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未填制的收据即为空白收据,其一经填制,并加盖有关印鉴,即可成为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书面证明,必须按规定加以保管和使用。
第8题:
办理停业登记业务的报送资料不包括:()
第9题: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丢失发票
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第10题:
发票
支付
支票
汇票
第11题: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
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可预提费用,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费用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第12题:
《停业复业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未填制的收据即为空白收据,其一经填制,并加盖有关印签,即可成为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书面证明,必须按规定加以保管和使用。
第20题:
关于办理有质量争议工程的竣工结算,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21题: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
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第22题:
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报批报建费用
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物业管理基金
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按照合同总金额15%预提的费用
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公共配套设施,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的建造费用
对尚未出售但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合理预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费用
第23题:
5%
10%
1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