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药物组合物以及新的药物用途,说明书中应记载其具体的医药用途或药理作用,有效量及使用方法和相关的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解决预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

题目

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药物组合物以及新的药物用途,说明书中应记载其具体的医药用途或药理作用,有效量及使用方法和相关的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解决预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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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需要考虑其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 B、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其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以认为这种用途具备创造性
    • C、一项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进行判断
    • D、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不一定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这样的判断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这种情况下认为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

  • 第3题:

    将公知的产品或方法用于新的技术领域或新的目的的创造性行为属于()

    • A、组合发明
    • B、转用发明
    • C、用途发明
    • D、选择发明

    正确答案:C

  • 第4题:

    阿司匹林是已知药物,具有解热镇痛的功效,现有技术中用作感冒药的成分。某项发明涉及阿司匹林的新用途,该发明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在于:实验证实阿司匹林能有效防治心血管疾病。如对此发明申请专利,说明书中不能缺少下列哪些内容?()

    • A、阿司匹林的制备方法
    • B、阿司匹林用于防治心血管疾病的使用方法
    • C、证明阿司匹林具有解热镇痛功效的实验数据
    • D、证明阿司匹林能防治心血管疾病的实验数据

    正确答案:B,D

  •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形将导致说明书不能满足充分公开发明的要求?()

    • A、一项设备发明,说明书中记载了该设备的结构及三种组装方法,其中两种方法都不能够组装出所述设备
    • B、一项组合物发明,其中一种组分是公知产品,但使用效果不佳,不及采用发明人制备的该组分,说明书中未记载发明人制备该组分的方法
    • C、一项生产方法发明,其中一项工艺参数对于产品性能较为重要,但说明书中未提及该参数,不掌握该参数就不能使用该方法
    • D、一项新化合物发明,说明书摘要中记载了该产品的用途及效果,但说明书中未记载该产品的用途及效果

    正确答案:C,D

  • 第6题:

    治疗药物监测的目的不包括()

    • A、验证药物是否达到有效的治疗浓度
    • B、调整用药时间
    • C、寻找应用标准药物剂量而未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的原因
    • D、调整药物剂量及给药方案
    • E、诊断药物过量中毒观察处理效果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判断题
    权利要求1涉及已知化合物的新医药用途,说明书中提供了充分的实验证据证实该用途是可以实现的。某对比文献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相同用途,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此时,审查员可以认为该对比文献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对于化学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以下哪些论点是正确的()。
    A

    对于化学产品发明,应当完整的公开该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即使是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

    B

    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所述用途和/或达到预期效果的定性或者定量实验数据

    C

    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者药物组合物,应当记载其具体医药用途或者药理作用,同时还应当记载其有效量及使用方法。说明书对有效量和使用方法或者制剂方法等应当记载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

    D

    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该效果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以下各种情况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有()。
    A

    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B

    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C

    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D

    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治疗药物监测的目的不包括().
    A

    验证药物是否达到有效的治疗浓度

    B

    调整用药时间

    C

    寻找应用标准药物剂量而未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的原因

    D

    调整药物剂量及给药方案

    E

    诊断药物过量中毒观察处理效果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某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治疗哮喘病的药物,其中含有化合物Y和化合物W,Y和W的重量比为:3~5:1。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中化合物Y和化合物W的重量比为4:1。 说明书中记载了所述药物的实验效果,化合物Y和W联合治疗哮喘病的有效率约90%,副作用显著降低。当化合物Y和W之间的比例为4:1时,效果最好,能使药效时间延长。对比文件1公开了化合物Y及其用于治疗哮喘病的用途,副作用小,但疗效差,有效率近30%。对比文件2公开了化合物W及其用于治疗哮喘病的用途,化合物W治疗哮喘病效果较好,有效率约50%,但副作用明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B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C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D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这样的判断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这种情况下认为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权利要求1涉及已知化合物的新医药用途,说明书中提供了充分的实验证据证实该用途是可以实现的。某对比文献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相同用途,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此时,审查员可以认为该对比文献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包括项目的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方案、主要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相关技术内容。

    • A、科学技术要点
    • B、查新点
    • C、专利
    • D、查新报告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下列哪些修改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 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导出的有益效果
    • B、在说明书实施例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载的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 C、将仅在原摘要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补入到说明书中
    • D、用原说明书附图2替换原摘要附图作为新的摘要附图,使其更能反映发明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

    正确答案:A,B,C

  • 第16题:

    某项发明涉及一种新的化合物,如果申请发明专利时要求保护该化合物,则说明书中应当记载下列哪些内容?()

    • A、该化合物的确认
    • B、该化合物的制备
    • C、该化合物的用途
    • D、该化合物的商业前景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专利法第26条第三款中所述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

    • A、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 B、解决其技术问题
    • C、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 D、满足专利法第22条实用性的要求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阿司匹林是已知药物,具有解热镇痛的功效,现有技术中用作感冒药的成分。某项发明涉及阿司匹林的新用途,该发明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在于:实验证实阿司匹林能有效防治心血管疾病。就此发明申请专利,说明书中不能缺少下列哪些内容?()

    • A、阿司匹林的制备方法
    • B、阿司匹林用于防治心血管疾病的使用方法
    • C、证明阿司匹林具有解热镇痛功效的实验证据
    • D、证明阿司匹林能防治心血管疾病的实验证据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多选题
    某项发明涉及一种新的化合物,如果申请发明专利时要求保护该化合物,则说明书中应当记载下列哪些内容?()
    A

    该化合物的确认

    B

    该化合物的制备

    C

    该化合物的用途

    D

    该化合物的商业前景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药物组合物以及新的药物用途,说明书中应记载其具体的医药用途或药理作用,有效量及使用方法和相关的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解决预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其规定应包括有()。
    A

    产品的技术方案

    B

    产品或方法的新的技术方案

    C

    产品或方法改进的新的技术方案

    D

    方法的技术方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专利法第26条第三款中所述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
    A

    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B

    解决其技术问题

    C

    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D

    满足专利法第22条实用性的要求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需要考虑其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B

    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其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以认为这种用途具备创造性

    C

    一项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进行判断

    D

    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不一定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判断创造性的时候,除了考虑技术方案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外,还需要考虑技术效果,A错误。新化学产品的用途如果不能从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则该用途具有创造性,B正确。有新颖性的发明技术方案才可能具有创造性,C正确。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具
    有创造性,那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D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2节:显著的进步的判断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1)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2)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6.2节: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创造性
    (1)新产品用途发明的创造性
    对于新的化学产品,如果该用途不能从结构或者组成相似的已知产品预见到,可认为这种新产品的用途发明有创造性。
    (2)已知产品用途发明的创造性
    对于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如果该新用途不能从产品本身的结构、组成、分子量、已知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该产品的现有用途显而易见地得出或者预见到,而是利用了产品新发现的性质,并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可认为这种已知产品的用途发明有创造性。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节:发明创造性的审查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3.3节: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检索
    对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找到了使该技术方案丧失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为了评价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员还需要以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作为检索的主题,继续检索。但是,对于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则可不作进一步的检索。
    当检索的结果显示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时,一般不需要再对其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