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尚未销售。 (3

题目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尚未销售。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7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提示:增值税17%、交通运输11%、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价外补贴10%,批发环节11%、0.005元/支;烟叶税税率20%、批发环节价格40000万元)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相似考题

3.宏伟洁康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 向烟农收购一批烟叶,开具的专用收购凭证注明的收购价款30万元,支付给运输公司运费2万元(含保险费0.3万元,装卸费0.2万元),已取得运输发票。(假定烟叶补贴由市财政承担)(2) 将该批烟叶委托A烟丝厂加工成一批特制烟丝,支付加工费1万元,已取得烟丝厂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特制烟丝已全部收回入库并用于生产特制卷烟。(3) 向A烟丝厂购入普通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万元,当月其中的60%被领用于生产A型卷烟。(4) 当月生产A型卷烟100标准箱,销售其中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8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提供运输另收取运输费用2万元。(5) 将上述A型卷烟2箱与某食品厂交换一批食品,已按照每箱1.2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取得食品厂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4万元,该批食品连同另5箱A型卷烟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另有3箱A型卷烟赠送市电力公司。(6) 当月销售用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烟丝作为原料生产的特制卷烟2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0万元。(7) 该厂当月将空余厂房出租给某单位,合同规定租赁期限2年,每月租金约定3万,当月取得本年租金收入18万元。(注:该卷烟当月最高售价为每箱1.2万元;每步骤的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计算: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A.5.15B.6.18C.7.13D.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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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并按10%实际支付了价外补贴。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将全部的烟叶委托某县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l.36万元,尚未支付,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款项未支付;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吨,生产乙种卷烟2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

    (4)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2009年1月1日前,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5)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火灾损失3万元,等待处理;

    (6)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用于生产甲种卷烟。当月销售甲种卷烟1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款项未收到;

    (7)以自产丙种卷烟20箱l0万元(成本价)用于对外投资(税务机关核定丙种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45%)。

    其他资料:本题目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卷烟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流转税金及附加。

    (2)计算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税金。


    正确答案:
    (1)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
    =[400000×(1+10%)+400000×(1+10%)×20%]×13%+30000×7%
    =70740(元)
    加工费可抵扣进项税额=13600元
    ②外购烟丝可抵扣进项=68000元
    ③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设备的进项不得抵扣
    ④进项税额转出=30000×17%=5100(元)
    进项税合计=13600+70740+68000-5100=147240(元)
    (2)销售乙种卷烟的销项税额=360000×17%=61200(元)
    销售甲种卷烟的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丙种卷烟组价=100000×(1+10%)÷(1-45%)=200000(元)
    销售丙种卷烟的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
    销项税合计=61200+17000+34000=112200(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12200-147240=-35040(元)
    (4)原材料成本=400000×(1+10%)+400000×(1+10%)×20%+30000-70740=487260(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487260+80000)÷(1-30%)×30%=243111.43(元)
    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43111.43×5%=12155.57(元)
    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243111.43×3%=7293.34(元)
    应代收代缴税金合计=243111.43+12155.57+7293.34=262560.34(元)
    (5)乙种卷烟单价=360000÷(18×250)=80(元),适用税率45%
    销售乙种卷烟应缴纳消费税=360000×45%+18X150=164700(元)
    甲种卷烟单价=100000÷(10×250)=40元,适用税率30%
    销售甲种卷烟应缴纳消费税=100000×30%+150×10=31500(元)
    丙种卷烟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200000×45%+150×20=93000(元)
    可抵扣的消费税=15×20000×30%+243111.43×10%=114311.14(元)
    消费税=164700+31500+93000-114311.14=174888.86(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174888.86×7%=12242.22(元)
    教育费附加=174888.86×3%=5246.67(元)
    合计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2242.22+5246.67=17488.89(元)

  • 第2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增值税:
        ①外购、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②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③销售卷烟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6120-5.67-69.36=6044.97(万元)
    (2)消费税
        ①收回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42×(1-13%)+3×(1-7%)+8]÷(1-30%)×30%=20.28(万元)
        ②销售卷烟消费税额=36000×45%+18000×0.015=16470(万元)
        ③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应抵扣消费税=150×2×30%=9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20.28+16470-90=16400.28(万元)

  • 第3题:

    白塔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6年3月份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从W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4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5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价款42万元(包括烟叶税),另外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B企业加工成烟丝,当月收回烟丝20吨,取得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额1.70万元。B企业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是每吨3万元。

