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题目

论述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相似考题
更多“论述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参考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 第2题:

    论述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一)我国公务员的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我国公务员的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3题:

    我国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罪犯的权利,还从( )方面规定在罪犯权利受到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措施。

    A.实体和程序

    B.申诉、控告的权利及其程序

    C.义务和实体

    D.义务和监督


    正确答案:A
    司法是捍卫社会公正的重要防线,也是维护罪犯权利的一道重要屏障。我国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罪犯的权利,同时还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规定了在罪犯权利受到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措施。

  • 第4题:

    论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正确答案: (1)忠实义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善管义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民事赔偿责任。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5题:

    结合马克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来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正确答案: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义务理论的基本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形式。 
    从这一立论出发,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就形成了两种形式: 当他人履行义务而自己是单纯的权利主体时,权利和义务是以分离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当该主体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而具有双重性时,权利和义务是以相合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两种形式的结论来自于马克思关于“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思想,由此,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对立统一的关系。 
    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权利与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受动的;就此而言,它们是法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相互依存表现为,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以及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 从上述对立统一关系的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一方如果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    
    权利和义务的另一关系式是数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是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在一个社会,无论权利和义务怎样分配,不管每个社会成员具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怎样不等,也不管规定权利与规定义务的法条是否相等,在数量关系上,权利与义务总是等值或等额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互相包含。 权利的范围就是义务的界限,同样,义务的范围就是权利的界限。因而权利主体 超越义务范围,要求义务主体去从事“超法义务”或“法外义务”是非分非法主张,义务主体有理由拒绝接受。 另一方面,权利主体有资格要求义务主体不折不扣地履行义务,以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种展现方式是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权利和义务各有其独特的而总体上又是互相补充的功能。 
    第一,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 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并且以权利的宣告直接体现其价值目标。当价值目标得以确立并且由权利加以体现之后,义务的设定就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引,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引。权利和义务都有指引人们行为的功能。但它们指引行为的方式及其结果是不同的。 
    第三,确定指引与不确定指引标识着义务与权利另一功能上的差别: 
    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的约束机制而 更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自由。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第四种展现方式是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从价值意义或综合价值的视角,在法律体系即权利义务体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地位不是各自半斤八两,而是有主要与次要、主导与非主导之分。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性质和结构不同,法律的价值取向不同,权利与义务何者为本位,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古代法律总体上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律是或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位;在权利本位的法律模式中存在着阶级本质、社会意义的差别。 所谓权利本位指的是这样一些法律特征: 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权利本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即推定为公民有权利(自由)去作为或不作为。
    第四,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而确定这种限制的目的又在于保证对其他 主体的权利给以应有的同样的承认、尊重和保护,以创造一个尽可能使所有主体的权利都得以实现的自由、公平而且安全的法律秩序。

  • 第6题:

    试述鉴定人的种类及其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鉴定人有三类;1、法定鉴定部门的专职鉴定人员;2、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的专职鉴定人员;3、除上述两种鉴定人之外的民间鉴定人。
    权利;1、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资料;
    2、合法拒绝鉴定的权利
    3、鉴定人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
    4、有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在规定、约定的期限内客观、科学、公证地做出结论;
    2、依法主动回避;
    3、按时出庭接受询问;
    4、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鉴定材料;
    6、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7题:

    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司法鉴定人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鉴定人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件情况
    • B、鉴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有资质的单位
    • C、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 D、公安、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均可以聘请鉴定人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填空题
    ()和()各自遵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法律地位平等。

