起诉书所写的犯罪手段与事实不符为由,要求公诉人和公诉人的书记员回避,是不对的,他提出的回避理由和部分回避对象(公诉人的书记员),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审判长可以当庭驳回被告人的回避申请。

  • 第8题:

    张明因渎职罪被立案侦查,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张强因为张明是自己的弟弟,而申请回避,张强的申请由()决定。

    • A、公安局局长
    • B、检察院检察长
    • C、法院院长
    • D、检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

    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

    B

    张强的行为构成侵权

    C

    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D

    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明因渎职罪被立案侦查,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张强因为张明是自己的弟弟,而申请回避,张强的申请由()决定。
    A

    公安局局长

    B

    检察院检察长

    C

    法院院长

    D

    检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侦查人员张明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因为丙和乙的关系不足以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本案中丙的回避由法院院长作出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不合法。审判长的回避应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林和刘明是邻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明对张林家的卧室享有居住权

    B.张林对刘明家的客厅享有使用权

    C.未经允许,刘明不得随意进出张林家

    D.张林在出售自家房屋时,可以顺便卖掉刘明的房屋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材料一: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旺旺超市张强明零暗批卷烟,刘局长责成专卖科进行调查处理。专卖科王科长安排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前去进行调查。赵强、王文、刘军认真检查了零售户张强近几个月的卷烟购进情况及其日常经营情况,发现张强平时从烟草公司购进的卷烟数量较少,而销售的数量却远远大于购进的数量,且发现他多次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在调查中,还发现张强与邻市烟贩子肖某来往密切,同时其一个远房亲戚在邻市工商局工作。在检查期间,恰好有一个人来店里要买两件卷烟,张强毫无顾忌的从库房取了两件卷烟要卖给这个人,赵强、王文、刘军当即对其违法经营卷烟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场监管员赵强、王文、刘军立即向刘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将所有有关零售户张强的情况录入微机,对张强的信息进行了信息维护。 材料二:2009年8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主管专卖的刘局长与某市工商局赵局长取得联系,拟于2009年9月8日举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某市无证经营行为。 如果刘局长责成你撰写联合执法工作总结,在正文部分除了撰写基本情况、成绩和做法外,还要撰写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除了基本情况、成绩和做法外,还要撰写存在问题;今后打算。

  • 第15题:

    张林和刘明是邻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明对张林家的卧室享有居住权
    • B、张林对刘明家的客厅享有使用权
    • C、未经允许,刘明不得随意进出张林家
    • D、张林在出售自家房屋时,可以顺便卖掉刘明的房屋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因为丙和乙的关系不足以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 第17题:

    刘明因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他的儿子刘亮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作出以后,刘明经过治疗,精神病痊愈,民事行为能力又得到恢复,于是,刘明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自己的行为能力重新判定。法院应当()。

    • A、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判决的错误
    • B、适用特别程序依法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C、适用普通程序裁定宣告原判决无效
    • D、适用普通程序依法作出新裁定,撤销原判决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王明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刘其是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张强则是销售部北京销售分部的负责人。下面表述中哪一句是准确的?()

    • A、王明花在控制上的时间比刘其少
    • B、张强用于计划的时间比王明多
    • C、王明花在领导上的时间比张强少
    • D、刘其用于计划上的时间比王明多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被告人刘晨,男,31岁,辽宁人,农民。1997年5月,被告人刘晨因盗窃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同年7月10日,县法院对刘晨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布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后,即要求公诉人和公诉人的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起诉书称他用溜门撬锁的手段进行盗窃,而实际上他并没溜门撬锁”。审判长听后,认为这种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当即驳回被告人刘晨回避的申请。刘晨不服,要求合议庭复议,审判长认为没有必要,又拒绝了被告人申请复议的要求,继续开庭审判,依法对被告人刘晨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不服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而要求复议,审判长又驳回了复议的申请对不对?


    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被告人不服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被告人刘晨不服审判长驳回申请的决定,要求复议,这也是他的权利。审判人员无权剥夺。审判长以没有必要为由,驳回被告人复议的申请是不对的,他应当接受被告人复议的申请,并认真进行复议,如果没有错误,可以维持原决定,并通知被告人。如果不经复议直接驳回被告人复议的申请,就等于剥夺了被告人申请复议的权利,这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

  • 第20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符合。因为赵丹与张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刘明的回避申请并无法律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由审判长作出回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审判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明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刘其是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张强则是销售部北京销售分部的负责人。下面表述中哪一句是准确的?()
    A

    王明花在控制上的时间比刘其少

    B

    张强用于计划的时间比王明多

    C

    王明花在领导上的时间比张强少

    D

    刘其用于计划上的时间比王明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在道路上骑车致乙受伤,乙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长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邻居,自然会作出有利于乙的判决。经了解,乙和丙虽然在同一小区居住,但并不同楼,二人也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作出了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 维持了原决定,并通知了甲。本案中甲在法院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

    正确答案: 恰当。回避必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及在复议期间赵丹应否停止本案的审理?

    正确答案: 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赵丹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