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自己名义为岳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A、由男方偿还B、由女方偿还C、由岳母家偿还D、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题目

男方以自己名义为岳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男方偿还
  • B、由女方偿还
  • C、由岳母家偿还
  • D、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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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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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对夫妇在离婚时对婚姻关系期间下列债务争执不下。请你指出哪些是个人债务?()

    A.男方借给岳母盖房所欠的3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B.男方借给胞弟购买摩托车所欠的2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C.男方还赌债所欠的5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D.女方作购买皮衣所欠的1000元,男方不知情的

    E.男方外出期间,女方支付给公婆生活费所欠的500元,男方不知情的


    参考答案:B, C

  • 第2题:

    谢某与赵某于2004年结婚,2005年谢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谢某与赵某协议离婚,家具电器归谢某所有,房产归赵某所有。谢某向朋友所借的钱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谢某偿还

    B.由赵某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谢某偿还,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 第3题:

    甲乙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甲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5年,甲乙离婚。甲向信用社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4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的清偿。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厂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对方对此个人债务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由二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 第5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lo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l条,甲借钱所发生的债务虽发生在婚前并是以个人名义所为,但所借之款却购买了商品房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该债务应依法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C项正确。

  • 第6题:

    当事人结婚前,男方家长为双方购房出资的,离婚时该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吗?


    正确答案: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第7题:

    甲方以自己名义为岳父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方偿还
    • B、由乙方偿还
    • C、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 D、由甲岳父母偿还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的,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男方以自己名义为岳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男方偿还
    • B、由女方偿还
    • C、由岳母家偿还
    • D、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判断题
    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的,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男方以自己名义为岳母家盖房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

    由男方偿还

    B

    由女方偿还

    C

    由岳母家偿还

    D

    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男方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女方作为丈夫的法定监护人,以男方的名义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获赔偿款70余万元。女方拿到赔偿款以后便起诉要求与男方离婚,被法院驳回,从此对男方不管不顾,男方一直由其父母照顾。男方的父亲以男方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女方立即归还交通事故赔偿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 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得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具有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不可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他人代替当事人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便是对当事人离婚自由的干涉。但是,在配偶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虐待、遗弃或者加害行为致使婚姻的存续只会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权益时,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提供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法院应当受理其离婚的诉请。
    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其法定监护人,但根据民法上的“禁止自己代理”的原则,配偶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自己进行离婚诉讼。“禁止自己代理”是民法关于代理权行使的一项原则,“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既代理被代理人,又代理自己实施同一法律行为。法律原则“禁止自己代理”的理由,缘于“自己代理”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在民事诉讼中,双方的利益往往是对立的,每一方都希望获得最大利益,这就需要双方通过协商的过程达到利益平衡。而“自己代理”,法律行为实际操纵于代理人一人之手,代理人极有可能会为自己的利益失去公正立场,厚此薄彼,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具体操作问题上,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时,往往不按照民法特别程序事先变更监护人,而是直接选择或由一方亲友推举一名代理人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诉讼,这样处理既方便诉讼,也可以避免诉累。
    另一种观点认为。先走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有利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实践中,有些地方贪图省事的做法并不可取,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事程序处理相关案件。由于近亲属的范围较大,如不重新确定监护人代为起诉,则法院对起诉主体的认定缺乏标准而难以操作。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不会造成时间的拖延。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采纳了另一种观点,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如果婚前就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从这个救济途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军于2000年与孙静结婚,2002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主要有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方负责清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5题:

    甲于2007年与乙结婚,结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5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参考答案:C
    解析: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题中的借款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16题:

    甲与乙结婚,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两年后,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由()偿还。

    A:甲
    B:乙
    C:夫妻共同财产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夫妻一方负债,如果其用途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本题中,甲婚后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借款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17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以自己的名义为赡养其父母所借的钱,离婚时,应认定为()。

    • A、女方的个人债务
    • B、夫妻共同债务
    • C、男方的个人债务
    • D、女方父母的债务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乌孜别克族先是双方父母协商讨休钱,是说以后要是男方提出离婚而需付给女方的款项。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6万元存款。女方辩称2.6万元是以女儿名字存在银行的,属于女儿的压岁钱,男方无权要求分割。男方则认为,如果夫妻离婚时不对压岁钱进行分割,在孩子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孩子跟谁过谁就有权支配的状况,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家长给子女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传统风俗习惯中,压岁钱是春节拜年时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礼金,有压祟(岁)、辟邪、祝福平安的含义,实际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已经赠与子女,子女享有对压岁钱的所有权。即使子女的压岁钱来自于父母,但从赠出之始就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从而完全归属于子女所有,况且银行存款实行实名制,女儿名下的银行存款,当然也应认定归女儿所有。在子女未成年时,夫妻一旦离婚,则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保管该压岁钱。

  • 第20题:

    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 B、由乙偿还
    •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D、不用偿还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以自己的名义为赡养其父母所借的钱,离婚时,应认定为()。
    A

    女方的个人债务

    B

    夫妻共同债务

    C

    男方的个人债务

    D

    女方父母的债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

    主要由李军偿还

    B

    全部由李军偿还

    C

    由孙静偿还

    D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于1998年与乙结婚,200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5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A

    应当甲偿还

    B

    应当乙偿还

    C

    应当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

    应当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某对夫妇在离婚时对婚姻关系期间下列债务争执不下。请你指出哪些是个人债务?()
    A

    男方借给岳母盖房所欠的3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B

    男方借给胞弟购买摩托车所欠的2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C

    男方还赌债所欠的5000元,女方不知情的

    D

    女方作购买皮衣所欠的1000元,男方不知情的

    E

    男方外出期间,女方支付给公婆生活费所欠的500元,男方不知情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