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因受他人胁迫而实施违法行为,对钱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D、应当不予处罚

题目

钱某因受他人胁迫而实施违法行为,对钱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B、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 C、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 D、应当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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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假设双方已经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可以行使对房屋的抵押权

    B.钱某可以拍卖该房屋,就拍卖价款受偿债权

    C.钱某可以直接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冲抵债权

    D.王某死后,当房屋被王某之子小王继承,钱某就不可以再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AB

  • 第2题: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B
    [考点]法律关系自勺分类、权利的性质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执行的职能(执行法的调整性职能还是保护性职能)、实现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实现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的内容还是否定性后果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往往伴随着法律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等。显见,A项中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法律关系之间因果联系与相互间地位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又称主法律关系,是主体间合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可独立存在的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它产生于第一性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B项正确。当选。
    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又称隶属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或不对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项中因钱某和孙某这种平等主体之间因毒死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应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故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D项涉及权利的性质。所谓权利,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正当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权利可以自由处分(但义务不能任意放弃)。故D项错误,不当选。
    [难度系数]**

  • 第3题: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钱某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从未欠赵某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钱某所言属实 B.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赵某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赵某欺诈钱某而订立买卖合同,赵某请求钱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钱某则主张撤销合同 D.赵某因货物买卖享有对钱某的金钱债权200元,钱某因劳务而对赵某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赵某向钱某主张给付,钱某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


    正确答案:B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A项属于否认权而B项属于抗辩权。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C项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项中行使的是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 第4题:

    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内容。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故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C项说法正确。

    ABD项与本题不符为干扰项。

  • 第5题:

    丁拾得牛四后,因向钱某借钱便将牛四质押给了钱某,质押符合形式要件。张某发现牛四在钱某处主张返还,遭钱某反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
    的是:()

    A.钱某因合同取得质权
    B.钱某因善意取得质权
    C.钱某可向丁主张违约责任
    D.张某有权要求钱某返还牛四

    答案:C,D
    解析: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更不能依合同取得,故钱某不享有质权。钱某可向丁主张违约责任,此责任为瑕疵担保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 第6题:

    下列做法中,体现了“奉献”精神的是()。
    A赵某为多得报酬而拼命劳动
    B钱某帮助他人,给多少钱办多少事
    C孙某工作上精益求精,公司奖励他一万元
    D李某利用午休时间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定额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对“奉献”概念的理解。

  • 第7题:

    初中生钱某屡次在学校偷盗其他同学的财务。学校对钱某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学校提出申请,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
    B.扭送公安机关,依规开除钱某的学籍
    C.劝说钱某退学
    D.责令钱某转学

    答案:A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明确规定:对偷盗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A项正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 第8题:

    孔某支付给钱某500万元货款,后得知钱某欲用该资金支付某合同的订金。为达到让钱某延缓支付的目的,孔某到银行举报钱某的账户是电信诈骗账户。后公安机关发出了紧急止付指令,银行对钱某的账户进行了止付操作,造成钱某一定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紧急止付指令是由公安机关发出的,钱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承担
    • B、紧急止付指令是因孔某的恶意举报引起的,钱某的损失由孔某承担
    • C、紧急止付是由银行进行操作的,钱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 D、钱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银行与孔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钱某育有一子钱大、一女钱晓,并收养了一子。钱某立有遗嘱,其房屋由儿子钱大继承。钱大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女钱多多,后钱大病故,张某一直未再婚,悉心照顾钱某。不久,钱某离世,留下一套房屋、现金若干。办丧期间养子意外身亡,留下一子。对于钱某的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钱多多可代位继承钱某的遗产
    • B、养子之子可代位继承钱某的遗产
    • C、钱晓无权继承房屋
    • D、钱晓、钱多多、养子、张某、养子之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又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则下列对钱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钱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 B、钱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 C、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 D、钱某的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C,D

  • 第11题:

    问答题
    (2015.10案41)甲公司是从事电视机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钱某任该公司总经理。吴某系钱某的好友.因急需向银行贷款而求助于钱某。钱某遂擅自以甲公司的资产为吴某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吴某给付钱某酬金5万元。问题:(1)钱某以甲公司财产为吴某提供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2)钱菜所获5万元酬金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又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则下列对钱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钱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B

