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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

    A.60%

    B.70%

    C.80%

    D.90%


    参考答案:C

  • 第2题: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 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A. 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

    B. 账户内记载的公积金份额

    C. 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D. 全部财产


    参考答案:C

  • 第3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其中可以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A.50%

    B.60%

    C.70%

    D.80%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可以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
    B.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50%
    C.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
    D.社员可以随时要求返还盈余


    答案:C
    解析:
    按照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可以按照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 第5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处所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
    (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明确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本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合作社行使财产处分权利的重要形式。同时,合作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登记财产、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权利。
    (2)依法享有申请登记字号的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字号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其成立之后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其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内容不受任何其他单位或者市场主体的干预。
    (4)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保护自身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依法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权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1)经济权益。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对出资的支配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在本质上是将其个人拥有的特定财产授权合作社进行支配。在合作社存续期间,合作社成员以共同控制的方式行使对所有成员出资的支配权。
    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如实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并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为成员参加盈余分配提供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成员对其出资和享有的公积金份额拥有终极所有权。即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同时,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③获得相应的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本质是来源于其成员向合作社提供的产品或者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方面,为了体现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保护农民成员的利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第五项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并且,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投资成员的资本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惠顾返还之后的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比例返还于成员。同时,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也应当按照盈余分配时的合作社成员人数平均量化,以作为分红的依据。
    (2)民主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调的民主是指成员主体地位的平等,具体包括执行权、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 第6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 A、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 B、认缴的出资额
    • C、实际交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 D、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包括()。

    • A、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提取公积金
    • B、为交易大户社会账户
    • C、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
    • D、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 E、财务审计只能由合作社内部进行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 A、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
    • B、账户内记载的公积金份额
    • C、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 D、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 A、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
    • B、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 C、公积金份额
    • D、所有资产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处所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
    (1)财产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和社会捐赠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明确合作社对上述财产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本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合作社行使财产处分权利的重要形式。同时,合作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登记财产、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权利。
    (2)依法享有申请登记字号的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字号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其成立之后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其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内容不受任何其他单位或者市场主体的干预。
    (4)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保护自身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依法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权利。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1)经济权益。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对出资的支配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在本质上是将其个人拥有的特定财产授权合作社进行支配。在合作社存续期间,合作社成员以共同控制的方式行使对所有成员出资的支配权。
    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如实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并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为成员参加盈余分配提供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成员对其出资和享有的公积金份额拥有终极所有权。即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同时,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③获得相应的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本质是来源于其成员向合作社提供的产品或者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方面,为了体现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保护农民成员的利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第五项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并且,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投资成员的资本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惠顾返还之后的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比例返还于成员。同时,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也应当按照盈余分配时的合作社成员人数平均量化,以作为分红的依据。
    (2)民主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调的民主是指成员主体地位的平等,具体包括执行权、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取的公积金应当用于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公积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本组织的对外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从利润中积存的资金。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这一条说明了合作社提取公积金的程序、方式和用途。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提取公积金,由其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定,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这是因为不同种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不同,不同种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利状况也不一样,因此不能强求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提取公积金,而是要根据合作社自身对资金的需要和盈利状况,由章程或者成员大会自主决定。
    2.公积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当年盈余中提取,比例由章程或者合作社成员大会决定。只有当年合作社有了盈余,即合作社的收入在扣除各种费用后还有剩余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3.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有三种:一是弥补亏损。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合作社的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可能有利润,有时则可能出现亏损。有了亏损,就会影响合作社的正常经营和运转。因此,在合作社经营状况好的年份,在盈余中提取公积金以弥补以往的亏损或者防备未来的亏损,才能维持合作社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二是扩大生产经营。为了给成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合作社需要扩大生产经营,如购买更多的农业机械、加工设备,建设贮藏农产品的设施、购买运输车辆等,这些都需要增加合作社的资金实力。在没有成员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在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可以积累扩大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三是转为成员的出资。在合作社有盈余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并将这些成员所占份额转为成员出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A

    所有出资

    B

     家庭财产

    C

    个人财产

    D

    公积金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不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的是()

    A.成员出资

    B.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C.未分配收益

    D.合作社变卖资产所得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和()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A、出资额

    B、公积金份额

    C、股份

    D、产权


    参考答案:AB

  • 第15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包括(  )。
    A.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提取公积金
    B.为交易大户社会账户
    C.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
    D.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E.财务审计只能由合作社内部进行


    答案:A,C,D
    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要特点包括:①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③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④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 第16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A所有出资

    B 家庭财产

    C个人财产

    D公积金份额


    D

  • 第17题:

    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要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如何量化?


    正确答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这是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的产生,来源于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是属于合作社的成员所有的,为了明晰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关系,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公积金必须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为了鼓励成员更多地利用合作社,在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当年该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来确定。当然,合作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公积金的量化,一种是以成员出资为标准进行量化,另一种是把成员出资和交易量(额)结合起来考虑,两者各占一定的比例来进行量化,还可以单纯以成员平均的办法量化。举一个单纯以交易量(额)为标准进行量化的例子:假设有张、王、李、赵、陈五人分别出资20000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在组建时五人对合作社财产的占有比例都是20%。假设当年五位成员分别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400公斤、300公斤、200公斤、50公斤和50公斤。合作社对外的销售价格是12元/公斤,为扣除运输、贮藏等环节的费用,合作社以10元/公斤的价格向成员收购,每公斤合作社留下了2元钱。这样由于共同销售1000公斤,合作社就获得了2000元的购销差价。如果年终核算时各种费用合计为1000元,当年就会产生1000元的盈余。对于这1000元的盈余,与合作社交易量大的成员做出的贡献大,在分配盈余时就要相应地体现出来。因此,老张获得的分配比例就应当是40%。如果从中提取100元的公积金,老张也应该占有40%的份额,这与他们最初组建时的出资比例是不同的。此外,由于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出资比例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每年的盈余分配比例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应当每年都对公积金进行量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年公积金的量化情况应当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 第18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

    • A、六十
    • B、五十
    • C、四十
    • D、三十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可以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
    • B、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50%
    • C、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
    • D、社员可以随时要求返还盈余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

    • A、弥补亏损
    • B、支出各种费用
    • C、转为成员出资
    • D、扩大生产经营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 A、60%
    • B、40%
    • C、20%
    • D、10%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A

    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

    B

    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C

    公积金份额

    D

    所有资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A

    60%

    B

    40%

    C

    20%

    D

    1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