    (3)当月进口烟丝10吨,货价1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运输地点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关税率40%;进口卷烟10标准箱,每箱完税价格7500元,关税率60%。上述货物均在进口时缴纳了各项税款,并取得了海关完税凭证。将货物从海关运至本企业发生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0.1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

    (4)本月生产部门领用从W烟丝厂收购的烟丝300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15吨、进口烟丝5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2000标准箱(每条调拨价格50元以上),当月销售1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00万元。将进口卷烟直接销售5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本题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并均于当月申请抵扣。(单位按照万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简述有关规定,并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规定及应纳税额;

    (2)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的规定及应纳税额;

    (3)分项说明进项税额确定的规定,并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正确答案:
    一、相关税法规定:  
    1.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该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已知B企业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为3万元/吨,所以白塔卷烟厂,应该按照3万元/吨的价格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加工环节应由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20×30%=21(万元)  
    2.(1)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货物,于报关进口时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2)为了统一进口卷烟与国产卷烟的消费税政策,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①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0元;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②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30%。  
    3.(1)外购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36万元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可据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与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里的收购包括烟叶税。进项税额=42×13%=5.46(万元)  
    (3)外购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 第4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3.20
    B.37.38
    C.35.73
    D.30.40

    答案:D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3%+200/80×(80+2)×13%-(1+0.3)×13%-0.15×9%=30.4(万元)。

  • 第5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 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 000-25.21=99.82(万元)。

  • 第6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当月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80
    B.39.10
    C.25.50
    D.13.60

    答案:A
    解析:
    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80×16%+150×16%-200×16%=4.80(万元)。

  • 第7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8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 A、45.61
    • B、51.42
    • C、57.55
    • D、57.79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 A、8.89
    • B、9.34
    • C、9.42
    • D、9.45

    正确答案:D

  • 第9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8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万元。(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A、354.85
    • B、372.85
    • C、375.84
    • D、421.88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消费税和其他税种结合的主观题某县甲卷烟厂、丙烟草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甲卷烟厂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卷烟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2万元。(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间库房,合同约定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部含税租金50万元,出租方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用于加工烟丝,支付收购价款6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6万元,开具烟叶收购发票。(4)将收购的全部烟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4万元。乙烟丝厂加工烟丝2600斤,乙烟丝厂同类烟丝产品不含税售价500元/斤,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5)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500万元;销售B牌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6)将10标准箱A牌卷烟用于业务招待,20标准箱B牌卷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7)用30标准箱B牌卷烟换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8万元,税额6.08万元。B牌卷烟最高含税售价1.6万元∕标准箱,平均含税售价1.5万元∕标准箱。(8)从4S店购进一辆排气量为1.6升的小轿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14万元,另支付配件费、改装费1万元,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9)2018年10月份丙烟草批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将200标准箱A牌卷烟全部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取得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将200标准箱B牌卷烟全部批发给零售商,取得含税销售额310万元。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牌卷烟消费税税率36%,卷烟批发消费税税率11%;卷烟生产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批发环节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假设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乙烟丝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计算乙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甲卷烟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烟叶税。(4)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车辆购置税。(5)计算丙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6)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7)计算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综合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当月进口特制烟丝一批,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进口关税6万元,当月销售该批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另外按收购价款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烟叶税20%,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含税运输费用3.3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委托某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3)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4)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 (5)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6)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损失3万元(含运费0.465万元,已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7)销售甲类卷烟300箱(标准箱,下同)给某省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0万元,烟草批发公司加价20%对外批发。 (8)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乙类卷烟4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36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万元。 (9)没收逾期未收回的乙类卷烟包装物押金18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每标准箱50000支,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3)计算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卷烟厂的销项税额; (7)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烟草批发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进口特制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30+6)÷(1-30%)×30%=15.43(万元)(2)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30+6)÷(1-30%)×17%=8.74(万元)(3)发出烟叶的成本=[40×(1+10%)+40×(1+10%)×20%]×(1-13%)+3.33÷(1+11%)=48.94(万元)烟丝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烟叶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48.94+8)÷(1-30%)×30%=24.40(万元)(4)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600×56%+300×50000×0.003÷10000=340.5(万元)销售乙类卷烟应纳消费税=3600×36%+3600×50000×0.003÷10000+18÷1.17×36%=1355.54(万元)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340.5+1355.54-150×2×30%=1606.04(万元)(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0×(1+10%)+40×(1+10%)×20%]×13%+3.33÷(1+11%)×11%=7.19(万元)②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③2013年8月1日起,购进小汽车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5.1万元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④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1.7万元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⑤烟丝因非正常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0.465)×17%+0.465×11%=0.48(万元)⑥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8.74万元进项税额合计=7.19+69.36+5.1+1.7-0.48+8.74=91.61(万元)(6)本月销项税额=3600×17%+600×17%+80×17%+18÷1.17×17%=730.22(万元)(7)本月应纳增值税=730.22-91.61=638.61(万元)(8)烟草批发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600×(1+20%)×5%=36(万元)【解析】进口环节的税收和交给税务机关的税收要分别核算,注意交给税务机关的税收不能包括进口环节的税收,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在计算交给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中抵扣;注意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的不同;注意2013年8月1日以后运费的抵扣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雪茄烟消费税率36%)
    A