    钱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C

    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D

    钱某的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本案中,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钱某用假币交纳房租的行为,因为其在交纳时是将假币当成真币来使用,房东也以为钱某交纳的是真币,因此该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的行为。
    而钱某与债权人许某约定,用2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这时钱某和许某对该7万元是假币的事实心知肚明。因此实际上是许某用3万元真币向钱某购买了3万元的假币,钱某构成出售假币的行为,而许某构成购买假币的行为。因此钱某在购买假币后,还有使用假币和出售假币的行为。
    许某的三个行为,应当将前两个行为结合在一起考虑,即钱某购买假币后又使用了假币,应当按照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后来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因此对钱某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13题:

    钱某行使抵押权后,尚有40万元没有得到清偿。此时,钱某发现周某欠王某10万元,已经到期,王某却对周某作出免除债务的通知。钱某欲对周某行使撤销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钱某应当自知道此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B.钱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王某是被告

    D.由钱某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

  • 第14题:

    钱某,与前妻谢某有一子钱亮,离婚后钱亮归谢某抚养。钱某现任妻子王某与钱某生有一女钱小颖。钱某的父母一直与钱某的姐姐钱娜生活。2008年年初,钱某父亲去世。同年6月钱某因车祸身亡。对于钱某的40万元存款享有继承权的是( )。

    A.谢某、钱亮、王某、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B.钱亮、钱小颖、王某、钱某母亲

    C.钱亮、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D.谢某、王某、钱亮、钱小颖


    正确答案:B
     B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案中,谢某已经与钱某离婚,二人的婚姻关系不复存在,谢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因此谢某没有继承权。钱亮与钱小颖作为钱某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钱亮与钱某的父子关系并不因谢某与钱某的离婚而被破坏。王某作为钱某的配偶与王某的母亲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钱某的姐姐钱娜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享有继承权。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

  • 第15题:

    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10月,钱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对钱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再给予处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的钱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已经由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在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情形,要依法予以追究,给予处罚。

  • 第16题:

    小王母亲张某离婚后,1996年又与钱某结婚,小王随母亲一起生活,2012年,小王母亲与钱某离婚,对于小王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对小王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对小王享有抚养权
    B:即使张某与钱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继承关系并不消灭
    C:如果钱某不愿再继续抚养小王,小王则应当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
    D:一旦钱某和张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结束

    答案:D
    解析: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继父母与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的,依照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未成年的继子女在随生父或生母共同生活后,其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其继子女的继承权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时,已将继子女抚养成年、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应当不影响继父母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

  • 第17题:

    下列做法中,体现了“奉献”精神的是( )。
    A.赵某为多得报酬而拼命劳动
    B.钱某帮助他人,给多少钱办多少事
    C.孙某工作上精益求精,公司奖励一万元
    D.李某利用午休时间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定额


    答案:C
    解析:

  • 第18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教唆赵某人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人户盗窃望风,但吴某人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不论是人户抢劫还是拦路抢劫,赵某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甲构成抢劫罪的教唆犯,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理论,乙与吴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B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丙存在着杀人的故意为钱某提供帮助,杀人的故意包含着伤害的故意,因此丙与钱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而非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丁将盗车钥匙给了要偷车的孙某就成立了盗窃罪的帮助犯,但其后又要回钥匙,孙某用其他方法盗窃了轿车,丁某成立犯罪中止,无需对孙某盗窃既遂的结果承担责任,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三项。

  • 第19题:

    江某强迫13周岁的赖某卖淫,钱某将19周岁的夏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强迫卖淫罪,钱某构成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
    • B、江某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钱某构成强奸罪
    • C、江某、钱某均构成强迫卖淫罪
    • D、江某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钱某构成强迫卖淫罪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初中生钱某屡次在学校偷盗其他同学的财务。学校对钱某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学校提出申请,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
    • B、扭送公安机关,依规开除钱某的学籍
    • C、劝说钱某退学
    • D、责令钱某转学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县委书记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对赵某应按贪污处理
    • B、党员干部钱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对钱某按受贿处理
    • C、党员干部孙某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对孙某按贪污处理
    • D、党员干部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无论李某是否知道,都应以受贿追究李某的责任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单选题
    钱某,与前妻谢某有一子钱亮,离婚后钱亮归谢某抚养。钱某现任妻子王某与钱某生有一女钱小颖。钱某的父母一直与钱某的姐姐钱娜生活。2008年年初,钱某父亲去世。同年6月钱某因车祸身亡。对于钱某的40万元存款享有继承权的是________。
    A

    谢某、钱亮、王某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B

    钱亮、钱小颖、王某、钱某母亲

    C

    钱亮、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D

    谢某、王某、钱亮、钱小颖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

    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

    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其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B项,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
    C项,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是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关系,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
    D项,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孙某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