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

题目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如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本案超出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你作为法官,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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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
    请回答以下93-96题。

    假设仲裁机构受理了海云公司的仲裁申请,仲裁过程中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可以何种方式结案?()
    A:撤回仲裁申请
    B:仲裁庭作出准许撤回仲裁申请的裁决书
    C: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D: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答案:A,C,D
    解析: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择D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择A。


    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A、C。


    仲裁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根据《仲裁法》第49条,A正确。本题选A、C、D。

  • 第2题:

    共用题干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第95~100题。

    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裁定执行中止
    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
    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不予支持该异议

    答案:D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详解】《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故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但仲裁所具有的快捷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仲裁所体现出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仲裁原则,以及《仲裁法》对独任仲裁员仲裁和书面审理的肯定,实质上都包含了简化仲裁程序的精神。因此,各仲裁委员会在制定仲裁规则时往往规定有简易程序。就仲裁协议而言,即使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选择双方认为合适的仲裁机构,并不受案件本身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简易仲裁程序【详解】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普通程序相比,体现了如下特点:(1)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现职公务人员不能担任仲裁员。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审理方式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仲裁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既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3)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适用简易程序时,程序中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不论是提交答辩书和其他材料的期限,还是提出反请求的期限;不论是指定仲裁员的期限,还是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的期限.抑或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限,较之普通仲裁程序中的期限来说都有所缩短。(4)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不签名。因此,D选项内容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
    【考点】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详解】《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考点】执行措施【详解】《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D。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恢复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担保财产,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本题中郭某提供了担保财产,因此属于自己为自己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D。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 第3题:

    在中国注册的某美国独资公司与中国甲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美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
    B.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C.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D.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根据《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题意德国公司提出异议并无法定理由,因此应当予以执行。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

    设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包括:( )

    A.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
    B.就该裁定向法院上诉
    C.就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
    D.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仲裁法》第9条第2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诉解释》第478条同样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项,D项正确,BC项错误。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

    假设依据原仲裁协议,仲裁庭裁决甲公司须于5天内注入资金100万元。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拒不履行,乙公司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是违法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请求裁定不予执行
    D.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认定事实不清,并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C项正确。

  • 第6题:

    2017 年 6 月 1 日,A 市的甲公司和 B 市的乙公司在 C 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同时还签订了书面仲裁协议。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双方应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在 D 市付款交货。2017 年 6 月 10 日,甲公司按约定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 合合同约定,遂拒绝付款。由此双方发生纠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仲裁裁决作出后,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B.裁决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C.如果甲公司对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如果甲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B,C
    解析:
    选项 B,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选项 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 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7题:

    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决定

    答案:D
    解析:
    2018新教材P337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第8题: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设可以受理的话,应适用哪些法律?


    正确答案:适用中国法律。

  • 第9题:

    某仲裁机构对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B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B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 B、甲公司可以就此裁定向该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D、当事人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就该纠纷仲裁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不定项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双方应于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4月10日,甲公司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付款。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书面仲裁协议。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7小题。仲裁裁决作出后,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B

    如果甲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

    如果甲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D

    如果甲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所在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中国注册的某美国独资公司与中国甲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美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

    B

    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C

    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D

    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根据《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题意德国公司提出异议并无法定理由,因此应当予以执行。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

    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

    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

    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不能轻易改变,如果改变,也要有法定原因,通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形式才可以。因此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对于仲裁机构而言也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除非有法律的规定。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即使发现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存在超裁的情形,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得直接变更原生效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甲公司或乙公司也不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D两项,《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撤销仲裁裁决,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时,应当裁定予以撤销。但是仲裁委员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 第1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由于加工合同纠纷而提请仲裁。案件经仲裁后裁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付10万元,乙公司不服,认为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其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A: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B: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C: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D: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所以选项A错误。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第95~100题。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答案:A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详解】《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故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但仲裁所具有的快捷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仲裁所体现出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仲裁原则,以及《仲裁法》对独任仲裁员仲裁和书面审理的肯定,实质上都包含了简化仲裁程序的精神。因此,各仲裁委员会在制定仲裁规则时往往规定有简易程序。就仲裁协议而言,即使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选择双方认为合适的仲裁机构,并不受案件本身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简易仲裁程序【详解】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普通程序相比,体现了如下特点:(1)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现职公务人员不能担任仲裁员。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审理方式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仲裁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既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3)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适用简易程序时,程序中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不论是提交答辩书和其他材料的期限,还是提出反请求的期限;不论是指定仲裁员的期限,还是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的期限.抑或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限,较之普通仲裁程序中的期限来说都有所缩短。(4)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不签名。因此,D选项内容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
    【考点】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详解】《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考点】执行措施【详解】《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D。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恢复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担保财产,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本题中郭某提供了担保财产,因此属于自己为自己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D。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 第15题:

