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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才可以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


    正确答案:√

  • 第2题:

    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

    A: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B:财务顾问业务
    C: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D: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答案:A,C,D
    解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内为单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这些业务应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相分离。

  • 第3题: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B.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C.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从事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
    D.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答案:B
    解析:
    B选项应为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第4题: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B.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C.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从事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要 求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D.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答案:B
    解析: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制度,对业务合法合 规性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报告。

  • 第5题:

    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使用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 )


    答案:对
    解析:
    考查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题于说法正确。

  • 第6题:

    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能否作为证券公司定向计划的委托人?


    正确答案:可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45条第5款中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自有资金参与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另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相互独立,另类子公司资金应当不属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所以另类子公司可以作为母公司管理定向计划的委托人。鉴于另类公司属于证券公司的子公司,同证券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根据《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43条的要求,证券公司接受公司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专门账户进行监控,并对客户身份、合同编号、专用证券账户、委托资产净值、委托期限、累计收益率等信息进行集中保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审计意见应当对上述专门账户的资料完整性、交易公允性作出说明。

  • 第7题: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证券公司将委托资产以什么形式返还给委托人?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证券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客户资产交还客户。但对于银证合作的定向计划,证券公司有权以委托资产现状方式向委托人返还,《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24号)规定,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合作银行提取委托资产时,证券公司有权以委托资产现状方式(非委托资产原状)向委托人返还。

  • 第8题: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能否直接买断票据?


    正确答案:不能。根据《票据法》第10条、第27条的规定,票据的转让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应当背书和交付票据。由于证券公司无票据贴现业务资格,定向计划投资票据不能贴现及背书转让,如采用票据资产买断方式,定向计划实际上并未成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且存在被司法等机构认定为票据转让行为无效的风险,因此证券公司定向计划应采取受让票据收益权的方式购买票据资产,而不是直接买断票据。

  • 第9题:

    证券公司能否向委托人发送投资征询函或投资建议书,委托人回复对投资事项无异议的形式开展银证合作定向业务?


    正确答案:不可以,《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银证合作定向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作为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向证券公司发出明确交易指令,由证券公司执行,并将受托资产投资于合作银行指定标的资产的业务。禁止通过证券公司向委托人发送投资征询函或投资建议书,委托人回复对投资事项无异议的形式开展本通知规定的银证合作定向业务。

  • 第10题: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对委托人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9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应当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

  • 第11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能否作为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


    正确答案:2013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因此,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作为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

  • 第12题: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 B、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建立投资指令审核制度
    • C、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合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 D、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正确答案:C

  • 第13题: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5%计算风险准备。 ()


    答案:错
    解析: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按定向资产管理ik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 第14题:

    下列属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

    A: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公司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B:证券公司及其代理推广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份额的转让事宜
    C: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先于自营业务进行交易
    D: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答案:A,D
    解析:
    根据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流动性要求,证券公司及其代理推广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份额的转让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B选项不属于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抢先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利益的,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故C选项不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A、D选项的做法均为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禁止的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15题: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B: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C: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从事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
    D: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答案:B
    解析:
    ①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做到与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等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②证券公司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在研究、投资决策、交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③独立、客观的投资研究。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第16题:

    关于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
    B: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暂停期间可以签订新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C: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客户资产全额交还给客户,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D: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托管机构签订书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客户、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B,C
    解析:
    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暂停期间不得签订新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客户资产交还客户。故BC选项符合题意。

  • 第17题:

    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作为证券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对证券公司有什么特殊要求?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的股东可以作为证券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公司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专门账户进行监控,并对客户身份、合同编号、专用证券账户、委托资产净值、委托期限、累计收益率等信息进行集中保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审计意见应当对上述专门账户的资料完整性、交易公允性作出说明。
    上市证券公司接受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不受以上限制。

  • 第18题: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能否直接从事贷款业务?


    正确答案: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属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贷款通则》第7条规定,贷款主要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其中,委托贷款系指由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贷款通则》第21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见,证券公司不具有贷款业务资格,定向资管业务现阶段不能直接从事贷款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渠道委托银行间接从事贷款业务。

  • 第19题: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做其他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作为其他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没有禁止性要求,根据上海辖区证券机构监管信息通报2014年第8期(总第36期)的有关内容,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现阶段仍限于清单所列证券。证券公司通过其他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渠道进行投资的,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予以判断,不应通过“名为委托、实为自营”的方式不当规避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变相扩大自营投资范围或突破相关风控指标限制。

  • 第20题:

    在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履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或者执行委托人的投资指令时,能否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签署相关协议?


    正确答案: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6条的规定,履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或者执行委托人的投资指令时,严禁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签署相关协议,但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或者投资指令中明确由证券公司代表委托人签署的除外。因此签署合同中合同名称一般为某某证券公司(代表某某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第21题:

    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能否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14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25条均明确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加融资融券交易,对于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目前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应关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事先取得客户同意,履行必要程序和报告义务,有效防范利益冲突。

  • 第22题:

    QFII是否可以作为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委托人?


    正确答案:可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人应当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委托在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所以QFII作为定向委托人应当可行。

  • 第23题: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


    正确答案: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要成为公司的股东,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份并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和第18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由于定向资管业务是客户与证券公司通过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来委托证券公司实现投资目的,其本质是一种委托关系。自身并不具有意思表示能力,也不属于法人或自然人的范畴,因此,定向资管业务成为公司股东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定向计划不能作为登记主体在工商进行登记,而以管理人作为登记主体,有可能被认定为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