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A、《新律》B、《大律》C、《北魏律》D、《晋律》

题目

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 A、《新律》
  • B、《大律》
  • C、《北魏律》
  • D、《晋律》

相似考题
更多“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

    A.《新律》

    B.《大律》

    C.《北魏律》

    D.《晋律》


    正确答案:D

  • 第2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的是( ).

    A.《泰始律》

    B.《北齐律》

    C.《北魏律》

    D.《新律》


    正确答案:A
    《泰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服制不仅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也确定了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适用的原则。在刑罚适用上,凡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越重。凡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确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影响广远,直至明清。

  • 第3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经》;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大清律例》;《大明律》【详解】C项前半段表述正确,“《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是最后一句表述错误,《北齐律》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疏议是唐代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对《永徽律》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从而形成《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 第4题:

    晋律较魏律的重大发展是()。

    • A、严格区别律令的界限
    • B、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
    • C、礼律并重”,如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
    • D、规定了保护地主阶级特权的法律,如专门规定了“杂抵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 A、《新律》
    • B、《大律》
    • C、《北魏律》
    • D、《晋律》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

    • A、按年龄确定刑事责任
    • B、亲亲得相首匿
    • C、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 D、先自告除其罪
    • E、准五服以制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正确答案:(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5)刑罚世轻世重:即所谓的:“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其适用须有节度,不能一味的使用重刑手段。

  • 第8题:

    晋律的特点是纳礼人律,将儒家的()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 A、八议
    • B、官当
    • C、服制
    • D、重罪十条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的是()。
    A

    魏律

    B

    晋律

    C

    北齐律

    D

    北周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晋律较魏律的重大发展是()。
    A

    严格区别律令的界限

    B

    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

    C

    “礼律并重”,如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

    D

    规定了保护地主阶级特权的法律,如专门规定了“杂抵罪”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晋律的特点是纳礼人律,将儒家的()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A

    八议

    B

    官当

    C

    服制

    D

    重罪十条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A

    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尊长

    B

    卑幼犯尊长减轻处罚卑幼

    C

    尊长犯卑幼加重处罚尊长

    D

    尊长犯卑幼处罚同于常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发展。《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例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袒免亲为服外远亲,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深远,直到明清。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 第13题:

    《法经》中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无后来的名例律。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法经》中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作用,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演变为名例律。

  • 第14题:

    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新律》

    B.《大律》

    C.《北魏律》

    D.《晋律》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法经》中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于后来的名例律。 (  )


    答案:对
    解析:
    《法经》中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作用,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演变为名例律。

  • 第16题: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尊长
    • B、卑幼犯尊长减轻处罚卑幼
    • C、尊长犯卑幼加重处罚尊长
    • D、尊长犯卑幼处罚同于常人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的是()。

    • A、晋律
    • B、魏律
    • C、北齐律
    • D、新律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的是()。

    • A、魏律
    • B、晋律
    • C、北齐律
    • D、北周律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简述汉律的定罪量刑的原则。


    正确答案:第一、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汉律直接以年龄来确定刑事责任,并有最低年龄和最高年龄的区别。
    第二、关于法律时效问题,汉朝法律已有了关于时效的规定。
    第三、亲亲得相首匿,这是指法律允许在一定亲属范围内除犯谋反、大逆以外,均可互相首谋隐匿犯罪行为,而减免刑罚。
    第四、先自告除其罪,即犯罪者在其罪行未被发觉以前,自己到官府报告其犯罪的事实,可免除其罪。
    第五、贵族官僚有罪先请。

  • 第20题:

    简述汉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原则。


    正确答案: (一)刑事责任年龄最低和最高年龄区别:八岁以下,八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七岁以上,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八十岁以上。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科刑轻重。一般劲刑、免刑,这些人因“矜老怜幼与正常人在处刑上有区别。反映“德主刑辅”。
    (二)亲亲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不受法律追究或轻免刑罚。“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为后来封建法律继承。
    (三)先自告除其罪汉自首叫自告,犯罪者在罪行未被发觉以前,自己到官府报告犯罪事实,可以免其罪。
    (1)数罪并罚,只免除自首之罪
    (2)犯罪集团出划策者,自首也不免。
    (3)杀伤父母、奴伤主等不免。
    (四)贵族官员有罪先请保护汉官员法律特权。公侯及其嗣子、官吏三百石以上享受有罪“先请”特权,一般减刑或免刑。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汉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原则。

    正确答案: (一)刑事责任年龄
    最低和最高年龄区别:八岁以下,八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七岁以上,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八十岁以上。
    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科刑轻重。一般劲刑、免刑,这些人因“矜老怜幼与正常人在处刑上有区别。反映“德主刑辅”。
    (二)亲亲相首匿
    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不受法律追究或轻免刑罚。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为后来封建法律继承。
    (三)先自告除其罪
    汉自首叫自告,犯罪者在罪行未被发觉以前,自己到官府报告犯罪事实,可以免其罪。
    (1)数罪并罚,只免除自首之罪
    (2)犯罪集团出划策者,自首也不免。
    (3)杀伤父母、奴伤主等不免。
    (四)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保护汉官员法律特权。公侯及其嗣子、官吏三百石以上享受有罪“先请”特权,一般减刑或免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的是:()。
    A

    新律

    B

    晋律

    C

    北齐律

    D

    魏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第五次将“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

    《新律》

    B

    《大律》

    C

    《北魏律》

    D

    《晋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定罪量刑原则出现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包括()
    A

    八议

    B

    准五服以制罪

    C

    重罪十条

    D

    官当

    E

    录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