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

题目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
  • B、8月8日
  • C、8月9日
  • D、8月15日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相关问题
  • 第1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陈某要求购买的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此行为属于转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转代理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第2题:

    某旅游团队入住某酒店,第二天早晨,有一个房间的游客发现自已掉了几千元钱和一部贵重的摄像机,游客遂找宾馆保安人员,宾馆保安人员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人员到达后发现该旅客所在房间门窗完好无损,在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与询问之后就离开了该宾馆。该游客要求宾馆进行赔偿 该宾馆以自己已经在总台有明示要求游客将贵重物品进行寄存以及该游客房间门窗完好无损为由于以拒绝。

    请问:

    (1)该游客物品和钱丢失的原因可能有几种?

    (2)该宾馆是否应该对丢失钱物的游客进行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 第3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 第4题:

    某A到某城市出差,住于B宾馆,宾馆承诺照看旅客的贵重物品,但要求物品必须存放于宾馆指定的地点。A的朋友C携带某物到A住宿的房间内,后被窃。

    问:B宾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 第5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宾馆已经事先占有了标的物,然后和电视台说把摄像机买下来,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了此意,对方当即表示同意,此时买卖合同就生效了,买卖合同生效就视为交付了,因此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8月9日。

  • 第6题:

    银行为了监控ATM机的服务安全,通常一台ATM机里至少需要安装几个针孔摄像机()

    • A、1
    • B、2
    • C、3
    • D、4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10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 “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10年6月3日” 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10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消。因为原告曾于2011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11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搞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 其中传来证据有: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邱某的证言。

  • 第8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 A、8月7日
    • B、8月8日
    • C、8月9日
    • D、8月15日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本案中现有哪些证据?(请按照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分类列举)

    正确答案: 本案中现有证据有:
    物证:摄像机;
    书证: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
    当事人陈述;原告李某陈述、被告张某辩称;
    证人证言:邱某的证言;
    视听资料:手机电话录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 其中传来证据有: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邱某的证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如承租、借用),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如合同)发生效力,风险也于此时发生转移。

  • 第12题:

    问答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10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 “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10年6月3日” 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10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消。因为原告曾于2011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11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搞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本案中现有哪些证据?(请按照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分类列举)

    正确答案: 本案中现有证据有:
    物证:摄像机;
    书证: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
    当事人陈述:原告李某陈述、被告张某辩称;
    证人证言:邱某的证言;
    视听资料:手机电话录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简易交付,即在买卖合同法律行为形成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成立生效时取得所有权的~种物权转移方式1。《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 第14题:

    (二)

    张某是专业摄影师,欲赴日本探亲,邻居陈某特别委托张某购买Sony摄像机一部。两个月后,张某回国,带回Sony摄像机一台,价值10000元,送至陈某家。但此时陈某已经去世,陈某儿子以父亲已去世为由拒绝收下摄像机。

    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代理人陈某已经死亡,张某的代理行为无效

    B.张某的代理行为有效

    C.陈某的儿子有责任承受该代理行为的结果,支付摄像机价款

    D.陈某的儿子无责任承受该代理行为的结果,支付摄像机价款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为了10月1日的新门店开业庆典,于9月29日向乙数码商贸公司租借了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销售服务人员丙不慎摔坏摄像机,甲公司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商贸公司的损失,遂于10月2日通过电话向商贸公司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10月3日,甲公司依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自何时转移?()

    A、9月29日

    B、10月1日

    C、10月2日

    D、10月3日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某商厦为了记录自己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某照相馆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商厦的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商厦决定买下以赔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照相馆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商厦依约定向照相馆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解答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交付的含义。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大体有两种,即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物权法》第25条对此做了规定。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以自提、送货、托运等方式直接转移给买受人而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实现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事实占有。现实交付是标的物交付的主要方式,一般适用于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标的物的交付。拟制交付,也叫观念交付,是指出卖人不转移标的物本身的占有,而是转移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房屋权属证书、仓单、提单等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是标的物交付的特殊方式,一般适用于特定情形下标的物的交付。如《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拟制交付又可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三种形式。其中,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起视为标的物的交付,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合同生效时才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简易交付能够简化手续,节约交易成本。《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但在约定的期间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而该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拟制交付就是在标的物不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单证交付与买受人而代替现实交付的方式。8月8日显然没有产生法律关系,8月9日商厦通过电话的方式发出要约,照相馆表示同意承诺即生效,买卖合同成立。摄像机所有权也同时发生转移。8月15日,商厦支付价款的行为只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 第17题:

    某婚庆公司为了8月8日的婚礼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套彩色灯光照明架及其控制系统。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损坏了该套灯具系统,婚庆公司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婚庆公司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该套灯具系统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
    解析: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此处“法律行为生效时”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物权变动的合同生效时。本题中8月9日买卖合同生效,所以灯具系统的所有权于8月9日转移。

  • 第18题:

    适合电视台演播室和现场节目制作、技术指标高、图像质量好的摄像机属于().

    • A、家用级摄像机
    • B、专业级摄像机
    • C、广播级摄像机
    • D、DV摄像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上述意思,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有权于何时转移?()

    • A、8月7日
    • B、8月8日
    • C、8月9日
    • D、8月15日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适合电视台演播室和现场节目制作、技术指标高、图像质量好的摄像机属于().
    A

    家用级摄像机

    B

    专业级摄像机

    C

    广播级摄像机

    D

    DV摄像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09年7月,20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大,一般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12年5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签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作了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3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第2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2018年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宾馆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按照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摄像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8月9日)。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为了11月9日的结婚庆典,于11月8日向照相馆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甲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照相馆的损失,遂于11月10日通过电话向照相馆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11月16日,甲依约定向照相馆支付了价款。摄像机的所有权于()转移。
    A

    11月8日

    B

    11月9日

    C

    11月10日

    D

    11月16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属于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无需现实交付,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的情况下,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当双方当事人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合意生效时,即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本题“于11月10日通过电话向照相馆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故C正确。

  • 第24题:

    单选题
    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上述意思,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有权于何时转移?()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