    飞腾公司与金月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后双方发生纠纷,便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飞腾公司依法向A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金月公司则发现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王某接受飞腾公司的宴请。于是,金月公司依法向B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B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
    B.如果B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B人民法院应当将申请移交给A人民法院。由A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
    D.如果B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撤销裁决申请的,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法律依据为《仲裁法》第64条。

  • 第16题:

    天元公司和地方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地方公司承建天元公司位于A市的写字楼。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天元公司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地方公司将工程转包于丙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在和地方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天元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方公司赔偿损失。后天元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仲裁裁决,而地方公司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若本案最终以仲裁裁决的作出而结束,地方公司未参加仲裁程序,但在裁决书作出后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关于该申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清
    B.法院可以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仲裁委的裁决
    C.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
    D.地方公司应当向写字楼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尽管《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但不能据此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曰起6个月内审结,然而《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显然适用的是另一种程序,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不包括适用法律错误,B项错误。仲裁庭可以在一方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裁决,C项错误。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D项错误。

  • 第17题:

    天元公司和地方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地方公司承建天元公司位于A市的写字楼。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天元公司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地方公司将工程转包于丙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在和地方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天元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方公司赔偿损失。后天元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仲裁裁决,而地方公司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若本案仲裁庭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对本案重新进行了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地方公司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如何寻求救济:( )

    A.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
    B.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C.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D.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重新仲裁的救济。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 第18题:

    2017 年 6 月 1 日,A 市的甲公司和 B 市的乙公司在 C 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同时还签订了书面仲裁协议。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双方应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在 D 市付款交货。2017 年 6 月 10 日,甲公司按约定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 合合同约定,遂拒绝付款。由此双方发生纠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选定 X 仲裁员,乙公司选定 Y 仲裁员,另外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Z 担任首席仲裁员, 3 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
    仲裁庭形成两种不同意见的,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比 如形成 3 种意见),裁决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第19题: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庭裁定甲公司败诉。关于该仲裁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该裁决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所以是国内仲裁裁决
    B.甲公司既能够申请我国法院予以撤销,也可以申请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C.乙公司和北京仲裁委员会都有权申请法院执行该裁决
    D.如法院决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应该层报最高院最终决定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仲裁裁决,分别是国内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国内仲裁裁决(纯国内案件)和涉外仲裁裁决(带有涉外因素的案件)都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外国仲裁裁决是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题目中的案件当事人乙公司是美国公司,所以是涉外案件,该裁决应当属于涉外仲裁裁决。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法》第71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所以实际上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既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也可以申请撤销,并且理由相同。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仲裁机构是无权提出申请的。选项D正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须层报最高院。具体流程为: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前→报请高级法院进行审查→高级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注意,只是不予执行需要层报,如果决定执行,则可径直作出执行裁定。

  • 第20题: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本案?为什么?


    正确答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依据有关国际条约规定,该裁定是应予以承认和执行的。

  • 第21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贸易合同,合同中有一个条款约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解决双方的合同纠纷,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法国乙公司申请仲裁,三个月后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作出裁决,法国乙公司持该裁决到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已知中法均为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则我国法院的下列做法符合《纽约公约》的有?( )

    • A、经审查发现中国甲公司未接到仲裁庭的通知,也未有机会答辩,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 B、经审查发现仲裁庭的组成与当事人原来的约定不符,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 C、经审查发现仲裁庭所裁事项不是当事人争议的事项,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 D、经审查发现该裁决如执行将可能导致甲公司破产,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问答题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如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双方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仲裁条款之类的异议时,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应认定被申请执行人的异议不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双方应于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4月10日,甲公司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付款。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书面仲裁协议。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7小题。甲公司选定A仲裁员,乙公司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C担任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

    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

    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

    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1996年4月,三亚渤源公司与加拿大S&B公司签订了一份100吨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批水果将于1996年5月运抵加拿大。合同的总则中还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的《业务规定》就此生效,凡一切纠纷均由该协会的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其后,由于三亚渤源公司的原因,使该批货物的到岸卸货期发生延误。1996年12月,S&B公司在向渤源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向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损失及其利息共计2万美元。渤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一直未予履行。1997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又达成一份协议,规定:渤源公司尚未支付的2万美元将在1998年2月前的新业务中扣除,若在该期限内双方未达成新业务,渤源公司应向S&B公司支付2万美元。至1998年2月,渤源公司一直未能偿付S&B公司的2万美元。1998年5月,S&B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多伦多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的裁决书,请求渤源公司执行该仲裁裁决(注:加拿大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参加国)。假如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本案超出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你作为法官,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应认定本案并未超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