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理解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原则?

题目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理解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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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理解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原则?


    参考答案:

    2005年10月1日《决定》施行后,按《决定》的规定对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体制作出了调整,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
    (一)对现有的鉴定机构进行调整
    1.对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要求实行备案登记
    2.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的调整
    (二)对新设立的鉴定机构应有科学、合理的布局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2.坚持便于诉讼活动进行原则
    3.坚持优化配置鉴定资源原则


  • 第2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的合法原则?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主体由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制作主体制作的司法鉴定文书不具有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必须有效,否则不具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制作,否则不具合法性。


  • 第3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参考答案:

    基本任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目前,我国法律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的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活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法医学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知识产权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 第4题: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有()。

    A、政企分开原则

    B、精简原则

    C、集权统一原则

    D、效能原则

    E、权责结合原则


    正确答案:ABDE

  • 第5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


    正确答案: (1)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指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系指其在庭审过程中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资格或能力。司法鉴定意见具有特定的证据资格,是我国法定的证据之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二、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合法性的反映
    三、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司法鉴定意见具备证据能力的条件:1、司法鉴定的必要性;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合法性;3、鉴定过程的正当性;4、司法鉴定文书的形式法定性】
    (2)证明力(证据力):证据对需要证明的事实所具有的证明效力。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指具备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对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所具有的证明效果。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双重特性(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反映的是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 第6题:

    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方案是()。

    • A、集中型
    • B、分散型
    • C、混合型
    • D、多元型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正确答案: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与社会对司法鉴定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诉讼制度、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导致鉴定结论互相矛盾冲突,缺乏确定性。二是司法职能、行政职能与鉴定职能尚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 第8题:

    结合我国国情及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简述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正确答案:目前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类标准是大体参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而进行的分类,具体分为:
    (1)社会法人。我国目前的社团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济团体和政治团体。
    (2)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国主要指各种民办的医院、学校、剧团、养老院、研究所、图书馆、美术馆、宗教组织、其他社会服务和福利机构等。
    (3)基金会。按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这里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4)未登记或转登记社会团体。这类组织由于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于是采取多种变通的方式以便生存和活动。对于这类组织应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而不是加以取缔。
    (5)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像学校和医院等部门。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

    正确答案: 广义的司法鉴定是为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科学实证活动(即所进行的各种技术鉴定);
    狭义的司法鉴定(《决定》中所规定的)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比较:
    共同点:二者均包含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基本手段、服务领域这些基本要素。
    不同点:二者在司法鉴定服务的领域方面有宽窄之分,狭义的司法鉴定概念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诉讼活动(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相关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地位?其意义如何?

    正确答案: 中立性(第三方地位):可以使司法鉴定机构排除各种行政、人为等因素的干扰,用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去开展鉴定工作,尽可能地保证其鉴定意见的准确性、科学性、客观性,使鉴定意见有较大的公信力。
    司法鉴定机构是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鉴定的组织;其性质有:准司法性(性质定位)、公益性、中立性、事业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方案是()。
    A

    集中型

    B

    分散型

    C

    混合型

    D

    多元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理解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原则?

    正确答案: 2005年10月1日《决定》施行后,按《决定》的规定对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体制作出了调整,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
    (一)对现有的鉴定机构进行调整
    1.对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要求实行备案登记
    2.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的调整
    (二)对新设立的鉴定机构应有科学、合理的布局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2.坚持便于诉讼活动进行原则
    3.坚持优化配置鉴定资源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参考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 第14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


    参考答案:

    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
    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


  • 第15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司法鉴定与侦查学
    侦查学:主要研究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如何依法运用各类公开和秘密的专门调查方法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人的刑事立法行为。
    两者联系完全是由鉴定客体在案件侦查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两者都需要进行研究,但角度不同,侦查学主要研究在案件查明过程中如何利用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的产生首先出现于刑事领域;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只是司法鉴定研究对象中的一部分。司法鉴定还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相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工作。
    二、司法鉴定与部门法学的关系
    实体法:司法鉴定与实体法的联系主要反映在涉及解决各类实体法内容的诉讼活动中。
    程序法学:司法鉴定必须以程序法学作为其行为规范,,而程序法学又需依赖司法鉴定地研究结果而不断丰富其证据内涵。
    三、司法鉴定与自然科学
    司法鉴定系医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人类学、昆虫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相互推动进步。
    客观上,当代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是司法鉴定方法依赖以发展与成熟的根本动力。


  • 第16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


    正确答案: 广义的司法鉴定是为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科学实证活动(即所进行的各种技术鉴定);
    狭义的司法鉴定(《决定》中所规定的)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比较:
    共同点:二者均包含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基本手段、服务领域这些基本要素。
    不同点:二者在司法鉴定服务的领域方面有宽窄之分,狭义的司法鉴定概念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诉讼活动(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相关活动)。

  • 第17题: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正确答案: 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属于直线制组织结构。
    不同级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的人员工资和人事关系隶属各级政府 我国土地管理的职能包括:
    (1)土地政策法规管理
    (2)负责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的统一管理
    (3)负责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在内的土地供应管理 
    (4)负责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 
    (5)负责对土地流通过程的管理 
    (6)土地监察

  • 第18题:

    如何理解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


    正确答案: 保教结合的原则是指,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在全面有效地对他们进行教育的同时,重视对他们的生活上的照顾和保护,做到保教合一,相互渗透,确保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是由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的,学前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需要成人照顾;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决定了要在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实施保教结合;继承我国优良的传统经验,“保教合一”“保教并重”“保教结合”体现对幼儿成长的全面关怀及对家长提供服务的精神;在保教工作中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为幼儿创设适宜的物质环境,丰富多彩的物质环境是促进孩子发展的必要条件;
    2.要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良好的精神环境可以造就孩子健康的心理特征。
    3.在幼儿园的各种活动中真正做到教中有保,保中有教。
    4.教师和保育员要做到协调一致,分工合作。
    5.教师和保育员要深入了解每个幼儿,有针对性地实施个别保育和教育。

  • 第19题: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正确答案:合法;中立;规范;及时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的合法原则?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主体由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制作主体制作的司法鉴定文书不具有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必须有效,否则不具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制作,否则不具合法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侦查阶段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正确答案: 合法,中立,规范,及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正确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结合我国国情及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简述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正确答案: 目前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类标准是大体参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而进行的分类,具体分为:
    (1)社会法人。我国目前的社团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济团体和政治团体。
    (2)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国主要指各种民办的医院、学校、剧团、养老院、研究所、图书馆、美术馆、宗教组织、其他社会服务和福利机构等。
    (3)基金会。按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这里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4)未登记或转登记社会团体。这类组织由于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于是采取多种变通的方式以便生存和活动。对于这类组织应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而不是加以取缔。
    (5)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像学校和医院等部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