    8.89

    B

    9.34

    C

    9.42

    D

    9.4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3)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4)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1657.5(万元) 

  • 第14题: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份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从A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B 企业加工成烟丝,当月收回烟丝20吨,取得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B企业没有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3)当月进口烟丝10吨,货价1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关税率40%;进口卷烟10标准箱,每箱完税价格7500元,关税率60%。上述货物均在进口时缴纳了各项税款,并取得了海关完税凭证。将货物从海关运至本企业发生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0.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4)本月生产部门领用A烟丝厂收购的烟丝100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15吨,进口烟丝5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2000标准箱(每条调拨价格50元以上),当月销售1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00万元。将进口卷烟直接销售5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本题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凭证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请抵扣。(单位按照万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由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加工环节应由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2×(1-13%)+3×(1-7%)+10]÷(1-30%)×30%=21.14万元 
    (2)进口烟丝应纳关税=(18+2)×40%=8万元 
    进口烟丝应纳消费税=(20+8)/(1-30%)×30%=12万元 
    进口烟丝应纳增值税=(20+8)/(1-30%)×17%=6.8万元 
    进口卷烟应纳关税=10×7500×60%/10000=4.5万元 
    进口卷烟的每标准条完税价格=7500/250=30元 
    进口卷烟所适用税率的价格=(30+30×60%+0.6)/(1-30%)=69.42元,适用比例税率45%。则进口卷烟组成价格=(10×0.75+4.5+10×0.015)/(1-45%)=22.09万元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22.09×45%+10×0.015=10.09万元 
    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22.09×17%=3.76万元 
    (3)当月进项税额=68+42×13%+3×7%+1.7+6.8+3.76+1×7%=86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2700+25)×17%-86=377.25万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 
    =2700×45%+1800×0.015-400×30%×100/200-21.14×15/20-12×5/10=1160.15万元 【答案解析】 参看教材P100页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和P103页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第15题:

    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26万元,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雪茄烟消费税率36%)

    A.8.89
    B.9.34
    C.9.42
    D.9.45

    答案:B
    解析:
    丙企业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
      =[(140+8)×10%+1.8+0.2] ÷(1-36%)×36%
      =9.45(万元)

  • 第16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 43.20
    B. 37.38
    C. 35.73
    D. 35.72

    答案:B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6%+200/80×(80+2)×16%-(1+0.3)×16%-0.15×10%=37.38(万元)。

  • 第17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提示】老师题目中所说的“要不要交销项税额”意思表示为“要不要确认销项税额”。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000-25.21=99.82(万元)。

  • 第18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当月丙批发企业应缴消费税( )万元。

    A.17.25
    B.14.50
    C.9.30
    D.26.55

    答案:A
    解析:
    丙批发企业应缴消费税=150×11%+30×250/10000=17.25(万元)。

  • 第19题:

    位于县城的某烟丝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烟叶收购价格20万元、价外补贴2万元,当月领用烟叶生产烟丝,加工完毕后当月将烟丝全部销售给位于市区的某卷烟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烟丝厂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86万元
    • B、烟丝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4万元
    • C、烟丝厂当月应缴纳城建税1.71万元
    • D、烟丝厂当月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73万元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8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该卷烟厂购进烟丝准予抵扣的消费税()万元。

