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同事。1998年4月,甲向乙借款400元,并写了借条,约好1999年4月底之前还清。1999年7月,乙向甲催要欠款.并请同事丙共同来劝说甲,在乙出示借条时,甲将借条夺过撕毁。乙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但借条上甲的签名已模糊不清。乙于。199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丙到庭作证,丙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甲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甲所写,判决甲败诉。甲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甲找法庭原案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

题目

甲与乙系同事。1998年4月,甲向乙借款400元,并写了借条,约好1999年4月底之前还清。1999年7月,乙向甲催要欠款.并请同事丙共同来劝说甲,在乙出示借条时,甲将借条夺过撕毁。乙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但借条上甲的签名已模糊不清。乙于。199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丙到庭作证,丙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甲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甲所写,判决甲败诉。甲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甲找法庭原案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审判员桌上的该案案卷材料撕毁两页。本案中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是()。

  • A、甲撕毁借条的行为
  • B、丙拒绝作证的行为
  • C、甲在法庭上侮辱审判人员的行为
  • D、甲撕毁本案案卷材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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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与乙系同事。1998年4月,甲向乙借款400元,并写了借条,约”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借给乙8万元,乙写下借条并签名写上借款日期后交给甲,过了一段时间,乙还给甲一部分钱。还了这笔钱后,乙让甲把借条拿出,乙在借条上写上“还借款柒万。”然后签名写上日期,将借条还给甲。过了一段时间,甲要求乙归还借款七万元,而乙认为自己只欠甲一万,已经还了七万了。请问:乙现在依然欠甲多少钱()?

    A.8万元

    B.1万元

    C.15万元

    D.7万元


    参考答案:B

  • 第2题:

    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责任负担的原则,即谁主张,准举证的问题。在本案中,在甲某证明乙某借其6 000元后,由于乙某主张该6 000元系甲某赠与,对乙某的这一主张应当由被告乙某承担举证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由甲的儿子丙向乙偿还借款。一年后丙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据此,谁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 A、甲
    • B、丙
    • C、甲或丙
    • D、甲和丙

    正确答案:A

  • 第5题:

    下列由票据法规范的法律关系有()

    • A、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签署借据交乙保存
    • B、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背书转让给乙一张面额为5000元的汇票
    • C、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签发以甲为出票人、乙为受款人的本票
    • D、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转让给乙当时市价为5000元的某某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甲决定购买一套机器设备,开一塑料制品厂,因资金不足,遂向乙借款10万元,甲称“我付了钱即提货,估计2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开工后资金周转开了,就马上还钱”。乙说“时间不长可以不收利息,但要写借条”。甲即写了一张借条:“甲暂借乙10万元整,等塑料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归还全部借款。”甲买来机器后,发现倒卖塑料原料更有利,遂将机器转租给他人,自己利用乙的借款倒卖原料,当乙向甲索要借款时,甲指着借条称还款期限为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末,现在加工厂并未开工,要乙继续等,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 A、该合同是附期限借款合同
    • B、该合同是附条件借款合同
    • C、甲应当立即归还借款
    • D、甲应当依照借条规定及时开工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多选题
    甲决定购买一套机器设备,开一塑料制品厂,因资金不足,遂向乙借款10万元,甲称“我付了钱即提货,估计2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开工后资金周转开了,就马上还钱”。乙说“时间不长可以不收利息,但要写借条”。甲即写了一张借条:“甲暂借乙10万元整,等塑料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归还全部借款。”甲买来机器后,发现倒卖塑料原料更有利,遂将机器转租给他人,自己利用乙的借款倒卖原料,当乙向甲索要借款时,甲指着借条称还款期限为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末,现在加工厂并未开工,要乙继续等,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是附期限借款合同

    B

    该合同是附条件借款合同

    C

    甲应当立即归还借款

    D

    甲应当依照借条规定及时开工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案中,借款合同规定“开工后2个月”,但开工厂不是必然发生的客观事实,其是否发生及何时发生是无法预知的,因此,该合同是附条件而非附期限的合同。甲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开加工厂”,则所附条件已成就,甲应立即向乙还款。

  • 第8题:

