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1题: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30%
B.50%
C.75%
D.90%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该比例是()。
第8题: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第9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第10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11题:
20
30
40
50
第12题:
30%
50%
75%
90%
第13题:
根据《证券法》规定,下列情形下,投资者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是( )。
A.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而继续进行收购的
B.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C.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4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D.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第14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35%
B.50%
B.75%
D.90%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进行收购的,收购人要向证监会提出收购报告书,然后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第20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布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并说明理由。
第21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第22题:
10%
15%
30%
50%
第23题:
3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3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2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2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