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题目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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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14周岁)委托了一名律师刘某作为辩护人,被害人李某(18周岁)委托他的一个朋友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如果发现某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有权申请其回避的主体不包括()。

    A.王某
    B.刘某
    C.李某的父亲
    D.钱某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本题中王某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而李某已满18周岁,所以其父亲不是法定代理人,无权申请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本题中,刘某是辩护人,钱某是诉讼代理人,均有权申请回避。故本题应选C。

  • 第2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A:王某的母亲
    B:李某的父亲
    C:王某的辩护律师
    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可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李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有权,应选。被告人王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应选。本题选BCD。

  • 第3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权利;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责任【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是公诉案件,故选项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申请回避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发问,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据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有权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不受当事人意见的拘束,选项D不正确。

  • 第4题:

    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2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

    B.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的辩护人

    C.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D.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程序要求。A.选项,《刑诉解释》第263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根据上述规定中的(6),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据此,赵某的父亲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且具备律师身份,是可以担任赵某的辩护人的,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中,李某是自诉人,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C选项正确。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1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据此,法院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本案是故意伤害案(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本案可以进行调解,D选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刘某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蔡某担任甲公司代理人,但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B、李某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C、经甲公司书面同意,蔡某可以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D、律师事务所不得与甲公司维持委托关系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 第6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以什么名义办理委托手续?


    正确答案: 王某在接受委托时,应以担任刑事诉讼中自诉人的代理人的名义,依法办理委托手续。

  • 第7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持械抢劫被甲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

    • A、李某有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 B、李某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无权委托辩护人
    • C、李某委托的律师有权与其会见,但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 D、李某委托的律师有权与其会见,无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人民法院决定对李某抢劫案公开开庭审理,需要告知李某的辩护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出庭辩护,问应该用什么诉讼文书形式告知()

    • A、诉讼传票
    • B、传唤通知
    • C、通知书
    • D、催告书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决定对李某抢劫案公开开庭审理,需要告知李某的辩护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出庭辩护,问应该用什么诉讼文书形式告知()
    A

    诉讼传票

    B

    传唤通知

    C

    通知书

    D

    催告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律师张某在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但在出庭审理时李某拒绝张某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请求,应当( )
    A

    驳回申请

    B

    为李某另行指定律师辩护

    C

    受理申请由李某自行辩护

    D

    指定李某的近亲属为其辩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

    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

    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

    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B项,《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本题中,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项,《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本题中,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孙律师有权向张某发问。
    D项,《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6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即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见为依据。

  • 第12题:

    问答题
    现年32岁的李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套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来委托辩护人,于是便指定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担任李某的辩护人。李某也表示同意律师张某担任其辩护人,并办理了委托手续。  问:(1)检察机关是否有权指定辩护人?  (2)作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律师张某在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3)需要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本案中,在何种情形之下,才能为李某指定辩护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答案:D
    解析:
    选项A与律师执业规范不冲突。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选项B与律师执业规范不冲突,选项D与律师执业规范冲突。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可知,该律师事务所在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之后与被告人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选项C与律师执业规范不冲突。该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在再审中,依旧可以代理原告张某的案件,法律并未禁止。
    @##

  • 第14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二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话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I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知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产生时间并不相同。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可知,不管是辩护人还是诉讼代理人在审判中都有向当事人发问的权利。选项c错误
    选项D,辩护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辩护地位,并不受委托人意思的约束。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受到委托人意志的约束,选项D错误。

  • 第15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将王某打伤。李某在县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聘请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可以向李某核实有关证据
    B.赵律师可以查阅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本案的记录
    C.赵律师口头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D.赵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

    答案:A,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10条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故A项正确。 该《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除外。……”据此,B项错误。 该《规定》第18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据此,C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的“应当”二字应改为“可以”才对。 该《规定》第21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应当附卷。”故D项正确。

  • 第16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侦查机关逮捕,李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
    A.李某的姐姐,某中院法官
    B.李某的好朋友,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C.李某的儿子,16岁,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
    D.李某的好朋友,某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答案:B
    解析:

  • 第17题:

    李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委托赵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侦查期间,赵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李某的强制措施
    B.在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赵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资料
    C.赵某可以同李某会见和通信
    D.赵某不可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侦查阶段赵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李某的强制措施,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赵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资料,故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赵某可以向被害人收集与案卷有关的材料,故D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ABC项。

  • 第18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担任本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王某的工作步骤:①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委托手续;②撰写自诉状,提起诉讼;③出庭前的准备工作;④出庭参加诉讼。

  • 第19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持械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

    • A、李某有权聘请非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 B、李某聘请的律师有权与其会见,但需经公安机关许可
    • C、李某聘请的律师有权与其会见,无需经公安机关许可
    • D、李某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无权聘请辩护人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2015年真题]
    A

    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

    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

    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

    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本题中,赵律师可以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但赵律师与钱律师共事于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分别担任李某和王某的辩护人。
    B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题述案件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不在风险代理收费范围之内。
    C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20条规定,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因此,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可以由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由委托人预付,最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D项,《律师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③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④品行良好。本题中,实习律师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

  • 第21题:

    单选题
    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2018年真题]
    A

    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2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

    B

    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的辩护人

    C

    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D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刑诉解释》第263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①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②缺乏罪证的;③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④被告人死亡的;⑤被告人下落不明的;⑥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⑦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B项,《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①律师;②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本题中,赵某的父亲具备律师身份,可以被委托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并且,法律没有限制律师为近亲属进行辩护,因为辩护人本身便是维护被告人的利益,不用回避。
    C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中,李某为自诉人,但只有15周岁,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母亲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D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1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为故意伤害案(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市人民法院受理李某强奸案后,因李某系聋哑人,即指定律师王某作为李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李某以辩护人王某的业务水平不高为理由,拒绝王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某人民法院应当()。
    A

    应当准许,并不得再委托其他辩护人

    B

    不准许李某拒绝王某继续辩护

    C

    通知李某的近家属,由其近家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

    准许李某拒绝王某继续辩护,但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另行为李某指定辩护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 (1)本刑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程序上是否有错误?为什么? (2)律师王某担任本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3)律师王某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以什么名义办理委托手续?

    正确答案: (1)本刑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程序上无错误。因为重婚案件属自诉案件应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而不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
    (2)王某的工作步骤:
    ①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委托手续;
    ②撰写自诉状,提起诉讼;
    ③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④出庭参加诉讼。
    (3)王某在接受委托时,应以担任刑事诉讼中自诉人的代理人的名义,依法办理委托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担任本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王某的工作步骤:①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委托手续;②撰写自诉状,提起诉讼;③出庭前的准备工作;④出庭参加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