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动力客户2012年12月应交电费Y=900元,逾期未交,2013年1月,该客户交清电费,经查,12月.1月的逾期时间分别为10天.15天,请计算该客户应交纳电费违约金。
第1题:
现场收费时,当客户逾期不能交纳电费时,收费员应现场填写()并请客户在()。
催费通知单;回执上签字
略
第2题:
逾期不交或未交清电费,即为拖欠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逾期超过(),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电或限电。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第3题:
对客户一次性未交清电费时,所交电费可作()处理,并出具()。
暂收;电费暂收收据
略
第4题:
关于催收电费,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第5题:
某居民客户2015年12月份的电费总额为56元,无历史欠电费,交费日期为每月10日至20日,该居民户2016年1月2日到供电营业厅交费,试问该客户应交纳的电费违约金为()元。
第6题: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算至交纳日止。其中其他客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第7题:
供电企业对逾期未交纳电费的电力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8题:
某居民用电户本月电费为100元,交费时逾期5日,该用户应交纳的电费违约金为100(1/1000)5=0.5元。
第9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客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计算。
第10题:
事件过程:某商业门店客户拖欠两个月电费共计2000元,催费人员给该客户下达了电费催交通知单,两日后,催费人员见该客户仍未交纳电费,便对其实施了停电。客户随即交清电费,要求给其送电。但催费人员以没时间为由拒绝送电。该门店负责人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对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11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计算至交纳日止,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计算。
第12题:
千分之一
千分之二
千分之三
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第13题:
供电企业对逾期未交电费的电力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A3
B7
C15
D30
第14题:
供电企业对逾期未交纳电费的电力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A3
B7
C15
D30
第15题:
某单位用户,2000年10月26日应交而未交电费金额5464.13元,2001年1月24日应交而未交电费金额2435.86元,用户2月28日交款,请计算该户应交的电费和违约金总额为多少?()
A1081.9元
B7899.99元
C9436.53元
D9758.92元
第1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计算。
第17题:
供电企业对逾期未交电费的电力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天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18题: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计算。
第19题:
某单位用户,2000年10月26日应交而未交电费金额5464.13元,2001年1月24日应交而未交电费金额2435.86元,用户2月28日交款,请计算该户应交的电费和违约金总额为多少?()
第20题:
客户缴纳电费,有违约金,应提示客户须一并交纳。如客户已停电,应提醒客户一并交纳复电费用。()
第21题:
某客户2011年12月份的电费总额为5000元,其中居民生活用分表电费为500元,无历史欠费。2012年1月份的电费总额为6000元,其中居民生活用分表电费为600元,供电企业约定的交费日期为每月20-25日。该客户2012年1月30日才到供电营业厅交纳以上电费,试问该客户应交纳的电费违约金为多少?
第22题:
掌上电力官方版为客户提供了查询电费余额的功能,便于客户掌握自己的用电信息,请问在电费余额界面,客户可以看到()信息。
第23题:
客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