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

题目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设备公司认为其与吴某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吴某认为其与某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生效不以鉴证为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依法订立"。所谓"依法订立",一般是指达到以下条件:
(1)合同主体合格。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都必须合格。用人单位必须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企业等组织或个体经营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然人,即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表达各自的真实情况和意图,不得隐瞒。例如劳动者必须说明其真实的健康状况、技术水平等;用人单位也应该说明其真实的劳动条件和对录用者的具体要求。
(3)平等协商地签订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胁迫、要挟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4)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和政策。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鉴证虽然是国家提倡的,但法律并没有这种强制性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是不能以之确定劳动合同的无效。
更多“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相关问题
  • 第1题: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公司并未提出异议,一周后,公司通知钱某,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终止,钱某不用再来上班了,但钱某不服。下列关于双方的纠纷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公司的要求合法,无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替代通知期工资

    C.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C
    劳动合同到期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此时单位不再享有合同解除权。本例中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公司须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考查。《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2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C
    解析: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第3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聿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B,D
    解析:
    。《劳动法》第79条。

  • 第4题:

    职工李某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请求,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与李某必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公司可以随时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公司与李某应当在2015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公司与李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李某于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06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0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作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成某的申请书之日起()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A:5
    B:7
    C:10
    D:15

    答案:A
    解析:
    95.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要回避.
    96.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9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第6题:

    2011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5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做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成某的申请书之日起( )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A.5
    B.7
    C.10
    D.15

    答案:A
    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第7题:

    2011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5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做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裁决争议案件中,仲裁员若( ),则应当回避。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B.接受代理人请客送礼
    C.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D.私自会见当事人

    答案:A,B,D
    解析:
    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要回避。

  • 第8题:

    下列那种做法是合法的:()

    • A、职工王某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
    • B、职工单某与单位约定,单某连续两年考核末位时劳动合同终止
    • C、职工吴某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其单位终止了与吴某的劳动合同
    • D、职工魏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单位协商不终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王某自2004年8月来到大祥文化服务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5年、2007年双方先后办理了二次续订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手续,合同至2009年7月止。2008年5月,王某被提升为办公室主任,工资提高到4500元/月。2008年12月公司进行年终考核,王某未能通过考核,被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2009年2月王某重新上岗。没过多久,王某在公司进行的半年度考核中再次被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考虑到王某是老员工,且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违纪行为,便没有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009年6月底,该文化服务公司提前30天向王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告知书,通知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31日期满终止不再续订,并要求王某按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领取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王某随即以连续二次续订为由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遭到公司拒绝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不会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三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例中,王某在2008年12份的考核中未通过,经公司培训后,于2009年2月重新上岗,仍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其两个月的工资补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可以拒绝与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第10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协议
    •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D

  • 第11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设备公司认为其与吴某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吴某认为其与某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生效不以鉴证为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依法订立"。所谓"依法订立",一般是指达到以下条件:
    (1)合同主体合格。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都必须合格。用人单位必须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企业等组织或个体经营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然人,即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表达各自的真实情况和意图,不得隐瞒。例如劳动者必须说明其真实的健康状况、技术水平等;用人单位也应该说明其真实的劳动条件和对录用者的具体要求。
    (3)平等协商地签订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胁迫、要挟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4)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和政策。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鉴证虽然是国家提倡的,但法律并没有这种强制性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是不能以之确定劳动合同的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吴某与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一年届满后是否应当终止?

    正确答案: 吴某与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一年届满后是否应当终止的问题,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在本案中双方劳动合同第8条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这一条款可以视为本合同解除的一个附加条件。由于某设备公司末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故应视为该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与双方劳动合同相悖,不能作为终止双方为期一年劳动合同的依据。故吴某应当回到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续订劳动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1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2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考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劳动合同的内容。@##

  • 第14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30 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公司没有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吴某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第15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李某必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公司可以随时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公司与李某应当在2012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公司与李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16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其欲找公司报销,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吴某或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仲裁法》,回答本题需注意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17题:

    共用题干
    2006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0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作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仲裁庭裁决争议案件中,仲裁员若(),则应当回避.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B:接受代理人请客送礼
    C: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D:私自会见当事人

    答案:A,B,D
    解析:
    95.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要回避.
    96.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9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第18题:

    共用题干
    2006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0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作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代表组成.
    A:职工
    B:劳动行政部门
    C:工会
    D:企业

    答案:B,C,D
    解析:
    95.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要回避.
    96.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9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第19题:

    陈某于2008年4月1日到某工程施工单位工作,担任项目工程师。2008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二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在2012年2月28日,施工单位单方面向陈某做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书面告知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31日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陈某拒绝签署《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不同意陈某的要求,并于2012年4月1日停止了陈某的工作,为此,陈某申请劳动仲裁。
    施工单位与陈某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陈某可以要求签订(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20题:

    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同意赵某的仲裁请求,请求依法驳回赵某的仲裁请求。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甲公司能否以此为抗辩理由拒绝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拒绝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为什么?


    正确答案: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甲公司不能以此为抗辩理由拒绝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拒绝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因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实际上,办理工作交接也是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才要求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 第21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欲找公司报销,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B、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C、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D、吴某或去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去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吴某2018年2月11日起开始在东方公司工作,公司一直到2018年6月13日都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东方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公司书面通知吴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B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2月11日到6月13日公司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C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吴某支付了3个月的双倍工资

    D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3月12日到6月13日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1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

    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

    应提前2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

    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

    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劳动合同的内容。

  • 第24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正确答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使原订立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限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续订应当具有法定的必备条件。被列为劳动合同续订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可以续订的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定期劳动合同。在我国,按现行劳动法规的规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已满5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得续订;其他的定期劳动合同才可以依法续订。
    (2)劳动合同续订不能超过一定的次数或期限。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对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外国人劳动合同不超过5年。因而这两种合同的续订不得超过此期限。
    (3)劳动合同续订须由当事人双方同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当然续订。例如,原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末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5)在特定条件下应续订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劳动者,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满足此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