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可否税前扣除?

题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可否税前扣除?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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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扣除限额
    B.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扣除限额
    C.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D.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案:B
    解析:
    选项B,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扣除限额,而非10%。

  • 第2题:

    有合法票据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 第3题:

    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下列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扣除限额
    • B、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扣除限额
    • C、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 D、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 E、企业可以将手续费及佣金计入进场费等费用扣除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 第7题:

    问答题
    企业为员工交纳本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应该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个人支出行为,不得在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有合法票据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可否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行政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估价入库的原材料,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内容:企业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待所得税汇算期满时仍未取得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要有合法凭证。企业第二年已汇算清缴了,如还没有取得上一年度原材料的合法凭证,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 第14题:

    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第15题:

    企业为员工交纳本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应该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个人支出行为,不得在税前扣除。

  • 第16题:

    行政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第17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是否允许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 第18题:

    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A、8%
    • B、10%
    • C、12%
    • D、15%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

    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扣除限额

    B

    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扣除限额

    C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D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E

    企业可以将手续费及佣金计入进场费等费用扣除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A

    8%

    B

    10%

    C

    12%

    D

    1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是否允许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估价入库的原材料,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内容:企业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待所得税汇算期满时仍未取得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要有合法凭证。企业第二年已汇算清缴了,如还没有取得上一年度原材料的合法凭证,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