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扣5分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不按规定收费或违反规定议价的,扣()。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扣()。
第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5题:
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纠纷的扣20分。
第6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收费中应该做到()。
第7题:
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属多收费。
第8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扣5分
第9题:
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扣3分。
第10题:
雨雪冰冻天气或节假日不按规定打表,议价经营的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扣5分。
第11题:
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12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扣20分
第13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10分。
第14题:
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
第15题:
下列哪种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标准为5分。()
第16题:
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的,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17题:
在出租车信誉质量考核办法中不使用里程计价器扣5分。
第18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20分
第19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必须使用计价器,明码标价,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
第20题: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一次扣10分。
第2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程计价设备显示金额收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22题:
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不使用计价器扣10分。
第23题:
计价器的使用规定有:按规定使用单程,往返切换正确使用暂停功能显示有关数据,计价器严禁遮挡严格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做到有零找零无零让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