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

题目

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诉诸法院。请问: 乙公司是否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注册人甲公司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

    B.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甲公司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C.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乙公司应当将该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D.乙公司经许可使用甲公司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本条第一款所称不知道,是指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对于合法来源,使用者、许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本案中,甲公司为善意侵权人,且可举证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故法院应判决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 第4题:

    甲公司享有“友善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在玩具上使用。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玩具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B.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玩具的质量
    C.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商标所生产的玩具的质量
    D.乙公司应当在使用该商标的玩具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玩具产地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B、C、D是《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原文,因此选项A、B、C、D都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2)选项C: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3)选项D: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独占使用甲公司的“木禾”注册商标,但该合同未进行备案。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禾木”商标。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未进行备案,该许可合同不发生效力
    • B、乙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 C、乙公司可以与甲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 D、乙公司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诉诸法院。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法院不应当支持甲公司的要求,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并未影响产品质量,未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而“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应当宣告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 第8题:

    甲公司将拥有的“飞天”注册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的乐器产品上。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的乐器上使用“飞天”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自己的名称
    • B、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商品产地
    • C、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 D、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 E、甲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自己的名称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

    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

    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即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技术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可见,甲公司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有效。乙公司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无效。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一直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美普”商标,在市场上广受好评。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业务往来中得知甲公司未注册该商标,遂抢先注册了“美普”商标。之后,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了普通使用许可合同。丙公司发现甲公司使用“美普”商标,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乙、丙公司应当将商标许可报商标局备案,许可合同自备案时生效

    B

    甲公司有权在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撤销乙公司的“美普”商标

    C

    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起侵权诉讼,甲公司在诉讼期间有权提起反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乙公司的“美普”注册商标无效

    D

    若乙公司商标被宣告无效,丙公司即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商标许可使用费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纠纷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局备案并非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了普通使用许可合同,虽未办理备案登记,但原则上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
    B项,《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乙公司恶意抢注他人使用在先的商标,利害关系人甲公司有权在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C项,《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乙公司恶意抢注甲公司使用在先的商标,甲公司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非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商标权无效。
    D项,《商标法》第47条第1、2款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本题中,乙、丙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履行,故对其并无溯及力。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清泉牌”洗衣粉注册商标。关于乙厂生产销售“清泉牌”洗衣粉的质量,甲公司的哪种做法是不适当的()
    A

    甲公司有义务进行监督

    B

    甲公司从不过问,乙厂自行生产和销售

    C

    甲公司有权派人对洗衣粉生产进行定期检查

    D

    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厂继续使用该商标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商标注册人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南风牌”汽车注册商标。对此,(  )。[2004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将“南风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B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生产销售的“南风牌”汽车的质量进行监督

    C

    乙公司应当在使用“南风牌”商标的汽车上标明甲公司的名称

    D

    乙公司应当在使用“南风牌”商标的汽车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该商标使用许可不得正确抗善意第三人

    B、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C、乙公司必须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公司名称

    D、乙公司必须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商品产地


    参考答案:ABCD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委托开发合同【详解】《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所有二者都可以使用和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所以,A、B选项错误。甲、乙公司并不享有独占使用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所以其仅能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不能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 第16题:

    甲公司将拥有的“飞天”注册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的乐器产品上。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的乐器上使用“飞天”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自己的名称
    B.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商品产地
    C.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D.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四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 第17题:

    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阿凡",乙公司必须()

    • A、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甲公司的名称
    • B、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乙公司的名称
    • C、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产地
    • D、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 E、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核准

    正确答案:B,C,D

  • 第18题:

    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诉诸法院。请问: 乙公司是否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公司不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有品质保证功能,它以相同的商标表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具有同一性。商标许可的客观基础为品质的同一性。《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本案中乙公司为便于操作对设备作了必要修改,但并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并且乙公司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派出的测试人员也无异议。同时“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的条款,因为违反《合同法》第329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乙公司并未违反使用许可合同。

  •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甲公司将其所有“葵花”牌商标许可乙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期限5年。甲公司在此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此商标转让属于()。

    • A、独占使用许可
    • B、排他使用许可
    • C、普通使用许可
    • D、特殊使用许可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清泉牌”洗衣粉注册商标。关于乙厂生产销售“清泉牌”洗衣粉的质量,甲公司的哪种做法是不适当的()

    • A、甲公司有义务进行监督
    • B、甲公司从不过问,乙厂自行生产和销售
    • C、甲公司有权派人对洗衣粉生产进行定期检查
    • D、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厂继续使用该商标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阿凡",乙公司必须()
    A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甲公司的名称

    B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乙公司的名称

    C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产地

    D

    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E

    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核准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如果甲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以下可以选择的是(  )。[2002年真题]
    A

    对乙公司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B

    与乙公司协商取得许可,双方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C

    申请撤销乙公司注册商标

    D

    申请商标强制使用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阿凡”,乙公司必须    (    )
    A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甲公司的名称

    B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乙公司

    C

    在使用“阿凡”商标的商品上注明产地

    D

    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

    E

    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核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将拥有的“飞天”注册商标使用的其生产的乐器产品上。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的乐器上使用“飞天”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自己的名称

    B

    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上标明商品产地

    C

    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D

    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飞天”商标的乐器的质量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