    正确答案: 管理方,劳动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司法鉴定人在出庭作证时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正确答案: 权利: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人身保护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权
    三、司法鉴定人对侵犯诉讼权利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义务: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属于鉴定人履行法定义务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义务
    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出庭如实作证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鉴定人的种类及其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鉴定人有三类;1、法定鉴定部门的专职鉴定人员;2、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的专职鉴定人员;3、除上述两种鉴定人之外的民间鉴定人。
    权利;1、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资料;
    2、合法拒绝鉴定的权利
    3、鉴定人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
    4、有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在规定、约定的期限内客观、科学、公证地做出结论;
    2、依法主动回避;
    3、按时出庭接受询问;
    4、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5、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鉴定材料;
    6、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正确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平向型卫生法律关系指()
    A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B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C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但权利义务对等

    D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司法鉴定人在出庭作证时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参考答案:

    权利: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人身保护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权
    三、司法鉴定人对侵犯诉讼权利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义务: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属于鉴定人履行法定义务
    一、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义务
    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出庭如实作证的义务


  • 第14题: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

    A.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不对等

    B.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C.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不对等

    D.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
    解析:
    区别:(1)从含义上看,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2)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工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3)在法律调整的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联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法律调整的文明程度。从宏观方面讲,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为:历史进程中曾有的离合关系,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总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运行中的制约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从关系。现简要分述如下:(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早在原始社会,权利与义务完全结合在一起,无所谓权利与义务的区分。但是,进入阶级对立社会以后,由于人们之间在经济上、政治上处于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也就随之分立,尤其在私有制社会中,一部分人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而另一部分人只尽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意味着获得,而义务则意味着付出;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它们在法律关系中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但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个方面。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表现在,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二者的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有的行为既有权利属性又有义务的特点,如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和责任等。(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有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达到平衡,社会生活才不至于出现混乱。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特权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由于部分人享受非法权利而导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应该说,权利的限度就是义务的界限,而义务的范围也就是权利的界限。(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但是,单纯的权利并不足以使利益得到满足,必须通过设定义务去保障权利目标的实现。没有义务就无所谓权利,没有权利也就无所谓义务。(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权利与权利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权利与权力之间存在着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关系。一方面,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讲,个人的权利对国家的权力的制约导致国家的义务和责任的产生,国家的权力对个人权利的制约导致个人义务的形成。例如,立法导致守法义务的产生,生存权导致国家对社会成员中的弱者提供福利保障的义务。另一方面,从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个人之间的关系上看,权利与义务也具有制约关系。如国务院的行政管理权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赋予它的职责和义务的制约。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职权,都受到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义务的制约。(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如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有的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要地位,如所有权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在于保护和实现人们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就整个法律关系而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 第16题:

    简述鉴定人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1)鉴定人的权利:
    ①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②合法拒绝鉴定的权利;
    ③鉴定人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
    ④有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⑤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鉴定人的义务:
    ①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客观、科学、公正地做出鉴定结论;
    ②依法主动回避;
    ③鉴定人按时出庭接受询问;
    ④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⑤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鉴定的材料;
    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 第17题:

    ()和()各自遵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法律地位平等。


    正确答案:管理方;劳动者

  • 第18题:

    纵向型卫生法律关系指()

    • A、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 B、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 C、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但权利义务对等
    • D、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管理方和劳动者各自遵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平等

  • 第20题:

    问答题
    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正确答案: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以下特点:
    (1)平等性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在司法上表现为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广泛性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受权利的主体的广泛性,它包括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者。二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十分广泛。
    (3)真实性
    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或现实性,是指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实现,有其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4)一致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二者不可分离,相辅相成,融合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鉴定人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1)鉴定人的权利:
    ①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②合法拒绝鉴定的权利;
    ③鉴定人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
    ④有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⑤有权请求司法保护。
    (2)鉴定人的义务:
    ①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客观、科学、公正地做出鉴定结论;
    ②依法主动回避;
    ③鉴定人按时出庭接受询问;
    ④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⑤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鉴定的材料;
    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或具有专门知识、在诉讼中被司法机关指聘或委托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自然人。
    我国规定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
    自然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区别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加人---当事人、代表人、代理人。
    司法鉴定人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司法鉴定人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司法鉴定人的权利。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人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