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情形主要有()。
第1题: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通常会导致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而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 A.公司股东过分操纵和控制公司,致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 B.公司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C.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致使公司成为股东傀儡 D.公司股东利用法人人格逃避合同义务或侵权责任
第2题:
在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公司
B、所有股东
C、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D、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情形主要有()。
第6题:
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考虑的大致因素有()。
第7题:
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
第8题:
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第9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适用对公司人格否定的规定?()
第10题:
公司运作是否遵循公司的程式
公司财产是否独立于股东的财产
公司资本不足
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力
第11题: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2题:
公司资不抵债时
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时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第13题:
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要件是()。
A、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B、承担责任的行为要件是有逃避债务的行为
C、结果要件是要达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
第18题:
直索责任是指()。
第19题:
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
第20题: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第21题:
公司
所有股东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第22题:
公司完全丧失了独立人格
公司只在这一具体事件中丧失了独立人格
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第23题: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获得非法利益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第24题:
财产混同
业务混同
人员混同
职能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