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日本的“福利六法”。”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结构形式六法则


    正确答案:安全与轻巧,对称与均衡,对比和调和,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统一与变化。

  • 第2题:

    被称为“福利六法”的六部法律是由哪国制订的()

    • A、德国
    • B、英国
    • C、日本
    • D、瑞典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简述《画品》中的六法。


    正确答案: 在《画品》中提出了绘画的社会功能以及品评绘画的六条标准,即"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 第4题:

    日本“六法”体系分别包括()。

    • A、商法
    • B、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
    • C、民法典、刑法典
    • D、法院组织法

    正确答案:A,B,C

  • 第5题:

    以下不属于日本社会福祉六法的是()。

    • A、生活保护法
    • B、儿童福祉法
    • C、身体障碍者福祉法
    • D、失独家庭福祉法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单选题
    以下不属于日本社会福祉六法的是()。
    A

    生活保护法

    B

    儿童福祉法

    C

    身体障碍者福祉法

    D

    失独家庭福祉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日本“福利六法”的是( )
    A

    1947年《儿童福利法》

    B

    1949年《身体障碍者福利法》

    C

    1900年《精神障碍者福利法》

    D

    1963年《老人福利法》

    E

    1964年《母子福利法》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谢赫与六法论。

    正确答案: 六法论中最高准则是气韵生动;他擅画人物但成就不高;理论著作《古画品录》却是我最早的一部科学性和系统性绘画理论专著;“六法论”内容;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1、气韵生动;生动地反映人物精神状态和性格特征;2、骨法用笔;通过对人物外表的描绘而反映人物特征的笔法要求;3、应物象形;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4、随类赋彩;按照对象的固有色彩来设色;5、经营位置;指构思构图;6、转移模写;指绘画的临摹和复制;在谢赫的这部著作中谈得最多的是气韵和用笔,一个是艺术美的最高境界,一个是完成这一境界的主要手段,它们成为中国画的两大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结构形式六法则

    正确答案: 安全与轻巧,对称与均衡,对比和调和,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统一与变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画品》中的六法。

    正确答案: 在《画品》中提出了绘画的社会功能以及品评绘画的六条标准,即"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插花技艺中的造型六法是哪六法?

    正确答案: 高低错落、疏密有致、虚实结合、仰俯呼应、上轻下重、上聚下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日本的“福利六法”。

    正确答案: 1.儿童福利法
    2.生活保护法
    3.身体障碍者福利法
    4.老人福利法
    5.精神障碍者福利法
    6.母子福利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的主要精神。


    正确答案: (1)宣布从法律上与“国民政府”的彻底决裂。规定人民的司法工作不再以《六法全书》为依据,在司法中不再引用《六法全书》及“国民政府”的法律条文。
    (2)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规定人民司法工作必须以人民政府新的法律为依据。在法律不完备的情况下以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发布过的各种纲领、命令、条例、决议为依据。在各纲领、命令、条例、决议也无规定的情况下,以新民主主义政策为依据。
    (3)确立教育、改造司法干部的指导思想。

  • 第14题:

    日本所有的福利都是通过邮寄传递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5题:

    简述构图六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高低错落
    (2)疏密有致
    (3)虚实结合
    (4)仰俯呼应
    (5)上轻下重
    (6)上散下聚

  • 第16题:

    简述《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1)《六法全书》的概念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及其它单行法规、特别法规。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六法全书”,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总称。
    (2)约法和宪法
    ①《训政纲领》
    第一,制定公布。
    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常会制定并通过,共6条,是训政时期的政纲。
    第二,基本内容。
    确立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行国民大会职权,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规定“政权”和“治权”的划分。
    ②《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第一,制定公布。
    1931年6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共8章89条。
    第二,主要内容。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人民的政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人民只有纳税、服兵役、服从法律的义务;核心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训政时期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代行国民大会的统治权。
    第三,本质。
    本着“以党治国”精神肯定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制度。
    ③《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一,制定公布。
    南京国民政府于1936年5月5日正式公布,因其公布日期,又称《五·五宪草》,共8章148条。
    第二,法典结构
    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基本相同。只是将原约法中的第3章“训政纲领”改为“国民大会”;第6章“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分为“中央政府”、“地方制度”两章;第8章“附则”易名为“宪法的实行及修正”。
    第三,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标榜该草案尊奉孙中山遗教制定,是“还政于民”实行宪政之始,体现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精神。实际上草案中的五权分治形式赋予总统极大权力,五权制实则总统独裁制。
    ④《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以《五·五宪草》为底本的《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定于1947年12月25日施行。共14章175条。
    ⑤南京国民政府制宪活动的目的和宪法的特点
    第一,以根本法形式确认国民党一党专政。
    第二,以“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形式,掩盖蒋氏独裁。
    第三,抄袭资产阶级宪法原则,粉饰法西斯统治。
    第四,设置种种法律限制,剥夺人民权利和自由。
    第五,确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制度。
    第六,承认列强在华特权。
    (3)刑法及其关系法规
    ①刑法典的制定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该部刑法典特别增加《保安处分》一章,是带有法西斯性质的刑法的内容。  
    ②主要内容和特点
    第一,镇压社会的反抗运动。
    第二,保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三,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抄袭资产阶级刑法原则。
    第五,援用保安处分,残害共产党人和爱国志士。
    第六,维护封建宗法家庭制度。
    第七,维护帝国主义在华权益。
    (4)民法及其关系法规
    ①制定颁布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陆续公布民法典,共计五编,依次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②主要内容
    第一,维护土地权益。
    第二,保护债权人利益。
    第三,承认事实上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保护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确认男尊女卑的父家长统治权。
    第六,确认传统的继承制度。
    第七,确认帝国主义的经济掠夺和在华权益。
    (5)商事单行法规
    ①商法的制定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民商合一的体制,没有独立的商法典,另外制定单行商事法规,作为民法特制法。
    第一,《票据法》是有关商业上各种支付手段的法规。
    第二,《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活动的法规。  
    第三,《海商法》是调整海上企业商事活动的法规。  
    ②商法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金融方面,商法确立了官僚买办资本的金融垄断地位。
    第二,开办公司方面,商法在商业、工业、农业诸方面为官僚买办垄断资本张目。
    第三,票据方面,商法方便大地主及大资产阶级结算债权债务、调剂资金短缺。
    第四,商法中还增设“外国公司”,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支配控制中国经济命脉提供了合法条件。  
    (6)诉讼法与法院组织法
    ①诉讼法及其关系法规
    第一,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制定出刑事、民事诉讼法典以及单行诉讼法规,建立起诉讼法体系。
    第二,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1935年1月1日公布,同年7月1日施行。共9编516条。
    第三,南京国民政府于1934年通过修订的《民事诉讼法》,1935年2月1日公布,共9编636条。
    ②法院组织法
    南京国民政府于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2月1日施行,共15章91条。

  • 第17题:

