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还船状态良好而无须租方负责()A、船方交船时船舱良好,但租期中租方为装硫磺和盐而涂上石灰,在还船时并未处理干净。B、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钢板凹陷达3/4寸深,20*20尺宽。C、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内有多处装卸刮花和刻痕。D、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内壁上有多处凿孔是承租人为装卸而做的。
第1题:
定期租约下,还船术语“WWR”解释为()
第2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租约。租约中没有订明要装的货名。船东在交船前做了例行的清理货舱,做好了装运一般货物的准备工作。但是当抵达交船港时,租船人才告诉船东其要装的是散装糖。因此还要做进一步货舱清理工作。承租人认为,该船交船时并未准备就绪,应属违约。而船东认为,船舶完全适用于装运一般货物,并没有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应该如何处理争议?请说明理由
第3题:
光船出租人对交船时船舶存在的潜在缺陷不予负责
第4题:
某新建船舶,由外地购入后到船籍港办理变更检验机构的初次检验,验船师在登船进行检验时发现,该船的机舱应急逃生通道不符合船检法规要求。验船师认为该缺陷影响了船舶的航行安全,要求船方在本次检验期间进行修理,但船东认为该船刚刚建造完成,原船舶适航证书依然有效,不同意在本次检验中进行修理。()
第5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此时船方是否有权留置货物
第6题:
交船还船:
第7题:
甲市验船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在船舶转港时,原船籍港船检机构可以不对船舶的状况进行检查
在船舶转港时,船检机构之间需要进行信息沟通表沟通
船舶转港资料在未办理转港申请之前便可交予船东转交
第8题:
第9题:
船舶还船准备妥当的时候及地点
不论准备妥当与否
不论在何地还船
船舶还船准备妥当的时候
第10题:
船舶本身的自然损耗
因海事造成的损坏
因装卸货物造成的损害
B+C
第11题:
原则上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时还船
承租人可以在租期届满之前还船,但不能在租期届满之后还船
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届满之前还船,称为提前还船
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届满之后还船,称为超期还船
第12题:
船方交船时船舱良好,但租期中租方为装硫磺和盐而涂上石灰,在还船时并未处理干净。
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钢板凹陷达3/4寸深,20*20尺宽。
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内有多处装卸刮花和刻痕。
船方交船时船舶良好,还船时船东发现船舱内壁上有多处凿孔是承租人为装卸而做的。
第13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第14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约定船速约为14节。船东依约定于3个月后将船舶开往交船地点以供承租人使用。后承租人发现交船时航速仅能达到13节,而非约定的14节,故提出索赔。船东则抗辩说,租约中的约定是依据订立合同当时的船舶所能达到的航速而定的,并非保证交船时的航速,而相关证据证明订约当时该船确实可以达到14节,因此船东并不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判断船东是否违约,请说明理由
第15题:
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还船状态良好而无须租方负责()
第16题:
某验船师在对辖区内一艘干货船进行特别检验时,登船时发现该船船名及船籍港标识缺失,未按照规定进行标注,该验船师对船东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在该船船东前往该验船师所在船检机构办理船舶检验证书簿时,告知该验船师问题已经整改,该验船师在未登船验证的情况下,便下发该船船舶检验证书簿交予船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17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如果该租约规定“保证6个月还船”,或规定“最少3个月,最长6个月”时,船东能否以承租人超期3天还船请求赔偿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船上所存的燃油量
船上所存的淡水量
船舶状态
A和C
第22题:
第23题:
Ⅰ~Ⅲ
Ⅱ~Ⅳ
Ⅰ,Ⅲ,Ⅳ
Ⅰ~Ⅳ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