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序?

题目

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序?


相似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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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利属于国家主席。()


    参考答案:√

  • 第2题:

    应该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 第3题: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民权。( )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第4题: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产生了四部宪法,每部宪法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罢工自由是我国1975年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
    B.迁徙自由是我国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D.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1956年时,毛泽东主席说:“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要允许工人罢工。”由此导致 1975年宪法(笫28条)和1978年宪法(第45条)都有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但是罢工自由在现行宪法中删除 了,所以A项正确。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1954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但是考虑到社会发展的现 实需要,后来的几部宪法取消了相关规定,所以B项正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所以C项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所以本题应选D项。

  • 第5题:

    在立法程序中,最后一项是法律的公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都是由国家主席决定并公布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提名、选举及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与补选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①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 第7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由国家主席决定和宣布战争状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权;
    3、外交权;
    4、荣典权。

  • 第9题:

    单选题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A

    两届

    B

    三届

    C

    四届

    D

    五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序?

    正确答案: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罢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的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权;
    3、外交权;
    4、荣典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提名、选举及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与补选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①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和补选问题所作的规定


    参考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 第14题:

    我国现行宪法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北大2011年研)


    正确答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如下: (1)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诉讼法程序的重要原则。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诉讼中应当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该条规定了逮捕的一般原则而逮捕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 (3)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是对于审判机关的规定。审判机关是审判权的载体诉讼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4)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该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和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的制度。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诉讼的公正性而作的制度安排。 (5)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条确立了人民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6)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条是对我国审判组织体系的规定。审判组织体系是确立审级和上诉制度的前提法院的组织体制的完整性是整个诉讼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7)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条规定确立了检察院的宪法地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8)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9)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对检察院组织体制和检察院职权独立的规定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10)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该条是对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权利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保障这一权利实现的具体要求如翻译的聘请和诉讼文书的语言要求。 (1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如下:(1)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诉讼法程序的重要原则。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诉讼中应当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该条规定了逮捕的一般原则,而逮捕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3)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是对于审判机关的规定。审判机关是审判权的载体,诉讼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之一。(4)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该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和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的制度。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诉讼的公正性而作的制度安排。(5)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条确立了人民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6)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条是对我国审判组织体系的规定。审判组织体系是确立审级和上诉制度的前提,法院的组织体制的完整性是整个诉讼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7)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条规定确立了检察院的宪法地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8)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9)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对检察院组织体制和检察院职权独立的规定,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10)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该条是对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权利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保障这一权利实现的具体要求,如翻译的聘请和诉讼文书的语言要求。(1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

  • 第15题: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下述关于我国人大代表罢免和辞职程序,正确的是:( )

    A.若该选区有10000名选民,则罢免案至少要得到5001票
    B.若某乡选民想要罢免某位代表,需要30名以上选民联名向乡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罢免要求
    C.代表辞职或被罢免后,产生的空缺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重新选举
    D.乡级人大常委会若要辞职,需要向本级常委会提交书面辞呈,经本级人大全体表决半数通过,辞职就发生效力

    答案:A,C
    解析:
    考查我国的选举制度。A正确,罢免时最少要得到全体全民过半数的同意,但当选只用过半选民参加投票且获得超过半数选票。B错误,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需要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罢免要求。C正确,补选可以采用等额选举。D错误,县级、乡级人大代表辞职。向社会公布之后才发生效力。

  • 第16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发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我国,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机关也是人民,但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
    B.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以专章的形式规定宪法修改程序,但是在宪法的序言部分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
    C.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D.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修宪方式

    答案:A,B
    解析:
    ①在我国,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机关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但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A 选项错误;②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以专章的形式规定宪法修改程序,但是在宪法的正文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B 选项错误;③C 选项正确。④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修宪方式,实践中既有全面修改,也有部分修改。D 选项正确。

  • 第17题:

    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是()。

    • A、国家主席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D、宪法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同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序?


    正确答案: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通过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副主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大会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委员长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从大常委会接受辞职请求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具体的操作程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于国家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

  • 第19题: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对权力制约原则的主要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现行宪法对权力制约原则作出了如下明确规定: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五,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第20题: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

    • A、权利
    • B、义务
    • C、权利和义务
    • D、职责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我国最早明确规定建立国家主席制度,设立国家主席职位的是( )
    A

    1954年宪法

    B

    1975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

    1982年宪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我国现行宪法如何规定我同国家主席的产生、辞职和罢免程序?

    正确答案: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通过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副主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大会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委员长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从大常委会接受辞职请求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具体的操作程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于国家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在立法程序中,最后一项是法律的公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都是由国家主席决定并公布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