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甲与乙银行关于债务届期不履行时,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题目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甲与乙银行关于债务届期不履行时,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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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
    关于乙对这两间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
    B.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
    C.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
    D.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 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房屋抵押的生效要以登 记为要件。A项错误,D项正确。

  • 第2题:


    甲因生意之需向乙借款30万元,并以自己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流动资金不足,又向丙借8万元以解燃眉之急。甲同样欲以其房屋作担保,但遭到抵押权人乙的反对。无奈之下,甲只好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丙将这辆价值1 0余万元的汽车放在家中后,唯恐遭人盗窃,整天提心吊胆,于是在几天后便与甲商量:质押关系依旧在,但车请甲开回去。甲遂又将汽车取回。后来,甲生意失败,到期无法偿还欠乙的30万元借款,而此时,欠丙的8万元也已到期,但甲手头拮据,也同样无法清偿。


    【问题】


    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是在何时设立的?


    2.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是否还享有质权?


    3.乙、丙应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



    答案:
    解析:

    1.(1)乙对甲房屋的抵押权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起设立。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1)甲将车开回去后,丙对汽车不再享有质权。


    (2)依照《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的设立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生效要件,甲在一开始将汽车交付给丙,成立物权法上的质押,但后来甲、丙约定将车归还给甲而仍保持质押关系,这与质押的本质相违背,是无效的。


    3.(1)甲、乙之间的抵押担保有效,乙可以依其抵押权向法院请求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以实现其对甲的30万债权。


    (2)甲、丙之间的质押担保无效,丙对甲的汽车不具有质权,故对于甲的8万元债务,丙只能主张一般的债务清偿。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价值50万元的宝马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质权,以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宝马车。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不支持,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质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即该案中,宝马汽车应该交付给质权人乙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本案中因未转移宝马汽车的占有,因而乙不能行使质权,法院依法不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 第4题:

    甲将盗窃来的1辆汽车向银行作抵押从银行取得50万元贷款后,携款潜逃,甲构成骗取贷款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乙丙银行就该抵押财产,其债权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获得清偿?


    正确答案:丙银行的债权50万元能够全部获得清偿,乙银行仅能获得20万元。虽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设立,但是却没有登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担保法》第54条,《物权法》第199条)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因此丙银行就该抵押财产优先于乙银行优先受偿。就该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丙银行债权全部受偿后,乙银行才能获得赔偿。

  • 第6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丁是否有权阻止乙、丙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①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在同一标的物上仅能存一个承包经营权,所有本案果园之承包经营权仅能为一人所有。
    ②乡政府与白云所签合同,是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也符合法律规定,白云据此获得承包经营权合法有效。而贺图所签合同,损害白云之合法利益,属违法而无效。

  • 第7题:

    问答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价值50万元的宝马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质权,以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宝马车。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不支持,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质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即该案中,宝马汽车应该交付给质权人乙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本案中因未转移宝马汽车的占有,因而乙不能行使质权,法院依法不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乙银行的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成立。对于交通工具的抵押,我国现行法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立法模式。只要合同成立生效,那么抵押权亦设立,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乙丙银行就该抵押财产,其债权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获得清偿?

    正确答案: 丙银行的债权50万元能够全部获得清偿,乙银行仅能获得20万元。虽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设立,但是却没有登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担保法》第54条,《物权法》第199条)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因此丙银行就该抵押财产优先于乙银行优先受偿。就该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丙银行债权全部受偿后,乙银行才能获得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问题: (1)A银行何时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是否因抵押厂房被法院查封而失效?说明理由。 (2)B信用社的抵押权何时取得?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能否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李某可否强行开走甲公司的别克轿车?

    正确答案: (1)A银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B信用社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公司可以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由于B信用社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信用社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4)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的别克轿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的方式,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企业有一幢价值80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企业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0万元,后来,甲企业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再次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两个抵押均予以登记,下列关于两个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银行的抵押权无效,因为先设立的乙银行的抵押权具有排他性

    B

    两个抵押权都有效,乙银行和丙银行对抵押物享有平等的受偿权

    C

    两个抵押权均有效,但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

    D

    若两个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0万元,则丙银行的抵押权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000元,合伙投资开办了一家餐厅,甲在修建住房急需用钱时,有权()
    A

