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分包合同中约定“等总包合同结算完毕后再办理分包合同结算”,如何规避风险?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材料数量超过分包合同(含设计变更)约定数量的:项目部采购价格高于原分包合同约定的供应价格的,按原分包合同约定的供应价格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4题:
达到结算后评估的条件是以下哪个选项()
第5题:
某花园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一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并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业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进行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并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业主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合同未签),并向总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发出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向监理方报送了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工程结算书,你认为监理方应如何处理?
第6题: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劳务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款的()方面。
第7题:
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结算劳务费。
第8题:
分包结算总则包括()
第9题: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有连带关系
分包合同价款的方式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人不能停止施工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10题: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动合同
总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
第11题:
第12题:
支付时间
结算方式
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结算流程
第13题:
第14题: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分包人,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价款: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约合同价。
(2)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
(3)分包范围:施工图标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其中,首层大厅及名品购物区装饰施工,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人收到总包工程发包人对应款项后7日内支付给分包人。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熟,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5)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就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达成一致后,总承包人将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纳入总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总包合同约定提交给总包工程发包人,但是,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原则同进度款。
【问题】
逐一指出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对本案例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理由及修改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理由:合同价只能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是指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再进行招标文件规定量化因素量化核定后的价格。该价格是评标使用的,不是中标价,不能作为签约的合同价。修改建议: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约合同价。
(2)不妥之处: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理由: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必然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已包括在固定总价中。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完成一个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总价合同的工程数量、单价及总价一般不变,除约定的合同范围调整或者设计变更可以调整总价之外,也可约定人工、材料和设备等部分要素价格波动依据约定的指数调整总价,除此之外的其他风险则由承包人承担。修改建议:除发生约定的合同范围调整或者设计变更进行调价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
(3)不妥之处: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理由:分包工程不能再次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即分包只能进行一次,禁止层层分包。修改建议: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人,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
(4)不妥之处: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熟,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理由:分包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修改建议: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总承包人仍应当向分包人付款,否则要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5)不妥之处: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理由: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没有直接联系。修改建议: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为准。
第15题:
法务核查具体工作内容不包括下列哪一项内容()。
第16题: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的条件()。
第17题:
机电工程项目合同总包与分包合同实施是指合同签订后总包单位依据总合同,通过合同()等向分包单位进行分包管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18题:
反映总承包商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劳务分包费用的依据是()。
第19题: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哪项不属于劳务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第20题:
第21题:
达到合同质量标准。
符合劳务分包方的要求。
符合合同条件。
工程施工完毕。
第22题:
支付时间
结算方式
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结算流程
第23题:
分包单位结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分包单位结算工作必须遵守总包商以及项目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分包单位结算工作必须按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
分包单位结算工作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期保证按时、准确、翔实、资料齐全(合约双方)
分包单位结算必须高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