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李某侵占其房屋,法院受理后,王某认为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张某申请撤诉,此时应当如何处理?()A、因王某参加诉讼不准张某撤诉B、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申诉C、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另行起诉D、准予张某撤诉经诉讼作为另案另行进行

题目

张某诉李某侵占其房屋,法院受理后,王某认为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张某申请撤诉,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 A、因王某参加诉讼不准张某撤诉
  • B、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申诉
  • C、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另行起诉
  • D、准予张某撤诉经诉讼作为另案另行进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更多“张某诉李某侵占其房屋,法院受理后,王某认为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与李某因某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一审判决张某胜诉,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二三个月后李某死亡,其子李小某作为李某的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予以受理,因为前诉与后诉的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不同
    B.予以受理,因为前诉与后诉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相同,当事人不同
    C.不予受理,因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在六个月内起诉
    D.不予受理,因为构成重复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考查重复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247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李小某提起的诉讼与张某提起的诉讼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上均相同,构成重复起诉,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此A、B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C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因此A、B、C项符合题意。

  • 第2题:

    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是:()

    • A、王某要求法院撤销对其失踪的宣告
    • B、张某起诉赵某,要求将二人的女儿判归其抚养
    • C、李某起诉张某要求其停止侵害自己名誉
    • D、孙某起诉要求钱某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 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刘某获得了房屋所有权。本案中,李某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刘某是善意不知情的,而且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刘某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4题:

    张某欲在自己房屋的楼道口改造一个杂物间,邻居华某认为张某的这一行为会减少楼道面积,大大影响自己上下楼道的方便,于是坚决阻止张某的改造行为.阻止无果后,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禁止张某的行为,华某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 A、给付之诉
    • B、形成之诉
    • C、变更之诉
    • D、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B,C,D

  • 第5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与王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王某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合同有效,但王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张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给王某,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并未给王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王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6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李某与刘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李某出卖房屋时,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构成无权处分,但合同是有效的。

  • 第7题:

    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 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时,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在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时,虽然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但由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张某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张某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

    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

    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

    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按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A项,请求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只是民诉上的一种非诉程序,不成为诉,当然也无确认之诉之说。
    B项,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因此如果被宣告无效,则周某与吴某之间自始不存在法律关系。所以,宣告婚姻无效实为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为确认之诉
    C项,张某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属于请求被告向其履行给付赔偿的诉讼,为给付之诉
    D项,当事人之间的给付权利义务已经存在,将抚养费增加,实为改变既存的给付关系,应为变更之诉

  • 第9题:

    单选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向A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

    王某向B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

    徐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后,又向C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

    马某代理女儿向D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诉的分类。诉分为三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选项A错误。李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非讼案件,涉及诉种类的判断。
    选项B错误。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刘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选项D错误。马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2000元增加为3000元,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 第10题:

    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和李某对房屋的共有属于什么类型的共有?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张某和李某对房屋的共有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案中,张某和李某没有约定共有类型,二人没有家庭关系,因此,认定为按份共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张某是否应当承担汽车配饰的债务?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应当承担。物权法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本案中张某和李某是共有关系,对汽车的共有属于按份共有,因汽车产生的债务成立连带债务,张某应当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诉李某侵占其房屋,法院受理后,王某认为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张某申请撤诉,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A

    因王某参加诉讼不准张某撤诉

    B

    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申诉

    C

    准予张某撤诉告知王某另行起诉

    D

    准予张某撤诉经诉讼作为另案另行进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将其私有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届满之前,张某又将房屋出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要求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居住。王某的要求()。

    • A、合法,因为房屋所有权已发生移转,原租赁合同失效
    • B、不合法,原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权继续使用房屋
    • C、合法,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支配其财产
    • D、不合法,因为原租赁合同的期限未届满,张某不能将房屋出卖给王某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 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时,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在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时,虽然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但由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张某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张某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 第15题:

    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

    • A、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
    • B、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
    • C、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
    • D、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下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甲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李某借款纠纷案,王某起诉时李某下落不明
    •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A公司诉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 C、丙县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张某诉李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 D、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C公司诉D公司房屋产权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刘某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刘某获得了房屋所有权。本案中,李某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刘某是善意不知情的,而且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刘某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18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 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与王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王某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合同有效,但王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张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给王某,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并未给王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王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19题:

    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 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 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和李某对房屋的共有属于什么类型的共有?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案中,张某和李某没有约定共有类型,二人没有家庭关系,因此,认定为按份共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张某欲在自己房屋的楼道口改造一个杂物间,邻居华某认为张某的这一行为会减少楼道面积,大大影响自己上下楼道的方便,于是坚决阻止张某的改造行为.阻止无果后,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禁止张某的行为,华某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A

    给付之诉

    B

    形成之诉

    C

    变更之诉

    D

    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诉的种类,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张某的改造行为,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因此A项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A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李某借款纠纷案,王某起诉时李某下落不明

    B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A公司诉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C

    丙县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张某诉李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D

    丁县人民法院受理的C公司诉D公司房屋产权纠纷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正确答案: A,B
    解析: (1)选项A: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简易程序。(2)选项B: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才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中级人民法院不论审理一审民事案件,还是二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3)选项C://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第22题:

    问答题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否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正确答案: 法院应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虽对房屋无独立请求权,但假如赵某败诉就要追究其代管责任,因此,李某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一年后,李某觉得汽车内饰陈旧,将汽车开至4S店重新装配,花费2万余元,李某付了20%的款项,余款尚未支付。不久后,张某收到4S店寄来的账单,张某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做主,该款项与自己无关。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汽车归李某所有。但李某一直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2013年7月7日,法院生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但李某仍不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张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李某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刘某,刘某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于是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得知以后要求刘某返还房屋。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张某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时,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在2013年2月14日二人分手时,虽然约定房屋归张某所有,但由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张某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2013年7月7日法院判决生效,张某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