    • A、108
    • B、213
    • C、363
    • D、396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尚未销售。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7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提示:增值税17%、交通运输11%、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价外补贴10%,批发环节11%、0.005元/支;烟叶税税率20%、批发环节价格40000万元)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增值税:
    ①外购、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②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3%+3÷(1+11%)×11%=5.46+0.297+5.757(万元)
    ③销售卷烟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6120-5.757-69.36=6044.88(万元)
    (2)消费税
    ①收回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42×(1+10%)×(1+20%)+3÷(1+11%)+8]÷(1-30%)×30%=(55.44+8.297)÷(1-30%)×30%=63.737÷(1-30%)×30%=27.32(万元)
    ②销售卷烟消费税额=36000×56%+18000×0.015=20160+270=20430(万元)
    ③批发环节(价格40000万元)
    40000×11%=4400(万元)
    18000×250=450(万元)
    ④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应抵扣消费税=150×2×30%=9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28.3843+20430+4400+450-90=25218.3843(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另外按收购价款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烟叶税20%,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乙类卷烟4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36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万元。  (4)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  (5)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6)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损失3万元(含运费0.465万元)。  (7)销售甲类卷烟300箱(标准箱,下同)给某省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0万元,烟草批发公司加价20%对外批发。  (8)2月进口特制烟丝一批,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进口关税6万元,当月销售该批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  (9)没收逾期未收回的乙类卷烟包装物押金18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10)从联营企业回购已税乙类卷烟100箱,符合规定的回购条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本月售出8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3)计算该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卷烟厂的销项税额;  (7)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烟草批发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进口特制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30+6)÷(1-30%)×30%=15.43(万元)
    (2)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30+6)÷(1-30%)×17%=8.74(万元)
    (3)发出烟叶的成本=[40×1.1×1.2]×87%+3×93%=48.73(万元)
    烟丝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烟叶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48.73+8)÷(1-30%)×30%=24.31(万元)
    (4)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600×56%+300×50000×0.003÷10000=340.5(万元)
    销售乙类卷烟应纳消费税=3600×36%+3600×50000×0.003÷1OOOO+18÷1.17×36%=1355.54(万元)
    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340.5+1355.54-150×2×30%=1606.04(万元)
    (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0×(1+10%)+40×(1+10%)×20%]×13%+3×7%=7.07(万元)
    ②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③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1.7万元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④烟丝因非正常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0.465)×17%+0.465÷93%×7%=0.47(万元)
    ⑤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8.74万元
    ⑥回购乙类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0.4万元准予抵扣。
    进项税额合计=7.07+69.36+1.7-0.47+8.74+20.4=106.8(万元)
    (6)本月销项税额=3600×17%+600×17%+80×17%+18÷1.17×17%+100×17%=747.22(万元)
    (7)本月应纳增值税=747.22-106.8=640.42(万元)
    (8)烟草批发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600×(1+20%)×5%=36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卷烟厂和C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卷烟厂主要生产卷烟和雪茄烟。2012年4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款2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关税税率为40%,取得海关填发的专用税款缴款书。将货物从海关监管区运往本企业仓库,发生运输费用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向烟叶生产者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0万元,注明支付的价外补贴8万元,同时缴纳了17.6万元的烟叶税。卷烟厂将其直接运往A企业加工成烟丝,卷烟厂支付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当月收回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当期并未生产领用。A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A企业代收代缴了卷烟厂的消费税。 (3)从A生产企业购入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从B生产企业购入其他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4)本月生产领用部分烟丝用于连续生产甲类卷烟。当期对C批发企业销售甲类卷烟4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由于货款回收及时,给予C批发企业不含税销售额2%的销售折扣。卷烟厂另支付销货运费5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C批发企业将300标准箱的甲类卷烟销售给D卷烟批发企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 (5)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另收取包装费4.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卷烟厂当月月初库存烟丝成本为20万元,月末库存成本为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丝成本利润率为5%。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C卷烟批发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4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卷烟厂4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28+2)×(1+40%)÷(1-30%)×30%=18(万元)
    (2)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8+17.6)×(1-13%)+3×(1-7%)+10]÷(1-30%)×30%=44.86(万元)
    (3)卷烟厂4月可以抵扣的消费税=[20+(28+2)×(1+40%)÷(1-30%)+200-30]×30%=75(万元)
    卷烟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56%+400×150÷10000+(585+4.68)÷(1+17%)×36%-75=1232.44(万元)
    (4)C批发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0
    卷烟批发企业向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卷烟批发企业向不具有卷烟批发资质的企业销售卷烟,才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5%)。
    (5)卷烟厂4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8+2)×(1+40%)÷(1-30%)×17%+1×7%+(80+8+17.6)×13%+3×7%+1.7+34+85+50×7%=148.41(万元)
    (6)卷烟厂4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585+4.68)÷(1+17%)]×17%-148.41=277.27(万元)。
    解析: 详见答案。

  • 第24题:

    不定项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万元。
    A

    670.26

    B

    574.18

    C

    462.06

    D

    450.26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