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尽早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第八学期的重修考核课程不得超过()学分
第1题:
重修前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以()分计,绩点以1.0计
第2题:
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不准参加正常的补考,须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第3题: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因其它原因使得某门课程无成绩者,均需重修。需重修者,必须在()参加重修考试
第4题:
学生因公、因病、因同时修读的不同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的,可申请办理(),经批准后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
第5题:
学生一学期内经考核()的课程,学校于下一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补考或重修。
第6题:
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以()记载。此课程学分绩点为()
第7题:
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应予退学。
第8题: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以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以放弃。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
第9题:
学生()课程的成绩记载均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
第10题: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学分。
第11题:
学生考核分为()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12题:
考试
考查
评价
调查
第13题:
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或者超过()学分者,给予学业警告
第14题: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参加()。
第15题: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第16题:
淮南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分为()和(),平时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学期课程考核。
第17题:
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通过()获得对应的学分。
第18题:
重修未合格课程,按每学分()元交纳重修费
第19题:
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成绩单上注明“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及格者,可参加()
第20题:
学生应提早完成课程重修,第一次重修必须在()内完成。
第21题:
在全程考核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二时,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以“0”分记。
第22题:
学生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考查、实习、设计等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要进行补考或者重修。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