    将餐厅出售给丁

    B

    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

    将餐馆抵押给丁

    D

    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征得乙丙同意,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借款100万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向丙借款500万,甲将自己的该辆汽车给丙设立质权,并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丙;再由丁以自己所有的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抵押权已登记。因汽车刹车出现问题,丙将汽车交给戊维修,戊因丙不支付到期维修费而留置汽车。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对汽车的抵押权优先于丙对汽车的质权,因为抵押权设立在先
    B、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乙对汽车的抵押权
    C、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
    D、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对汽车的抵押权设立在先,但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丙。因此,在后设立的丙对汽车的质权优先于在先设立的尚未登记的乙对汽车的抵押权。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选。《物权法》第239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戊对汽车的留置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及丙的质权。故C选项正确,不选。《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丙可以向甲主张实现质权,也可以向丁主张实现房屋抵押权,没有顺序限制。D选项,正确,不选。

  • 第14题:

    甲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5 万,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将自己价值8 万的车子抵押给乙。后又偷偷将车辆以市场价卖给丙。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抵押条款有效
    B、乙有权就甲卖汽车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与丙的买卖合同违反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D、无论抵押是否登记,乙均获得抵押权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正确,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
    保。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 产。”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是有效的。
    B项正确,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无论是债权人变卖或者是债务人变卖,债权人都对变卖的财产享 有优先受偿权。选项说法正确。
    C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 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抵押人(甲)未经抵押权人(乙)同意,将 车辆以市场价卖给丙,且丙(受让人)未表示要代为清偿债务,因此甲与丙的买卖合同违反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 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 可知,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那么意味着汽车的抵押权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即无论抵押是否登记,乙均获得抵押权。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述其愿以12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征得乙的同意
    • B、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 C、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事先告知乙
    • D、甲无权将房屋出卖,因为在房屋上已设定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乙银行的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成立。对于交通工具的抵押,我国现行法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立法模式。只要合同成立生效,那么抵押权亦设立,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7题:

    甲欠乙20万元,与乙商量一年后还清,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同意甲一年后还清欠款,并与甲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向乙提出,办理抵押登记费时费钱,就不必办理抵押登记了,如乙不相信他愿将自己价值1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乙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又与甲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乙将甲质押的汽车开回家中院里停放。半年后,乙觉得将车放在院里不方便,就要求甲将车开回。一年还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甲所抵押的房屋和质押的汽车,优先受偿债权。 法院可否满足乙实现抵押权和质权的要求?


    正确答案:房屋抵押应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抵押无效,乙将汽车质押给你,但你已归还,也就不存在质押的问题
    了。但乙没有按时归还欠款,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乙的房产和汽车,要求法院拍卖受偿,保全之前如该财产不存在向他人抵押的情况,则保全后你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你没有申请保全,则你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用自有的一辆宝马车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急需用钱又将该宝马车出卖于丙并已交付,得款20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遭丙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因有效合同而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B、丙因善意而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C、乙可对该车行使抵押权
    • D、乙对该车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对该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李某因业务需要,急需资金6万元。李某向甲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李某又向乙借款3万元,又以该电脑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由乙占有此电脑。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李某业务受到重大损失,无力偿还借款而与甲、乙发生纠纷。后又发现,乙在占有电脑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修理。乙因欠丙修理费,现电脑已被丙留置。李某与甲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李某与甲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抵押物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办理登记之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甲开办了一家私人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资金,将自己的宝马车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并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不能还款的,该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来,因资金链条紧张,甲又将该宝马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借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甲在债务到期后无力还款,乙丙银行主张对宝马车行使抵押权。最后,该车拍卖所得70万元。甲与乙银行关于债务届期不履行时,宝马车归乙银行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效。“流质契约”无效,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0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而且这一规定与《物权法》不存在冲突,仍然有效。所以,甲与乙银行所签订的债权届期不受清偿,抵押财产转移所有权的约定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述其愿以12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征得乙的同意

    B

    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

    甲有权将房屋出卖,但应事先告知乙

    D

    甲无权将房屋出卖,因为在房屋上已设定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欠乙20万元,与乙商量一年后还清,并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同意甲一年后还清欠款,并与甲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向乙提出,办理抵押登记费时费钱,就不必办理抵押登记了,如乙不相信他愿将自己价值1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乙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又与甲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乙将甲质押的汽车开回家中院里停放。半年后,乙觉得将车放在院里不方便,就要求甲将车开回。一年还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甲所抵押的房屋和质押的汽车,优先受偿债权。 法院可否满足乙实现抵押权和质权的要求?

    正确答案: 房屋抵押应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的抵押无效,乙将汽车质押给你,但你已归还,也就不存在质押的问题
    了。但乙没有按时归还欠款,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乙的房产和汽车,要求法院拍卖受偿,保全之前如该财产不存在向他人抵押的情况,则保全后你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你没有申请保全,则你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其他任何人同意

    D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是按份共有,甲的份额为7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所以有权处分该共有物,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