    多选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

    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

    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

    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由票据法规范的法律关系有()
    A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签署借据交乙保存

    B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背书转让给乙一张面额为5000元的汇票

    C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签发以甲为出票人、乙为受款人的本票

    D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转让给乙当时市价为5000元的某某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3)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

    正确答案: 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本案的本证有: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3)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本案的传来证据有: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B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乙借款10万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1个月乙因车祸不幸去世,尚未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D

    甲向乙借款15万元,诉讼时效期间乙通过快递向甲寄送催款书,快递签收单上仅有甲的配偶签名,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B项,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C项,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D项,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 第13题:

    2012年1月,乙为了购买笔记本电脑向甲借款110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后乙一直拒绝还款。2013年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该案中,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下列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乙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乙经常向朋友借钱但不按时归还的证言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下列哪种情形丙作出的表示不构成保证:( )

    A.丙在借条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丙向乙口头承诺,丙愿承担保证责任
    C.丙向乙出具承诺函,其上载明“如甲无力偿还债务,丙愿代为清偿”
    D.丙向乙出具字据,承诺将于借款到账后5日内与乙签订保证合同

    答案: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故选项A构成保证。《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故B选项不构成保证。《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故选项C构成保证。选项D中。丙的承诺在乙丙之间达成保证合同的预约,但并不成立保证。故选项D不构成保证。

  • 第15题:

    甲打电话向乙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乙当日即转款。之后,因甲拒不还款,乙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在诉讼中,甲否认向乙借款的事实,主张乙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乙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甲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证据种类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乙提供的记载甲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甲提供一份乙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乙主张甲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银行转账凭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仅凭该转账凭证无法“单独直接证明”甲借款的事实(仅证明乙对甲转账,是否是借款无法证明),不属于直接证据。(2)选项B: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短信内容可证明“甲有借款的表示”,但不能证明借款真实发生,为间接证据;本选项正确。(3)选项C: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为间接证据。(4)选项D:反证是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本选项中,原出借人甲所出示的借条证明“乙向甲借款10万元”,此为新的借款关系,而非否定“甲向乙借款”的事实,不属于反证。

  • 第16题:

    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3)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反证?


    正确答案: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本案无反证。

  • 第17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多选题
    甲诉请乙返还借款5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转账凭证,乙主张其根本未向甲借款,转账为甲清偿欠款,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向甲出借5万元的借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转账凭证是本证,借条也是本证

    B

    转账凭证是本证,借条是反证

    C

    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借条也是直接证据

    D

    转账凭证是间接证据,借条是直接证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证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供的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反证是指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所提供的推翻对方主张的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AB两项,甲主张自己出借给乙5万元,应负证明责任,甲提交转账凭证以证明,故转账凭证是本证。乙对于甲的债权成立不负举证责任,而且乙否认甲的债权存在,井提供借条以推翻甲的主张,故借条为反证
    CD两项,转账凭证并不能直接、单独证明甲对乙的债权存在,故转账凭证为间接证据。乙所提交的借条可以直接、单独证明其对甲享有债权,故借条为直接证据

  • 第19题:

    问答题
    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甲以被告乙亲笔书写的借条证明他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乙偿还借款。问:此借条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原告甲出示的借条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原告出示的欠条是书证,不需要借助其他证据,即可单独直接证明原告与被告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是直接证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甲付清租金后与女友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后,发现别墅屋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其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并雇佣了工人对房屋进行修缮。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采,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问题:(1)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3)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不定项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由甲的儿子丙向乙偿还借款。一年后丙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据此,谁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A

    B

    C

    甲或丙

    D

    甲和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个月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B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乙借款10万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1个月乙因车祸不幸去世,尚未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该事项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D

    甲向乙借款15万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1个月乙通过快递向甲寄送催款书,快递签收单上仅有甲的配偶签名,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在陈甲诉李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 ①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  ②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③李乙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乙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对当事人陈甲的关于李乙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证?

    正确答案: 本案的原始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当事人李乙向人民法院的陈述;
    传来证据有: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言词证据有: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实物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
    直接证据有: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
    间接证据有:张丁的证言;
    本证有:陈甲出具的借条、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反证:无。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