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被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2题: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法律后果:
    (1)股东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精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未向公司进行任何出资,而承认其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盈余分配权,将是不可思议的。从公司运营的机制来说,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正是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对股东投资的支配,公司的经营收益实质是股东出资财产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当然归属实际的出资者。因此,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
    (2)股东义务与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应权利,但却不能免除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在未实际出资之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违反此项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已足额交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对公司债权人出资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后者恰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实质内容。我国司法文件对出资不到位的民事责任多有规定,从早先主管部门审核不当的责任,到后来开办单位的出资证明责任,再到目前普遍适用的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都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3)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实践中,当事人对不享权利但却背负义务的结局不得其解、难以接受的逻辑矛盾即在此。

  • 第3题: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担。

    • A、发包人
    • B、承包人
    • C、发包人和承包人
    • D、监理人

    正确答案:B

  • 第4题:

    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第5题:

    什么是违反要件、违反担保?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违反要件是违反合同主要条款。
    违反担保是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
    法律后果:违反要件,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违反担保,受到损害的一方无权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损害赔偿。

  • 第6题: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第一,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当事人因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返还财产的,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如原物存在,则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对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受到影响的,则谈不上返还财产,应该恢复原状,即恢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前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系。例如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行为被确认无效的,则应该恢复当事人未婚人的地位。
    第二,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责任。赔偿损失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有过错,虽然有损失,但对方没有过错,就不能请求赔偿。
    第三,追缴财产。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 第7题:

    简述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适当的行为都可撤销,只有不适当到严重程度构成违法才可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①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一般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应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为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的撤销,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 第8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为()

    • A、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B、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C、诉讼时效期间废止
    • D、诉讼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正确答案:B

  • 第9题:

    保证期间可因一些特殊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违反要件、违反担保?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违反要件是违反合同主要条款。
    违反担保是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
    法律后果:违反要件,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违反担保,受到损害的一方无权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主要效果,宣告合同元首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中止履行义务而是完全不承担合同义务,当然他也不再期待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他的义务即任何一方都完全不承担义务就像没有订合同一样。但是被宣言无效的合同毕竟已生效过,卖方自然可能已交付货物,买方也可能支付过价款,因此在宣告合同无效后,买方一般应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卖方应归还价款,并应同时支付价款之日起的价款利息,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另一重要效果。由于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宣告合同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任何规定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任何其他规定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第一,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当事人因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返还财产的,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如原物存在,则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对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受到影响的,则谈不上返还财产,应该恢复原状,即恢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前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系。例如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行为被确认无效的,则应该恢复当事人未婚人的地位。
    第二,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责任。赔偿损失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有过错,虽然有损失,但对方没有过错,就不能请求赔偿。
    第三,追缴财产。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2)赔偿损失;
    (3)停产整顿;
    (4)罚款;
    (5)吊销营业执照;
    (6)追究刑事责任。

  • 第14题:

    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主要效果,宣告合同元首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中止履行义务而是完全不承担合同义务,当然他也不再期待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他的义务即任何一方都完全不承担义务就像没有订合同一样。但是被宣言无效的合同毕竟已生效过,卖方自然可能已交付货物,买方也可能支付过价款,因此在宣告合同无效后,买方一般应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卖方应归还价款,并应同时支付价款之日起的价款利息,这是宣告合同无效的另一重要效果。由于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宣告合同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任何规定的效力,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任何其他规定的效力。

  • 第15题:

    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持证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后,其直接法律后果是终止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第16题:

    无权代理的种类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代理分为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两种。
    ①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态度。对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如果被代理人进行了追认,无权代理转变为有权代理,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就成为绝对无效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所做的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②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一致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责。如果被代理人因该行为遭受损失,可根据代理人的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 第17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有何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第18题: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行为无效。
    ②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获取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行政主体通过相应无效的行政行为所给予相对方的一切权益,均应收回。总之,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 第19题:

    处分的有效期间即处分的法律后果的影响期间。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
    (1)“被代理人”(本人)有追认权从原则上说,无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被代理人”认为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自己愿望或利益时,则有权追认。经“被代理人”追认以后,该项代理行为便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2)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是指行为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即行为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所造成相对人和被代理人的财产损害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损失的范围适用民事责任赔偿范围的一般规定。

  • 第21题: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
    3)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发包人和承包人

    D

    监理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期间的延误,是指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或指定期间内完成应进行的诉讼活动。
    期间的延误可能是由两种原因造成的,即主观上的原因和客观上的原因。因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延误,均属于主观上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将丧失该项诉讼的机会。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如地震、水灾、交通事故或生病等正当理由造成的延误,均属于客观上的原因,可以申请顺延期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