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建宇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盛泰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开工仪式上,陈某邀请了房产局局长李某(中共党员)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送给李某等人1千元的红包,李某将1千元红包用于补贴家用。之后,该公司经理陈某请李某帮忙关照,很快办好了相关的房产销售审批手续,2008年中秋节陈某为表示感谢送5万元给李某,李某说:“我是公职人员不能收,但我有个舅舅在农村比较困难,你实在要给你就资助他吧。”陈某就按照李某讲的把5万元送给了其舅舅。2009年春节陈某到李某家中拜年送给其妻2万元,几个月后,李某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看到老区

题目

2008年初建宇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盛泰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开工仪式上,陈某邀请了房产局局长李某(中共党员)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送给李某等人1千元的红包,李某将1千元红包用于补贴家用。之后,该公司经理陈某请李某帮忙关照,很快办好了相关的房产销售审批手续,2008年中秋节陈某为表示感谢送5万元给李某,李某说:“我是公职人员不能收,但我有个舅舅在农村比较困难,你实在要给你就资助他吧。”陈某就按照李某讲的把5万元送给了其舅舅。2009年春节陈某到李某家中拜年送给其妻2万元,几个月后,李某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看到老区条件很艰苦,很受教育,回来后就将陈某送给其妻的2万元捐给老区的学校。后检察院在调查陈某案件时掌握了李某的有关问题,李某主动到纪委交代了上述事实。 问:(1)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是什么行为? (2)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是什么行为? (3)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应如何处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属于受礼行为。(2)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属于受贿行为,陈某是根据李某的授意将钱送给其舅舅,视为李某本人已收受该款。(3)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的行为,仍构成受贿行为,因受贿行为已实施完成,将贿赂款捐赠学校的行为只是事后对案款的处置,不影响认定,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更多“2008年初建宇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盛泰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开工仪式上,陈某邀请了房产局局长李某(中共党员)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送给李某等人1千元的红包,李某将1千元红包用于补贴家用。之后,该公司经理陈某请李某帮忙关照,很快办好了相关的房产销售审批手续,2008年中秋节陈某为表示感谢送5万元给李某,李某说:“我是公职人员不能收,但我有个舅舅在农村比较困难,你实在要给你就资助他吧。”陈某就按照李某讲的把5万元送给了其舅舅。2009年春节陈某到李某家中拜年送给其妻2万元,几个月后,李某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看到老区”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与陈某领取结婚证仅两天,尚未来得及举行婚礼,李某便意外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陈某

    B、李某的父母

    C、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参考答案:AB

  • 第2题:

    杜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陈某、其妻李某和两个孩子杜甲、杜乙继承,当时李某已怀有身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胎儿出生后1天后不幸夭折,这3万元应如何处理?()

    A.由李某继承
    B.由陈某继承
    C.由杜甲、杜乙继承
    D.由李某、陈某、杜甲、杜乙继承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胎儿出生前为胎儿保留的3万元遗产份额的归属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即如果胎儿正常出生,则该笔遗产归婴儿(胎儿出生后即成为婴儿)所有;若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这3万元自然作为婴儿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那么胎儿便没有资格成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这3万元遗产应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1天后不幸夭折,李某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万元。故答案为A。

  • 第3题:

    (2018年)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4题:

    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答案:错
    解析:
    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5题:

    李某为精神病人,其妻将其交给王某照看,王某因一时疏忽导致李某跑出王某家,李某在外闲逛时将陈某无故打伤,那么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人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B.仅由李某之妻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之妻共同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D.王某不应当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委托监护情形下,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被委托人未尽力履行监护职责确有过错的,被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 第6题:

    陈某与李某于1997年4月经协议离婚,半个月后又旧情复燃,重新共同生活。现陈某继承大笔遗产,又欲抛弃李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此案中()。