    简述谢赫与六法论。


    正确答案:六法论中最高准则是气韵生动;他擅画人物但成就不高;理论著作《古画品录》却是我最早的一部科学性和系统性绘画理论专著;“六法论”内容;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1、气韵生动;生动地反映人物精神状态和性格特征;2、骨法用笔;通过对人物外表的描绘而反映人物特征的笔法要求;3、应物象形;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4、随类赋彩;按照对象的固有色彩来设色;5、经营位置;指构思构图;6、转移模写;指绘画的临摹和复制;在谢赫的这部著作中谈得最多的是气韵和用笔,一个是艺术美的最高境界,一个是完成这一境界的主要手段,它们成为中国画的两大特征。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1)《六法全书》的概念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及其它单行法规、特别法规。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六法全书”,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总称。
    (2)约法和宪法
    ①《训政纲领》
    第一,制定公布。
    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常会制定并通过,共6条,是训政时期的政纲。
    第二,基本内容。
    确立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行国民大会职权,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规定“政权”和“治权”的划分。
    ②《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第一,制定公布。
    1931年6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共8章89条。
    第二,主要内容。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人民的政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人民只有纳税、服兵役、服从法律的义务;核心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训政时期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代行国民大会的统治权。
    第三,本质。
    本着“以党治国”精神肯定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制度。
    ③《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一,制定公布。
    南京国民政府于1936年5月5日正式公布,因其公布日期,又称《五·五宪草》,共8章148条。
    第二,法典结构
    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基本相同。只是将原约法中的第3章“训政纲领”改为“国民大会”;第6章“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分为“中央政府”、“地方制度”两章;第8章“附则”易名为“宪法的实行及修正”。
    第三,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标榜该草案尊奉孙中山遗教制定,是“还政于民”实行宪政之始,体现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精神。实际上草案中的五权分治形式赋予总统极大权力,五权制实则总统独裁制。
    ④《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以《五·五宪草》为底本的《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定于1947年12月25日施行。共14章175条。
    ⑤南京国民政府制宪活动的目的和宪法的特点
    第一,以根本法形式确认国民党一党专政。
    第二,以“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形式,掩盖蒋氏独裁。
    第三,抄袭资产阶级宪法原则,粉饰法西斯统治。
    第四,设置种种法律限制,剥夺人民权利和自由。
    第五,确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制度。
    第六,承认列强在华特权。
    (3)刑法及其关系法规
    ①刑法典的制定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该部刑法典特别增加《保安处分》一章,是带有法西斯性质的刑法的内容。  
    ②主要内容和特点
    第一,镇压社会的反抗运动。
    第二,保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三,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抄袭资产阶级刑法原则。
    第五,援用保安处分,残害共产党人和爱国志士。
    第六,维护封建宗法家庭制度。
    第七,维护帝国主义在华权益。
    (4)民法及其关系法规
    ①制定颁布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5月陆续公布民法典,共计五编,依次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②主要内容
    第一,维护土地权益。
    第二,保护债权人利益。
    第三,承认事实上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保护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确认男尊女卑的父家长统治权。
    第六,确认传统的继承制度。
    第七,确认帝国主义的经济掠夺和在华权益。
    (5)商事单行法规
    ①商法的制定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民商合一的体制,没有独立的商法典,另外制定单行商事法规,作为民法特制法。
    第一,《票据法》是有关商业上各种支付手段的法规。
    第二,《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活动的法规。  
    第三,《海商法》是调整海上企业商事活动的法规。  
    ②商法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金融方面,商法确立了官僚买办资本的金融垄断地位。
    第二,开办公司方面,商法在商业、工业、农业诸方面为官僚买办垄断资本张目。
    第三,票据方面,商法方便大地主及大资产阶级结算债权债务、调剂资金短缺。
    第四,商法中还增设“外国公司”,为帝国主义垄断资本支配控制中国经济命脉提供了合法条件。  
    (6)诉讼法与法院组织法
    ①诉讼法及其关系法规
    第一,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制定出刑事、民事诉讼法典以及单行诉讼法规,建立起诉讼法体系。
    第二,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1935年1月1日公布,同年7月1日施行。共9编516条。
    第三,南京国民政府于1934年通过修订的《民事诉讼法》,1935年2月1日公布,共9编636条。
    ②法院组织法
    南京国民政府于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2月1日施行,共15章91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被称为“福利六法”的六部法律是由哪国制订的()
    A

    德国

    B

    英国

    C

    日本

    D

    瑞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日本“六法”体系分别包括()。
    A

    商法

    B

    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

    C

    民法典、刑法典

    D

    法院组织法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谢赫的六法论气韵生动?

    正确答案: 生动地反映人物精神状态和性格特征。
    骨法用笔:通过对人物外表的描绘而反映人物特征的笔法要求。
    应物象形: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随类赋彩:按照对象的固有色彩来设色。经营位置:指构思、构图。
    转移模写:指绘画的临摹和复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南齐谢赫品画“六法”

    正确答案: 一:所谓“六法”指:1.气韵生动:把对象的精神生动地表现出来,使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2.骨法用笔:此为绘画表现上关于用笔的问题。即如何运用线描达到表达对象形体的重要技法。3.应物象形:就是要准确地描绘对象的形状。4.随类赋彩:随对象之类,在形象上赋予概括性的色彩表现。5.经营位置:指构思构图。6传移模写:临摹前人的优秀作品,向遗产学习。
    二:谢赫的“六法”,向为历代画家,评论家,鉴赏家所推崇。确是中国古代绘画史上最先提出来的比较科学而有系统的绘画创作,批评准则。为后世所重视,对于今天来说仍有鉴赏意义。是在系统地总结了前人及当时绘画创作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名词解释:“福利六法”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