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体器官买卖的观点包括()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属于支持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是()
第4题:
属于反对器官买卖的观点是()
第5题: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
第6题:
支持器官商品化的观点不包括()。
第7题:
器官市场造成两极分化
个人并不能绝对有自由利用和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出售的器官同出售的血液一样,无法保证质量
可以增加器官供应,缓和供需矛盾
第8题:
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家庭经济情况
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证是否符合伦理原则
第9题:
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有无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伦理原则
有无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第10题:
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自愿出卖器官的人
死刑犯
第11题:
鉴于血液、精子的市场化是成功的
允许器官买卖使穷人解决了实际的生活问题
允许器官买卖是对穷人利益的保护
允许器官买卖后能够利用市场杠杆作用调节器官价格
第12题: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规定可以买卖人体器官。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第13题:
第14题:
以下哪种情况发生后,会导致医务人员被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15题:
保证人体器官移植中公平公正原则实现的措施包括()
第16题:
反对利用死刑犯器官的理由有:()。
第17题:
赞成器官市场的理由有()
第18题:
反对器官商品化的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的是()
第19题:
在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的情况下,能够挽救可能因器官衰竭而死亡的病人
并不构成对死刑犯的伤害,并不是加重处罚,不增加痛苦,而是为他人贡献,也算是一种赎罪
处决后的尸体无人领回,岂不浪费
医务人员在行刑前的医学处理,破坏了医务人员的“不伤害”义务
虽然可能缓解器官短缺压力,反而使开辟正常人体器官来源途径得不到重视
第20题:
完善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体系与伦理原则体系
增加器官供给渠道
保证接受者负担起手术等有关费用
一定程度的“公开”
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
第21题:
并不构成对死刑犯的伤害
死刑犯真正意愿难以公开表达
可能增加器官商业化的压力
可能造成“道德滑坡”
第22题:
每个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器官买卖使人们在生死面前又增添了新的不平等
器官买卖使器官移植成为有钱人的天堂,没钱人的地狱
穷人出卖器官往往是为生活所迫,很难说是自愿的
第23题:
每个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可以增加器官供给,解决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问题
器官买卖有损人类尊严,使人们在生死面前又增添了新的不平等
穷人此时出卖器官往往是为生活所迫
采取强制措施利用弱智者和死刑犯的器官,也可以增加器官供应,但却不为人们所接受
第24题:
每个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血液、精液、卵子、骨髓等都可以买卖,为什么器官不可以
器官买卖有损人类尊严
可以增加器官供给,解决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