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

    A、发生原因不同

    B、审理对象不同

    C、审判力度不同

    D、审判任务不同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B项错误。根据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8)项,公告送达期限为3个月,故D项错误。

  •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异同,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相同
    B.第一审法院与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地点都为本院所在地
    C.第一审判决与第二审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者不同,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而一审法院只能在本院进行,故B项错误。C项错误,二审裁判作出后立即生效,一审裁判则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涉外可以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B、C项符合题意。

  • 第4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 第5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是()

    • A、诉讼保全
    • B、第一审程序
    • C、第二审程序
    •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 第7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进行审理。

    • A、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
    • B、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
    • C、人民法院既可以适用第一审程序,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
    • D、应当适用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多选题
    第一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程序,分为第一审(  )。
    A

    普通程序

    B

    简易程序

    C

    一般程序

    D

    复杂程序

    E

    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程序设计的目的不同;
    (4)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
    (5)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

    A.第一审普通程序

    B.第二审程序

    C.第三审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问题。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项、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

  • 第15题:

    我国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相同之处是()

    • A、诉讼标的相同
    • B、程序发生的基础相同
    • C、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相同
    • D、所作裁判的法律效力相同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是两个不同审级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并对其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则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上诉并对其上诉的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上诉必须是向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即为终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诉。
    2.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不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
    3.审判程序引发的缘由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起诉权而引起;第二审程序则是由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行使上诉权而引起。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以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4.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二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
    5.审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而对第二审行政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则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6.审判结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行政案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案件,则可作出判决,也可作出裁定。第一审判决的形式包括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第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第17题: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应当()。

    • A、按重审程序审理
    • B、按再审程序审理
    • C、按第一审程序审理
    • D、按第二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面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二审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中发展而来的
    • B、没有第一审程序就没有第二审程序
    • C、第二审程序结束,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
    • D、二审程序又可称为终审程序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 B、第一审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只可以在本院进行,但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C、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效力待定,但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的效力绝对不可以被变更
    •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论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

    正确答案: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4分)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4分)
    (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4分)(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3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是两个不同审级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并对其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则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上诉并对其上诉的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上诉必须是向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即为终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诉。
    2.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不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
    3.审判程序引发的缘由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起诉权而引起;第二审程序则是由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行使上诉权而引起。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以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4.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二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
    5.审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而对第二审行政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则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6.审判结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行政案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案件,则可作出判决,也可作出裁定。第一审判决的形式包括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第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