    • A、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 B、陈、李为事实婚姻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 C、陈、李为非婚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个人财产
    • D、陈、李为非婚同居关系,陈某所得遗产为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李某,男,45 岁,农民。李某与陈某是中学好友,毕业后,陈某外出打工,未再回乡。一日,李某从公安机关的通缉令上看到了陈某的照片,得知陈某是一起重大杀人抢劫案的嫌疑人。某日晚上,李某正在家里看电视,忽听门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正是陈某。陈某进屋后对李某述说了其作案经过,并说外面风声紧,要求在李某这里躲避几天。李某虽觉有些不妥,但念及以前交情,仍将陈某安排在其家中住下。几天后,陈某打算去南方某城继续藏匿,提出将其所抢的价值8000余元的手机、照相机便宜处理给李某,李某即以人民币3000 元买下。后陈某在去火车站途中  被公安机关抓获。试分析: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李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2)李某明知陈某属于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住处藏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3)李某明知手机等物是陈某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
    (4)李某收购赃物的行为与窝藏行为之间属于牵连关系,应依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窝藏罪论处。

  • 第8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囚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 A、陈某
    • B、李某的父母
    • C、李某的兄弟姐妹
    •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李某用死亡时虽然已经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陈某世的财产分出。判决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继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世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5万元

  • 第10题:

    判断题
    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李某用死亡时虽然已经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陈某世的财产分出。判决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继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世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陈某

    B

    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

    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果李某欠陈某10万元钱而不还,那么陈某可以怎么办?()

    A、向法院起诉李某还钱

    B、找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

    C、与李某协商

    D、以上都可以


    答案:D

  • 第14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 第15题:

    (2017年)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里无需债务人同意。

  • 第16题:

    (2018)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答案:错
    解析: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支付利息。

  • 第17题:

    李某与陈某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以50万元价格出售一套住宅给陈某,但因李某需要继续使用该住宅,双方于是约定在3个月后办理过户登记,约定的同时在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2个月后,李某擅自以70万元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了曾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与陈某之间的约定属于占有改定,陈某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曾某不知情,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C.若陈某知晓李某将房屋出售给曾某,但未做表示的,则曾某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D.因未经陈某同意,故曾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第18题:

    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正确答案:效力未定的合同

  • 第19题:

    李某建立微信聊天群,发布虚假购物信息,骗取点击“木马”链接。某日,李某告知陈某自己在网上通过“木马”链接赚了100余万元,但分散在不同的银行账户,请陈某帮忙将钱划转到另外几个账户上。陈某便帮助李某在不同银行间将几十个账户划转到李某指定的账户中。李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李某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 B、陈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C、只有对李某的犯罪依法判决后,才能认定陈某的犯罪
    • D、对李某可以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陈某1999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俱。2001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02年李某得知1997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 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2001年李某母亲去世,李某继承其遗产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 A、陈某的转业费
    • B、李某所购置的家俱
    •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稿费
    • D、李某母亲的lO万元遗产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李某经营的饭馆准备转让,其价格比较优惠。刘某有购买的想法,并与李某进行了商谈。此时,陈某也有一饭馆要转让。他得知此事后,想让刘某买自己开办的饭馆,于是故意以高价购买李某的饭馆为由向李某做出意思表示,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而陈某暗地里与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随后,陈某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购买饭馆合同,造成李某饭馆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别人。此后,当李某得知陈某的所作所为之后,认为自己在饭馆的转让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于陈某的行为造成的,要求陈某赔偿损失,陈某不同意。在遭到陈某的拒绝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的要求合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陈某在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李某进行了长时间谈判,致使李某与第三方协商未获成功,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陈某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就李某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 第22题:

    填空题
    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正确答案: 效力未定的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杜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陈某、其妻李某和两个孩子杜甲、杜乙继承,当时李某已怀有身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3万元。胎儿出生后1天后不幸夭折,这3万元应如何处理?
    A

    由李某继承

    B

    由陈某继承

    C

    由杜甲、杜乙继承

    D

    由李某、陈某、杜甲、杜乙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